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招标公告

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招标公告

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JJC201218

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JJC201218。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软件,采购预算20万元。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合格的供应商: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软件开发维护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2010年以来承接过县级及以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发的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书,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各供应商在谈判之日提交谈判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竞争性谈判文件缴费手续。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于2012年11月14日8时30分前缴纳(到达指定账户)本次谈判的保证金2000元。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4日9时;

八、谈判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九、谈判会开始时间:2012年11月14日9时;

十、谈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室;

十一、采购人及谈判组织人:

采购人: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胡凯锋 联系电话:****-*******

谈判组织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程克云 联系电话:****-*******

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编号:JJC201218 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绩溪县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第一章采购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JJC201218。二、采购内容及预算: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软件,采购预算20万元。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三、合格的供应商: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软件开发维护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3、2010年以来承接过县级及以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发的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书,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1、各供应商在谈判之日提交谈判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竞争性谈判文件缴费手续。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五、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于2012年11月14日8时30分前缴纳(到达指定账户)本次谈判的保证金2000元。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4日9时;八、谈判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九、谈判会开始时间:2012年11月14日9时;十、谈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室;十一、采购人及谈判组织人:采购人: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联 系 人:胡凯锋联系电话:****-*******谈判组织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程克云胡奇勇联系电话:****-*******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O一二年十一月五日第二章谈判须知及前附表 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行政监察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JJC201218。2采购人: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谈判组织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3▲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软件开发维护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3、2010年以来承接过县级及以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发的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书,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成交服务费:2000元。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万元。6▲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元;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11月14日8时30分前到达谈判组织人指定账户;3、保证金指定账户及账号:(1)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092********。(2)保证金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3)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JC201218号招标采购保证金)。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现场踏勘:无。8答疑与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如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2012年11月9日 17时前(以到达为准)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提供联系方式,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定的格式,并提供原件;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前需要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公布补充、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谈判文件组成: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组成。