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丹白露小区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枫丹白露小区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枫丹白露小区智能化工程(二次)

1、淮安市清河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枫丹白露小区智能化工程已经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河区;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9万㎡安置小区智能化;
(3)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1月;
(4)质量要求:合格,系统安装和验收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并经第三方检测通过;
(5)付款方式:从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按4:3:3方式无息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个月付合同价的40%、第13个月支付审计价的30%、第25个月支付审计价的30%)。
4、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枫丹白露小区智能化工程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9)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企业及项目经理信誉: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1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2)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3)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资格预审过程中申请人必须现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请申请人于2012年 11 月 5 日至2012年 11 月 9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现场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1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 11 月 15 日 上 午 10 时 00 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三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清河区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经办人:赵女士 电话:136*****40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苏州路8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11、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2年 11 月 5 日至2012年 11 月 9 日。
招标人:(盖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栏: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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