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购置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沈阳市大东区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购置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沈阳市大东区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购置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2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4-00797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购置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产品标准及认证:

1、产品注册名称:按照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标准的指导意见,肺功能仪、肺功能测试仪等;

2、产品注册标准:获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

3、通过ISO9001的质量认证和中国医疗仪器行业的ISO13485认证。

二、产品技术参数

1、产品检测原理(传感器技术):采用筛网式压差双向传感器,可测吸入和呼出气量和流速,精确度高,稳定性和重复性好,防震动,易于清洗消毒;

2、检测显示参数包括:用力肺活量测试(FVC):FVC、FEV1、FEV1/FVC、PEF、FEF25%、FEF50%、FEF75%、MMEF等;每分钟最大通气量(MVV):MVV、MVV% 等;慢肺活量测试(SVC):VC、VC% 等;

3、可进行支气管舒张试验;

4、双向检测:可双向连续检测及实时显示动态曲线(流量-容积曲线、容积-时间曲线)

5、低流量测试,可实现0.025L/s以下流量的检测;

6、温度传感器:半导体(-5~65℃);

7、流量测量范围:(0~14)L/s;流量精确范围:±5%或0.2L/s;

8、容量测量范围:(0.5~8)L;容量精确范围:±3%或者±0.05L;

9、便携式设计:方便床旁检测,适用于在社区体检或现场流调等工作开展;

10、传感器可重复多次使用、可拆卸、清洗、消毒,可使用一次性肺功能仪用过滤嘴;

11、特配大容量内存芯片,存储受检者的测量数据和曲线数据在10000条以上,并可重复存储,便于大规模体检。

12、打印模式:连接PC打印A4报告、云平台远程打印、选配一体机打印;

13、可选配5寸或10寸液晶触摸屏便携式工作站,内置电池,内置高速热敏打印机,稳定可靠,故障少、速度快、低噪音,全部报告打印仅需3 0 秒内。液晶(LCD)显示面积,高亮度、高清晰度。可显示全部检测数据及曲线。中文多重菜单提示便于操作人员操作。

14、信息录入:支持屏幕手写录入用户信息;

三、产品质控功能

1、质量控制:受检者检查过程中,实时数据图像监测呼气时间,呼气末流速等,严格把控检查质量,保证检查结果准确;

2、自动校正:支持2L/3L容量±10%标准定标、容量±3.5%定标验证、三流速±10%标准定标及三流速±3.5%定标验证功能;

3、环境参数:具备测量环境参数(温度、湿度、大气压)并进行BTPS 自动修正功能;

4、系统软件可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自动质控评级;

5、智能语音指导提示,指导测试者正确配合完成测试。

四、产品数据传输

1、支持无线数据互联功能;

2、支持单台仪器离线工作及与PC端离线及联机工作模式;

3、传感器手柄具备屏幕和按键,可独立进行数据传输。

五、 PC端软件功能

1、检测模块∶1.肺通气功能检查(FVC、VC、MVV)、支气管舒张试验等;实时显示流量-容积(F-V)曲线、实时潮气呼吸基线、潮气容量环、时间-容积(V-T)曲线等;

2、质控管理模块:依据ATS/ERS自动计算质控评级A、B、C、D、E;依据ATS/ERS智能推荐可接受度高的测量曲线;用力呼气时长实时监测指导;用力呼气末流量低于0.025L/s停止呼气指导;压差零点校准;

3、报告生成及打印模块:支持多种报告模板,包括肺功能常规通气检查、支气管舒张试验;报告审核功能;

4、数据通讯模块:支持对接医院HIS系统;支持多中心及分级诊疗工作模式,支持肺功能报告解读申请等功能;

5、账号管理及设置模块:账号及密码管理,账户基本信息配置,版本升级、设备管理、预计值选择、数据同步等;药品管理,用于舒张试验用药记录;添加医院,医生,科室,操作者管理;

六、云端数据平台功能

1、 项目管理功能∶包括基础信息,汇总信息,随访内容设置,项目参与单位等;

2、 肺功能检查对象信息管理功能:包括调查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随访管理。

3、 肺功能报告远程查看详情、管理、打印、汇总;

4、 云平台数据管理:可构建医生端分级诊疗系统,随访问卷配置等;

5、 数据导出功能:支持数据导出,包括检查对象基础信息、肺功能报告数据、随访数据等。

6、 数据共享: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肺功能检查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可传输共享至第三方平台等。

具备可定制扩展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20至2020-11-25,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1-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六、开启
时间:2020-11-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太川巷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明
电话: ***-******** 评分办法: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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