11▲谈判文件有效期: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12▲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4日9时;▲谈判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3▲谈判会开始时间:2012年11月14日9时;▲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4查验证件:▲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向谈判小组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均为原件;2.2010年以来承接过的县级及以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发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投标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均为原件;4.以上证明材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时提交,没有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谈判文件中的,由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审查,如谈判文件中已提供且有效的视同已在现场提交。以下情形下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将被视为与提供原件相同的效力:(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或遗失等情形的,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证件的主要信息。二、供应商应向谈判小组提交下列评标相关材料的原件:1、供应商有效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行政审批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行政审批类软件产品登记证书。2、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供应商没有提交上述材料原件或提交的材料与要求不符的,在评标时作为相关评分因素不得分处理。15系统演示。供应商应当在谈判现场对所投软件产品进行平台现场演示(非PPT),演示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演示内容包括:1、窗口业务处理;2、并联审批;3、网上填报和预审;4、一表式填报;5、对接功能。1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7采购信息公告(公示)媒体: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预成交公示等)公告的媒体有:宣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61.135.231.198/anhui/xuancheng/)、绩溪县招投标网(www.jixiztb.com)。18成交确认书:预成交公示无异议后,由谈判组织人和采购人共同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确认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谈判组织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谈判组织人处领取成交确认书。19▲签订合同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结算方式:提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 90 %;余款作为质保金,如系统运行无质量问题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付清。2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履约保证金5000元;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并经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如有余额,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需提供验收单,验收单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下载。)22项目完工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谈判须知 一、总 则(一)使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二)定义“采购人”系指采购单位“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谈判组织人”系指代理本次采购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或谈判组织人。“竞争性谈判文件”系指谈判组织人编制的、提供给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采购文件。“谈判文件”系指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软件、手册及其它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所有材料。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服务”是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是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条。(四)竞争性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组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五)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六)特别说明:▲1.各供应商应在谈判之日递交谈判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竞争性谈判文件缴费手续,向谈判组织人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未按规定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业绩等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文件除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谈判会上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退回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情形外,均不退回供应商,请供应商自行做好存档。(七)采购信息的公告、公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7条。(八)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采购人、谈判组织人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供原件;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九)成交服务费: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支付给谈判组织人。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1)采购邀请;(2)谈判须知及前附表;(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部分谈判文件格式;(6)其他事项;(7)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二)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条、第9条。三、报 价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的“谈判函”上做出对该项目的初次报价,并以此报价作为谈判的参考指标。▲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预算见须知前附表第5条。▲3、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最终报价应当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向采购人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服务所需的所有款项,应包括提供本次采购的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软件的价款、税金及安装、维护等服务所需的一切款项、费用、税金。