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田室外采光顶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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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田室外采光顶棚工程
信息来源:聊城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2020-11-20 16:37:46********9">原文链接地址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田室外采光顶棚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山东九州高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剧院路口往东路南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楼507室

联系人:荣飞

联系方式:157*****253

二、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田室外采光顶棚工程

项目编号: LCQTCG-2020-672

采购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

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田室外采光顶棚工程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6.735662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 月27 日17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lcsggzyjy.cn/lcweb/)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3、售价:0元

供应商诚信入库类型:施工类

注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下载的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2)获取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予接收,不视为潜在供应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7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0时00分至2020年12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一、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

联系人:黄工、张工。

十二、重要说明:

1、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下载文件。下载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

2、网上下载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3、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开标后不能再更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处理。

4、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招标文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S4XiNl55mujQkYM2Pvd8A

提取码:xnwm

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2室

联系电话:157*****253

发 布 人: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光顶棚 室外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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