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河"一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观澜河"一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观澜河"一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qt********03
工 程 名 称: 观澜河"一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造价咨询)
公 告 时 间:2012年11月5日09:00时 至 2012年11月9日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招 标 内 容:本项目南起与观澜河相交的民清路,北至观澜办事处企坪,长约14.6千米,对观澜河沿河两岸进行改造和提升建设,总面积39593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游憩建筑、景观构筑物、巡河路、小广场铺装、浮雕墙、挡土墙生态化美化处理、出入口及台阶、绿化、驳岸改造、植物景观提升等。
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变更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检测的预算编制和结算审核等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部分估价:108.800000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工 程 地 点:龙华新区观澜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I组且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
项目负责人资格: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和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资格
其他:投标人要求如下:
①应具有ISO9000质量认证;
②在深圳市有稳定的造价工程师队伍,注册造价工程师15人及以上,提供在深圳至少1年的社保证明;
③业绩要求:自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报名开始之日,须完成编制单项工程造价为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住宅)或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至少总共4项,工程地点限于深圳市范围内,工程类别不含厂房、独立园林绿化、独立土石方工程;
报名时,须提供造价成果文件的封面,该封面须由深圳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盖章或出具证明;招标人不接收二次评审业绩。
备注:二次评审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其它编制单位的造价成果资料进行的二次复核。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 企业投标卡;
2、 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3、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造价成果文件的封面,该封面须由深圳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盖章或出具证明;招标人不接收二次评审业绩。(备注:二次评审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其它编制单位的造价成果资料进行的二次复核。)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2年11月05日09:00时 至 2012年11月09日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徐 亮
招 标 人:深圳市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经 办 人:杨 工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东部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林莉、余美林 ********, 18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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