采购人取得合格的货物、服务,除了支付上述款项外,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一方任何款项。如报价中有其他方面的漏项,则将视为是对采购人的优惠。▲4.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谈判文件的编制(一)谈判文件的组成谈判文件是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为响应本次谈判而编制的、需要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谈判组织人的书面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提供谈判文件格式或要求的按此格式、要求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由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拟。谈判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文件,包括:(1)谈判函(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4)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5)证明供应商投标资格合格的证明文件(格式与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6)谈判资格及谈判文件格式响应情况表(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8)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有);(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2、技术文件(1)软件开发设计方案(格式自拟);(2)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表(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4)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再次报价材料(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该报价材料由供应商参加谈判的全权代表随身携带多份,以备多轮谈判。(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谈判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谈判文件有效期。本次采购的谈判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四)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条。供应商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转账 。▲3、保证金应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账户汇(转)出,不得请其他供应商代汇(转),也不得从个人的账户代汇(转)。供应商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保证金的退还。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返还情形外,谈判组织人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退还。退还保证金的信息将公布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5、保证金不计息。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谈判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文件的;(2)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供应商拒绝按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供应商拒绝按成交结果(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条件、成交价格等)签订合同的;(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及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行为。(五)谈判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谈判文件并标注页码,谈判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谈判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谈判文件,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壹份,副本:各贰份 。 3、▲谈判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谈判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谈判文件正本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谈判文件封面应当由供应商加盖公章。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文件正文格式中要求供应商盖章、签名的,应当由供应商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谈判函》、《最终报价函》未经供应商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指既未盖章也未签名),或仅由委托代理人签名而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在评审时将视为无效投标。▲6、除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谈判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有供应商单位的公章或其全权代表的签名。7、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中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并分别装订成册。▲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8、所有谈判文件各册均为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如用线、金属丝等材料牢固紧密扎紧,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谈判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保证谈判文件中所指的被授权人为合法代表人,有权代表供应商全权处理本次谈判项目的具体工作,不因授权人或授权的改变而失效。五、谈判文件的递交(一)谈判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谈判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要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包装。▲2、在密封袋上应标明(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2)采购项目名称;(3)“开标时启封”字样。▲3、密封袋应当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4、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二)谈判文件的递交与截止时间▲1.谈判文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按照须知前附表第12条注明的地址送达。▲2.采用特快专递、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的,概不接受。▲3.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须知前附表第12条。谈判组织人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文件。