奇峰数采仪和CEMS分析仪招标公告
奇峰数采仪和CEMS分析仪招标公告
奇峰数采仪和CEMS分析仪招标201119
一、 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条款。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健全资质、质量保障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及和垫资能力并认可招标方的付款方式。
3、投标人自行拟定投标文件,技术标应以技术应答的形式进行投标,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技术偏离的形式做出特殊说明,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多项材料、备件打包招标时,原则上不得空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遇停产产品或型号可提供升级替代产品,但要用醒目字体予以标明。
4、投标文件中应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设备制造厂家或品牌、供货时间等相关信息,以Word、Excel文档或压缩文件形式,在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网站上电子投标。因投标文件联系人信息不全或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方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严格杜绝假冒伪劣、贴标伪造产品,一经发现卖方有假冒伪劣等以次充好的主观故意行为,招标方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追究其相应责任。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中标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或采取其它方式妥善解决,并且将此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做为供应商评标重要依据,一家供应商六个月内三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一次质量问题造成买方重大生产事故或重大影响的,买方将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相应损失。
6、本次招标只接受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会员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办理供应商入网,请登录吉林化纤集团官网www.jlhxjt.com→招标信息→MORE→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资质审查时详见网站“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通告”)。
二、报价: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报价包含设备、备件、材料、包装、运输等综合费用,报不含税单价及总价,技术标或总包工程还须另行标明安装、调试、培训等其它费用。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如包装物是否回收,如无特殊说明按一般情况视为不可回收,其他情况参照此例。如遗漏说明,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最低不做为最终中标的唯一标准。
四、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依据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者出现偏差时选较高者。
2、详见附页,图纸、技术规范书等。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标明运输方式,含运输时间送货到用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的到货时间。
2、送货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验收依据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合同、技术协议。
2、现场验收:供方代表、吉林化纤集团物流中心物管人员、业主代表共同进行数量、外观等初步质量验收。现场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规格型号不符、标识不清、包装损坏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招标方有权拒绝收货。
3、过程验收(质量跟踪):对于仅凭外观验收无法判定其内在质量状况的,需经检验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质量判定的,经检验不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潜在质量问题或缺限的,卖方须无条件更换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并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相应影响及损失。
4、联合验收:对于由多种元器件搭配组合而成的配电柜、控制柜、仪表盘类设备,或由电脑软硬件系统、控制单元、执行机构组成的集散控制系统类设备,由供方代表、业主代表、吉林化纤物流中心、采购中心、审计部共同进行现场联合验收,如发现现场实物与合同内配置清单不符,供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卖方发票到帐,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滚动付款90%,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额。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违约责任: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款。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方交付所购产品,中标主除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外,每迟延一日还应向招标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产品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如果因为此迟延交付而影响到招标方的项目进度,或迟延交货逾期十个日历日,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因未履约所造成的买方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诉讼或提请合同签定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招标内容清单: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厂家或品牌 | |
1 | 环保数据采集仪 | 4-20mA RS 232接口 详见参数表 | 台 | 7 | |||||
2 | CEMS分析仪 | 检测SO2等;详见参数表 | 台 | 1 | |||||
合计总金额(不含税人民币小写): | |||||||||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税率13%): | |||||||||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
吉林化纤集团采购中心备件处
商务联系人:韩工****-******** 153*****372
技术负责人:宋华伟:153*****351
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只能投唯一方案,我公司不接受两个方案投标。
投标报价为含税!并明确供货周期!
投标单位必须标注出是否完全满足或完全响应!
对于只报型号无具体性能要求的视为废标!
数据采集仪技术要求
1、满足《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满足《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3、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仪器适用性检测;
4、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5、数字量输入/输出接口: 8 个或以上RS 232数字输入/输出通道, 4 个或以上RS 485数字输入/输出通道;
6、开关量输入/输出接口: 8个或以上开关量输入通道; 8个或以上开关量输出通道;
7、模拟量输入接口: 8个或以上模拟量输入通道,支持4-20mA电流信号和0-5V电压信号;
8、一点多发: 可同时向 多个不同监控平台报送数据,并且可实现专网与公网同时传输功能;
9、数采仪配置满足3年以上的数据存储要求;
10、日志存储:满足3年以上的日志存储要求;
11、网络通讯:支持两路10/100M自适应以太网通讯,支持4G全网通无线通讯;
12、数据导出:具备1个USB接口,支持USB数据导出;
13、断电保护: 内置锂电池,支持充电,市电断电后能保证数采仪连续工作 6小时以上;
14、远程控制:16、远程通信:实现读取在线监测仪器的参数、运行状态、日志;
15、实时数据:能查询和显示实时数据;
16、历史数据:能查询和显示分钟数据、小时数据、日数据等;能生成日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
17、能查询和显示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曲线;
18、仪器异常状态报警:在线监测仪器断开连接时报警并生成日志;
19、异常数据报警:监测值异常时产生报警;
20、超标数据检索:可在“数据查询”界面检索超标数据;
21、反控测试:时间校准、远程控制、远程通信等功能测试;实现对在线监测仪器远程操控 支持环保监控平台反控数据
22、参数备份:支持备份设备参数,可在不同设备中实现一键设置相同参数。
23、保质期3年。
24、提供近三年的产品使用业绩。
卖家负责完成数据与环保局平台通讯及传输和验收工作。
CEMS分析仪技术要求:(1个月内到货)
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17;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17;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3、 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仪器适用性检测;
4、 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5、 分析成分:SO2 O2 NO或者NOx
6、 分析方法: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或者红外法
7、 量程:最小量程为SO2 为 70mg/lNO为100mg/l,最大量程为SO2 为500mg/lNO为 327mg/l,支持双量程,量程比达到1:10
8、 示值误差:<±2%
9、 工作温度:-20°C~50°C
10、 重复性:≤±1.0%F.S.
11、 零点漂移:≤ 1.5%F.S./24h;
12、 全幅漂移:≤ 1.5%F.S./ 24h;
13、 线性误差:≤±1.5%F.S.
14、 响应时间:<90秒
15、 用电量:220±10%VAC 100W;
16、 仪用空气要求:0.4Mpa以上,无油无水;
17、 具有4-20mA输入接口:可灵活配置,100欧负载。
18、 4-20mA输出接口:至少输出3路,输出内容可配置,最大带载能力<800欧。
19、 具有开关量输入接口:可灵活配置。
20、 继电器输出接口若干,输出内容可配置,24VDC
21、 通讯接口:1路232,1路485(支持Modbus协议)
22、 光源灯,寿命至少满足连续测量5年。
23、 整机质保3年
24、 提供近三年的产品使用业绩。
25、 卖家需负责提供用于环保备案的安装调试报告。
26、 卖方需负责提供此设备计量认证证书。
27、 卖家负责完成与原CEMS系统的所有连接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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