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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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工程 | ||||||||||
标段编号 | B****************001001 | 标段名称 | 高新区道路标线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新区道路标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施工。 (2)工程地点:海安市高新区。 (3)招标范围: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本工程工期为365日历天,2020年12月05日到2021年12月05日,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若合同有效期内施划标线量达到9400?时合同立即终止。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8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投标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 授权委托书;c.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d.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e.投标人承诺书。 (8)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到2020年11月30日10:00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10: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9万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6份、含电子文件1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561。 (6)特别提醒: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花园大道66号 联系人:吴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肖建华,卢玲 电话:153*****200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新区道路标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施工。 (2)工程地点:海安市高新区。 (3)招标范围:海安市高新区道路标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本工程工期为365日历天,2020年12月05日到2021年12月05日,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若合同有效期内施划标线量达到9400?时合同立即终止。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8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投标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 授权委托书;c.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d.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e.投标人承诺书。 (8)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到2020年11月30日10:00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10: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9万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6份、含电子文件1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561。 (6)特别提醒: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花园大道66号 联系人:吴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肖建华,卢玲 电话:153*****200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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