六、谈判(一)谈判会1、▲谈判会将在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3条指定地点、时间召开。由谈判组织人组织并主持,邀请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谈判会。▲2、供应商委派代表参加谈判会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参加谈判会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检查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没有按规定密封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供应商。4、谈判会由谈判组织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二)谈判1、谈判采用保密方式进行,由谈判小组负责。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谈判、评审。2、谈判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的确定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了解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是否符合;(2)是否及时、足额、正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3)谈判文件编制是否正确,授权是否正确完整;(4)供应商谈判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5)标有“▲”的商务、技术要求是否真正满足;(6)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7)谈判文件对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3、在掌握了供应商谈判文件的基本情况后,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首轮谈判顺序按谈判文件签收顺序进行。4、供应商应当首先向谈判小组递交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交不齐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谈判是背靠背进行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商家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方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谈判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6、 谈判次数由谈判小组根据需要确定,可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次轮及以后的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根据需要确定。7、谈判小组在第一轮谈判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谈判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等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技术和商务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后一次谈判的承诺应优于或等于之前的承诺,否则其后一次承诺将被拒绝。8、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谈判现场提供系统演示:见须知前附表第15条。演示的结果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审的依据之一。9、谈判中,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果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这种变动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损害其他供应商包括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降低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实质性要求。各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修改,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或达到采购要求。10、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谈判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各轮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供应商未能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视同放弃再次报价的资格。(三)评审▲1、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最终报价单进行审查,对计算错误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修正:(1)最终报价函与投标报价明细表金额不一致的,以最终报价函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可以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谈判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进行竞标,其谈判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对本次谈判缺乏必要的响应,其谈判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投标资格的;(2)未按规定向谈判小组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指须知前附表第14条所指的证明材料);(3)谈判文件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4)提供虚假的投标资料;(5)保证金的缴纳不符合规定的;(6)经过谈判,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仍无法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7)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被拒绝的谈判文件无效。4、评审。本次采购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第四章。5、有效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本次谈判无效,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采购。七、合同的授予(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谈判组织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谈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到达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谈判组织人提出质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采购人和谈判组织人共同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二)成交价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为最终成交价。