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海丰县黄江通量在线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海丰县黄江通量在线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丰县黄江通量在线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月 15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011-202112-0007
项目名称:海丰县黄江通量在线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丰县黄江通量在线监测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按现行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业、采购人和相关部门要求,完成海丰县黄江和丽江3个通量在线监测站和1个流量在线监测站(包含3套水质自动监测站与4套流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并完成上述3个通量在线监测站和1个流量在线监测站1年的运维工作,提交全部合法、准确、齐全的服务工作成果。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海丰县黄江和丽江3个通量在线监测站和1个流量在线监测站(包含3套水质自动监测站与4套流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并完成上述3个通量在线监测站和1个流量在线监测站1年的运维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9)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1月23 日至2020 年 11月 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同时提供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进行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12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金水
电话:****-*******
附件
160*****59070_524730.pdf">委托代理协议
160*****59078_925905.pdf">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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