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停车区A、B区餐厅超市经营权招标公告

上街停车区A、B区餐厅超市经营权招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上街停车区A、B区餐厅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补充公告二(补充内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上街停车区A、B区餐厅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其他货物(A99)超市经营1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林青东****-********福州市中山路23号10幢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10-19至2012-11-16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联系人: 吴晓君
6、联系电话: ****-********/02 ******** 传真: ****-********
公司网址: http:// www.fjgczb.com E-mail: 83393301@163.com
7、投标人资格: 资格标准一:(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实体,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均可以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省、市各行政主管部门被通报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和近三年纪检通报涉嫌行贿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3) 本次招标允许与全国知名餐饮超市品牌或区域知名餐饮超市连锁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符合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以符合的一方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资格标准二:(1) 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现有服务(停车)区餐饮、超市承包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的必须取得2012年度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资质的(提供证明函),且与餐饮业知名品牌企业形成联合体的均可以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联合的餐饮知名品牌企业所经营的品牌须在当地达到三家(含)以上连锁店。(3)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省、市各行政主管部门被通报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和近三年纪检通报涉嫌行贿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以上两种资格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之一的境内经营实体,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8、投标截标时间: 2012-11-21 14:3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2-11-21 14:3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097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2-11-5

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上街停车区A、B区餐厅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补充公告二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上街停车区A、B区餐厅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2、招标编号:FJGC-G-2012-FS0583、首次公告日期:2012年10月19日4、二次公告日期:2012年10月25日5、招标人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福州市中山路23号10幢 联系人:林青东 联系电话:****-********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吴晓君 联系方式:****-********/02 ********传真:****-********7、补充通知如下:7.1现根据招标人意见,修改内容如下:(1)原补充公告:评标方法:1、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A﹦90分)A﹦(1-|d-D|/D)*90a) A为第一年度租金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b) D为评标基准价﹦进入价格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报价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c) d为进入价格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评标价。注:D部分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余下各合格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为最终评标基准价,并取小数点后的两位数。现修改为:1、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A﹦90分)A=(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9×100计算,由此算出各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注:a)A为五年租金投标总报价得分;b)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7.2招标文件删除的内容如下:(1)第9页第9条款中的全部内容;(2)第18页第8项号中“专家组现场考核相关费用:人民币7500 元由中标人承担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内容;(3)第64页附件3-7(七)考核承诺的全部内容;(4)第80、81、82页考核标准方案全部内容;7.3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所修改内容的也相应进行调整。7.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顺延至2012年11月 16日下午5:30。7.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12年11月 21 日下午2:30。7.6补充更正日期:2012年11月5日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9.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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