(三)有关合同的签订▲1、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谈判组织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谈判组织人处领取成交确认书,无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谈判组织人提供: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否则,视同其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近三年内如有被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期间计算以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之日止,但查询人到检察机关申请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的时间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一个月。[一、申请查询需向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材料:(一)书面查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二)身份证明:1、单位查询应提交介绍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查询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二、查询方式:1、直接到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查询;2、电话预约:预约电话:****-*******]▲3、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向谈判组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逾期未缴纳的,视同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6、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7、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八、合同的履行1、双方签订的合同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导致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软件及相应服务应当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若提供的软件的功能、设计未满足上述要求及承诺,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其软件、并要求其限期补正;限期未补正的,采购人可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由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供应商提供的维护等服务未满足上述要求及承诺的,采购人可要求其提供合格的服务,并扣留相应的履约保证金。3、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因素变动而带来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结算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付款,付款人:采购人。谈判组织人不承担付款责任。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软件,以及软件的安装、维护等相关服务。二、行政审批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需求第一部分:行政审批系统建设需求[一]中心业务处理平台(一)窗口业务处理系统通过此系统窗口可完成一个部门相关授权业务的处理,实现中心窗口项目受理、审批、办结、查询、打印受理通知及缴款凭证等业务操作环节。对行政许可类项目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公共便民服务项目按相关政策法规设置流程。窗口人员可对本部门有关的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并形成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等功能。1受理业务(1)对于申请人在办事大厅提起申请,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由办事人员在内网录入数据发起审批业务流程的入口。受理业务的列表视图由两部分构成:流程列表和应用列表。如果一个流程的首步骤处理人包含当前用户,即当前用户可以发起相应流程,则该流程显示到此用户的流程列表视图中。应用列表是由在应用管理中添加的,且赋予了当前用户相应权限的应用构成,对于不需发起流程而只需录入相应的申请数据的审批业务,可以从应用列表中选择应用进行录入。(2)对申请人从外网服务平台提交的办理事项可进行预审核,同时也可以对垃圾数据进行过滤,保障了内网审批业务的应用安全。外网预审提供预审、不受理、不予受理、驳回、通知、删除功能操作,其功能描述如下:a、预审:预审通过相应的办事申请交换更新在内网发起相应的流程;b、不受理:对不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办事申请标记不受理,并从预审列表中标记删除该项;c、不予受理: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办事申请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发送通知到外网告知用户;d、驳回: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办事申请驳回到外网并发送通知,由申请人补齐材料再次提交进入预审;e、通知:发送通知信息到外网,告知用户相应的处理结果,实现和申请人的内网外交互;f、删除:删除回收不必要的垃圾数据。g、查询:根据相应的外网用户帐号查询其提交的办事申请,可快速定位到相应的预审条目。2待办业务发起的流程在流转到某一步骤时,按照流程定制的步骤处理人按相应的分配规则产生待办,用户在待办业务中可以看到当前应该由其办理的审批业务列表,点击相应的待办条目可进入业务表单。通过设置列操作,可以控制列表显示哪些属性列。3草稿箱对于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拟稿或组织数据,而不准备立刻提交的业务,可以在业务视图里点击保存来保存当前的数据而不流转业务,保存的业务断点将存放到草稿箱中。在草稿箱中可以选择之前的业务继续录入数据或提交业务从当前的业务断点继续流转。草稿箱使得办理业务的过程更人性化,更具实用性。4已办业务已办业务展现所有当前用户办理业务的历史纪录,点击条目可以查看用户办理过的业务历史数据。另外,通过查询功能可快速定位到想要查找的已办业务。5不予受理业务不予受理业务是对于申请人在办事大厅提起申请,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由办事人员在内网录入数据并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入口。不予受理不发起相应的流程,只是由办理人员选择相应业务录入申请人和申请单位相关信息。业务视图提供的打印操作可以直接映射相应的申请数据到打印模版中,由用户修改、预览或直接打印。6办结业务对已经处理完成的事项进行办结处理,并采取适当的方式通知用户该事项已经办结。系统可以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电子大屏、办结通知书等方式实现对办结件的通知。7待办提示与查询窗口人员登录系统业务平台后,系统能够自动提示未处理的或快要到期限的急办事项以及过期的项目,也可以根据自己需要的条件对自己业务的待办事项进行查询。8业务委托业务委托的实现使得处理人能在系统内完成代签和代办功能,将隶属于委托人的办理业务委托给他人办理。委托人可以设置委托的时段,也可以将委托事务停用以便收回业务办理权限。9反馈单打印在事项办理过程中生成的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反馈单(告知函),系统根据事项办理情况自动生成该反馈单(内容包括:需补充材料名称列表等),事项办理人员打印并递交申请者。通过预先设置好的打印模板,从业务表单中自动获取相关的信息并进行打印。10发证对需要进行打印证照的审批事项,系统根据事项办理类型提取需打印的信息并加载到相关证照打印模板中(可提供预览功能),可现实联机打证。证照打印完成后,系统提醒该事项办理人员及时通知申请者领证。11实时交互协同办公由于相当一部分的审批事项会涉及到多个单位的协同工作,各单位之间经常需要就某一项意见进行实时的沟通,同时,在审批处理过程中,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之间也需要进行沟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在审批办理平台建立一个实时信息交互系统,实现公开或封闭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即时沟通和交流。12远程审批主要提供中心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可远程登录到中心系统,对中心办件信息远程查询与统计、签发审批意见、通知等,做到及时沟通、提醒。