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厅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应急厅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厅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电子大厦三楼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ZZC-ZB-*******
1.2项目名称:应急厅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采购
1.3预算金额:365万
1.4采购需求:水上智能救生快艇(核心产品)、充气式冲锋舟(含推进器)(核心产品)、气体探测仪、生命探测仪、便携式无人机、公众洗消系统、智能消杀机器人、红外热成像测温和人脸识别系统、便携式对讲机。
1.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0年 11 月23 日至 2020年11 月 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电子大厦3楼302室
3.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出售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3.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审查,同时留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复印件,(业主其他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2020 年 12月11日14 点30 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电子大厦3楼304室
4.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要求,对于符合《通知》第三条描述情形的供应商,在提供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证明后,可免收其投标保证金。
6.4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标、评标。
6.5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6.6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7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吴祚清
联系方式:***-********
地址:鼓楼区北京西路15-1号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 慧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电子大楼3楼302室
招标
|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