借助此系统避免工作人员奔波在中心与原单位之间。13统计分析窗口人员可对本部门有关的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并形成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等功能。(二)并联审批系统根据“一门受理,自动传递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实现对多部门联合办理项目的管理。一个重大项目的联办部门可灵活设定,可具体细化到联办的服务事项,记录各个部门在联办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强调流程的规范、信息的公开和共享。1联办件受理有权限工作人员对联办件初步审查合格后作出受理决定。联办件受理后,系统会根据流程设置自动产生相应的子件,并发至各相关窗口和联办件人员处。窗口受理人员打印联办件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内容应当包括联办件主办窗口、协办窗口(部门)、协办事项及办理期限、联系电话等内容。2联办件办理系统会根据本事项的流程设定和表单,在同时办理该事项的不同联办窗口显示这些资料,窗口只能看到属于本单位的资料,联办部门把审批事项和需要的资料办结后提交给主办窗口。涉及前置审批的协办事项,在前置许可批准后交回主办窗口。3超时默许进入到并联审批的事项,如果单位在规定的法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处理的,则系统自动按准予许可处理,系统自动打印出相关的许可文书或证书。4联办件办结所有协办窗口的项目都办结时,联办件的办理工作结束,主办窗口进行办结处理,该项目审批结束。5并联审批查看 查看待办、正在办、已办的并联办件情况信息,包含并联审批流程及每个并联审批事项的详细情况。[二]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一)业务统一入口管理中心设置大厅触摸屏自由取号和前台导办人员引导协助,确保为每一个公众或企业的服务过程都进入程序自动监控,以便监察。序列号在总台形成后即形成有效的业务编号,公众可根据此号码通过网站,触摸屏多种方式查询。电子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此编号随时督察。(二)中心后台管理系统1机构管理按照政府机关的实际组织结构来划分,并维护到数据库中,目的是对机构、用户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新建、修改、删除机构功能。2角色管理角色是权限的载体,赋予角色的权限可以继承给隶属于该角色的部门和用户。也就是说系统中用户所拥有的权限集是其所属部门、所属角色以及其本身所拥有权限的并集。系统默认集成了系统管理员和子系统管理员两种角色,系统管理员是整个产品系统的超级管理员,拥有无限制的操作权限和数据可视范围;子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被设计为大集中应用中的某一单位的管理员,拥有相应的操作权限和属于本单位数据的可视权限。用户要获得相应的权限,可以通过分配给他相应的角色来实现。角色管理中包括新建、修改、删除角色等功能,可以赋予角色相应的操作权限,并可以针对某一角色指派相应的用户和部门。3工作流设计工作流设计体现如下功能:工作流模板的灵活定义:可以为审批工作人员和系统管理员提供图形化的建模,设计,集成,调试与部署的环境,使工作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可以协同合作,共同设计审批流程。支持中心窗口、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的多种审批流程模式。基本流转:支持多个被激活节点的同时提交操作。支持节点挂起、恢复,可以对工作流程节点随时挂起,支持手动和自动恢复。节点激活逻辑判断条件灵活设定:节点是否被激活,各种逻辑判断条件的设定,去除了同步节点的概念,引入了与或逻辑表达式。一个节点可被多条流向激活,在节点上可设定与或逻辑表达式,当流向满足逻辑表达式时,节点自动被激活。支持脚本调用。流程跟踪:对审批流程进行全程管理与监控,包括对流程状态的查询,流程中事件的监控,流程异常的监控,流程日志的浏览,以及对系统的远程控制。4工作流管理流程管理主要是对定制画好的流程进行部署和应用,主要是针对定制的流程进行按照部门、使用人员进行划分,使得不同部门的人员可以根据实现设定的权限来使用流程。流程可以按照部门划分,也可以设为共享,即系统的所有人员均可使用流程,利用流程根据各自需求建立不同的方案。5表单设计系统提供可视化的表单定制功能,可以对行政审批项目中需要的各种表单格式进行自定义。在应用中还可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进行修改,提供可视化的画板,支持多页,支持动态行,支持HTML的基本编辑功能,包括文本的查找、字体颜色的设置、位置的设置、表格的插入、复制粘贴、撤销等。表单格式与数据分离,以最佳方式存放,可以方便地在不同系统之间交互。6表单管理表单管理是将由表单设计器部署后的表单进行管理,主要包括版本的控制、表单的删除等。表单版本控制主要是系统自动保存同一个名称的表单的最新版本,同时旧版本自动存储到数据库中去,可以按照时间和标题来恢复任何一点的版本。7业务资源映射表单业务数据映射是多个环节之间,表单业务发生传递和转换时所需要的功能,支持直接映射和公式映射。8外网用户管理外网用户管理是对外网平台注册用户的管理模块。一般情况下,注册的外网用户需要在此处审核才可以提交办理事项等审批服务功能,使用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外网用户进行线下的身份认证,这种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审批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另外,也可以将外网平台配置为免审核,这样注册过的用户也可以直接在外网提交申请。此外,外网用户管理也提供对外网用户的查询、信息察看和删除功能。9日志管理自动记录系统中各主要操作内容,详细、准确、及时,系统管理员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日志切实起到系统监控的作用。对已经产生的日志,管理员可以进行删除、导出操作。要求能够设定是否启用日志记录功能。如果禁用,则系统不再记录日志。记录信息包括时间、用户、操作。10数据维护系统管理人员可以对进入中心所有部门的业务数据进行查询、督办、管理、统计汇总,以及基础数据维护。(三)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使中心领导可实现办件查询、监察、督办、批件审核以及报表统计与分析等操作。1办件跟踪查询跟踪窗口受理办件的处理情况。2监督检查满足审批中心和各委办局内部检查人员对审批业务实施监控、督察等管理职能的需要。要求所有审批业务的流程实例都能进行监控,并可以监控到一个流程实例所有步骤的办事状态。根据办事状态可以对流程实例发送督察意见到具体办事人,同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应的实例进行终止、挂起和继续等控制。3督察意见审批中心和各委办局内部检查人员对发出的督察意见进行查看和反馈的地方。处理人可以针对检查部门发送的督办意见处理相应的审批业务,根据业务的办理情况发送回执给督办意见的发送人。4催办提醒以短信和列表方式提醒窗口工作人员领导催办的事项。5过期预警对即将过期未办理的事项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提醒。采用红、绿灯显示。6异常情况处理系统管理员根据特殊情况对审批事项进行相关特殊处理。7领导催办领导可对某些特殊的办件进行催办,领导催办后系统将自动把催办信息发送至相关各办件窗口,通知窗口人员加速办理。8统计分析以多种(表格、图形等)方式,在任意时间段内可展示窗口工作人员受理项目的办理工作量。(四)统一收费管理系统实现对收费项目设定收费标准,打印收费票据,确认收费等功能。同时提供各种缴费信息的查询,根据不同收费分类(行政事业与经营服务收费,预算内、外及金库等)和缴款方式(现金和转账)实现预付款管理,收费各类统计报表等功能,并可在财政管理系统的开发商配合下根据财政需要提供各种对账单。1收费标准管理对收费审批事项中各种费用项的标准进行管理,包括设置费用名称,选择费用分类编码(在“费用分类编号管理”中对分类编号进行管理) ,选择费用类型(包括固定额度,区间额度,计算额度),设置费用金额等。所设置的标准值将作为收费过程中的收费参照值。2收费查询根据受理编号,收费编号,收费业务名称,审批事项名称,收费人,缴费人,缴费时间,委办局,资金转移方式,收费单据编号及数据来源等查询条件,快速查找已收费的收费业务详情。3收费统计多种方式对收费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某单位某段时间各办件类型的审批事项的收费统计”,“某单位某段时间内不同审批事项收费统计”,“某单位某审批事项各类费用不同时间段的收费统计(时间段按年,月,季度,日)”,“某单位某审批事项各收费项目不同时间段的收费统计(时间段按年,月,季度,日)”,“某单位不同时间段各办件类型的审批事项的收费统计(时间段按年,月,季度,日)”。4收费监督对收费审批事项中各收费业务的每一项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查看各项费用是否有超标情况。 5收费项目管理按“执收单位方式管理”和“收费类别性质(包括经营性收费,行政性收费,基金,罚没)管理”两种方式对收费项目进行管理。6缴费单据管理对缴费的单据进行管理,设定打印人,用于套打缴费单据。7待审核收费对敏感的收费项目,经过审核后才能收取,在此处进行审核。8收费银行设置如果有多个银行代收费,则设置不同的收费银行,便于统计。(五)办件提醒对于已受理的项目根据所处的不同状态进行多种方式提醒,以便让工作人员能合理、快速处理紧急事情。快要到期件采用黄色提前预警,过期件采用红色警告,领导督办件、加急件采用绿色提醒方式。(六)前后协同远程层级审批通过县政府OA办公系统建立前后方远程层级审批功能,把办件的审核和核准环节放在后方单位,解决中心各窗口和各个局之间领导奔波批文、签字的问题,使得领导不必到现场就可以远程批复,提高中心窗口的办事效率。(七)企业设立登记一表制实现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及相关前置审批部门通过使用此功能形成企业基本信息一表填写,其它部门共享的一种工作模式,达到申请人个性信息只需填写一次,避免信息的重复填写,相同信息只需一个工作人员录入,其它有关部门自动共享,最终提高办事效率。(八)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系统中将办理基本建设项目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收费范围和减免标准全部汇总在一张表上,该表涵盖了所有与基建审批相关的收费项目,便于申请人全面了解收费,同时对优化发展环境和反腐倡廉都具有重要意义。(九)上下联网审批系统针对中心报批件的上报、审批过程,开发联网审批模块。它利用数据交换中心实现报批件在县(或区)与市、省中心之间的上报、批示工作。实现地区业务数据的统一动态管理。[三]辅助管理平台(一)指纹考勤系统通过考勤系统实现对人员到岗情况的管理,考勤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并自动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二)内网办公系统实现整个中心无纸化办公。包括收、发文件管理,通知及信息的发布、工作论坛、政策法规(包含中心规章制度,国家相关政策)、个人秘书、中心通讯录、内部电子邮件功能。(三)请销假管理实现请销假和领导批示的无纸化。(四)人事管理用于中心的人事管理工作。(五)手机移动办公(WAP)用户可以通过手机wap功能查询相应的办理事项和办件状态;领导可以通过手机WAP功能,通过认证进入审批或监察系统对相应的事项进行处理和查询办理环节。(六)文件扫描为方便工作人员直接在线查阅、调用申报人的资料,实现审批过程无纸化和快速信息的流转,需将纸质申报资料扫描成电子文件,中心负责提供扫描仪的接口,以便开发审批系统与扫描仪程序之间的接口,实现根据审批系统登陆的办件事项,使扫描的结果归属到相应的办理事项的附件分类中。(七)证件自动识别为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时的信息录入量,通过与读卡器及证件识别软硬件设备相结合,实现将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信息进行识别并写入审批业务处理系统。(中心另行采购读卡器等设备并负责协调硬件厂家提供控制软件接口)(八)服务评价平台通过评议器实现公众对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的评议,可“一事一评”或“一事多环节评议”,评议的结果自动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形成考核报表。[四]公众互动服务平台(一)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以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方便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目标,依托电子平台,打造行政审批的网络入口。该网站要实现网上中心介绍、中心动态、审批指南、办件查询及公示、网上审批申报、网上评议、政策法规、咨询投诉、下载专区等功能。该网站要与绩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无缝集成,将行政审批系统的网络在线办事功能嵌入政府门户网站相关页面。同时采用FLEX或Siliverligh等技术实现网上虚拟办事大厅。1中心介绍:包括中心的基本情况,如中心简介、机构设置、服务电话等。2中心动态:如中心新闻、中心简报、中心公告(含公布当日开标项目)、领导讲话、窗口动态、中心荣誉室等。3审批服务指南:如审批窗口、审批项目、窗口布局、窗口电话、审批表格及规范文本下载、办事须知等。审批项目能展开阅读具体内容。4办件查询:能查询审批项目办理状态;在网面上滚动播出审批项目办理状态。5下载专区:审批服务资料下载。8咨询投诉:分为投诉咨询和投诉反馈。9在首页上要显示的其他内容:a行政审批方面的网上申报和网上评议;b在首页上还要显示窗口服务项目办理公示(滚动)、绿色通道、便民服务、友情链接等内容。(二)触摸屏查询系统是中心对外服务的“第二窗口”。办件人可通过自助方式从业务咨询模块获得中心情况介绍、窗口介绍、服务指南介绍、政策法规、中心规章制度。可实时进行办事查询,对中心、窗口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评议。(三)短信服务系统短信服务系统使中心服务变被动为主动。该子系统能够确保中心不受地域限制,及时发送办理结果。同时具有短信举报、投诉功能。且服务对象无成本,现代化程度高,有助于树立中心的社会服务形象。(四)电话语音服务系统该系统是中心对外服务的“第三窗口”,是“永不休息的电子值班长”。办件人通过电话按键对中心各方面情况进行咨询。如通过电话自动查询申请项目办理结果情况,查询中心所办理审批事项详情,以及服务窗口联系电话等信息,电话语音服务系统能够提升中心的社会形象,有效提高了中心的运转效率。(五)LED屏幕显示系统基于中心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信息库,开发与LED屏幕控制软件之间的数据接口,实现将中心行政审批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审批项目、审批结果信息在LED屏幕进行显示的功能。[六]数据交换平台(一)内外网数据交换中心行政审批内网与互联网之间,通过数据交换中间件,实现内外网数据定时或实时的交互。(二)前后协同数据交换利用交换模块可实现在中心局域网与后方各单位之间的数据实时交互。(三)与原单位行业系统对接针对中心窗口有专业系统的单位,提供数据接口和相应的交换中间程序,以实现对接,避免窗口工作人员重复录入。(四)与县政府OA系统的对接提供数据接口和相应的交换中间程序,以实现与县政府OA系统的对接对接。(五)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在平台中直接对财政非税收入项目的管理,数据可直接与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进行对接。[七]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梳理(一)梳理范围进入县政务中心的各审批部门的所有行政许可类、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便民服务类事项(以下简称“事项”);(二)梳理任务:进驻窗口信息的梳理、窗口事项的梳理;对事项的申报材料、收费信息、办理流程、证照/批文的梳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梳理;(三)梳理方法:在县政务中心统一协调和安排下,由投标人负责逐窗口从审批和办事两条主线对各事项进行现业务调研、审批信息整理、办理流程优化。(四)梳理结果:完成业务系统上线前初始数据准备工作,形成各类工作报告(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县政务中心。工作报告的格式需征得县政务中心同意。第二部分 绩溪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需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一)办件监督1事前监察事前监察是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监察。根据各个部门中审批事项的政务公开情况,从发布到审批中心网站上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监察。主要监察的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中的审批依据、事项说明、办事指南以及审批条件、程序、时限、收费、表格等信息进行监察。通过事前监察,可以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收费监察收费监察能够对系统中的每项行政审批事项收费进行设置,自动比对各笔审批业务的收费,对违规收费的相关信息记录到数据库,同时系统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把监察结果发送至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和监察部门。3程序监察程序监察主要针对审批办理过程的监察。程序监察对象包括:行政审批的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及方式、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受理机关、决定机关、审批程序、证件及有效期、法律效力、年审或年检等。能对每项审批事项的业务规范预先在系统中配置,当进行程序监察的时候可以直接调出比对。4异常结果监察可以对系统中出现的异常结果进行监察。异常结果主要包括:不予受理、办结(退回)、办结(删除)三种情况,业务部门必须给出详细、充分的理由解释做出该办理结果的原因,对于没有给出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或回访申请人后确认填报的理由与事实不符合的,在进行绩效测评时扣分。5异常情况监察系统可以对审批办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监察。异常情况包括:一次告知监察,凡第二次预受理的项目系统则提示;超期补交业务、预受理后停办业务、环节不完全业务、逻辑有误业务等,对于以上发生异常的业务,业务部门应当给出产生异常的原因,不能给出合理解释的记录到数据库,并通知受理部门和监察机关。6督察催办对所有的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可以监控到一个具体审批流程的所有步骤的办事状态,根据该事项办理流程环节中设定的办理时限和当前办事状态,监察机关或受理部门可以给工作人员发出督察或催办意见,也可把办件转成急件办理。7预警纠错预警纠错是指系统对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中违反时限、金额、程序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发出黄色或红色纠错指示信号实施警示和纠错。系统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发出预警、黄牌、红牌三种警示信号。(二)效能监察1实时监察实时监察主要对业务从时限、收费、程序等各个方面进行实时数据监察,出现违规现象的单项、综合提示处理。实时监控包括系统预警监控、系统异常监控、系统违规监控、在线投诉监控、服务质量反馈监控。2时限监察对于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时限进行设置,采集每笔具体审批业务,从“受理”步骤起开始计算时限,到“办结”时止,系统自动按设定时限对即将超时的审批事项自动预警,被自动预警的事项及相关办理人员,系统可以发出时限预警信息,可以使用手机短信进行提示。同时监察结果可以保存在数据库中。3特殊情况监察对补齐补正的情况进行监察,监察补齐补正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对一些特殊环节进行监察,如审批过程中因上报、公示、踏勘等原因需要对事项进行时限挂起延期的情况。(三)视频监察 视频监察是通过在服务大厅设置视频监控装备,把日常的办事情景和大厅的安全保卫工作通过本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并可将相关视频进行录制存档,以方便日后调阅查询。监察部门可通过宽带网络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实现对公务员的有效监督,并及时处理行政服务现场可能发生的问题。 1、固定摄像监察 通过摄像头可以覆盖中心全貌进行实时监察功能。 2、旋转搜索监察 通过本地或远程对云台镜头的控制,包括全方位调节镜头、调光圈、调焦距、调发倍等,实现旋转搜索监察 3、音像存储 通过硬盘录像机可以对各中心的监察视频和声音进行存储,方便以后调用。 4、事后取证 可以通过时间随机检索录像文件、报警文件、报警预录像文件、预览抓帧文件和回放抓帧文件。支持回放中的快放、慢放、放大、缩小、发速、抓帧、数帧等。方便事后取证工作。 5、远程监察 具有权限的领导可以不受地点和电脑的限制,只需要连接到电子监察系统, 通过系统的视频监察实时了解各服务大厅的工作秩序,并可以通过对单摄像头进行单独控制如:视频转向、视频拉近等等。(四)绩效考核根据中心管理和考核办法设考核类别和考核项目,根据事前、事中、事后及现场监控的情况,形成项目过程考核报表、人员考核报表、窗口部门考核报表,按时间形成月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各种报表。(五)统计分析系统通过强大的统计分析功能,能让领导能够根据不同需求,实现各种条件下的单项查询和组合查询功能,支持无限次跟踪查询,支持精确、模糊及包含等多种查询。可以查询的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信息、投诉信息、监督处理过程等。为领导做决策时提供丰富的数据作参考。(六)投诉管理系统提供投诉受理、投诉处理、投诉查询功能。投诉信息来源于行政审批系统、电子触摸屏、电话投诉、现场投诉、无人语音投诉等方式。群众可以通过电话语音、网站触摸屏等多种方式向中心监督部门进行有关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投诉。中心督查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监管各有关部门对群众咨询投诉的处理情况,回复情况、回复时效性、回复内容、回复态度以及群众对回复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监控和统计。(七)信息服务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网站、触摸屏、电子显示大屏多种信息化手段为系统涉及到的对象提供提醒、催办、公布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务群众可以通过电话语音、网站触摸屏等多种方式向监督局进行有关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投诉。监察结果信息发布模块统计报表按照年度、月度、季度、栏目等不同的指标,对全市各部门信息发布的数量、更新实效等进行量化统计;依据统计结果,统计图对各部门的信息发布趋势进行分析,同时根据量化统计结果,对各部门信息发布的数量和频次进行比对,将结果定时发布到审批门户,接受公众监督。三、商务要求表▲系统的免费维护期不低于一年。▲项目完工时间要求及地点项目完工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付款条件提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 90 %;余款作为质保金,如系统运行无质量问题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付清。 第四章 评标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价格分40分、技术分55分、商务及其他分5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所有谈判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低者排名优先;最低报价仍相同的,技术分高者排名优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预成交供应商。评分过程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二、评分细则(一)价格分(4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有效谈判文件中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40%×100(二)技术分(55分)1、软件开发设计方案(23分)。(评审依据:“技术文件”中的“软件开发设计方案”及“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表”,无方案不得分)(1)方案总体评价(5分)。对项目需求分析合理,项目设计思路、应用部署、技术架构层次清楚合理,符合当今软件设计主流,能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软件一体化程度高,能实现业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无缝对接,能为与市级和乡镇联网预留接口的,该项得5分;设计、功能等有欠缺的得3-4分。(2)业务支撑平台(3分)。具有自己开发的工作流和表单定制工具的业务平台,得3分;集成第三方工作流和表单工具开发的得1.5分;没有相关工具的不得分。(3)功能模块设计(7分)。系统的功能模块设计合理先进,使用方便、具有人性化、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得7分;设计较合理、条理性较强、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的,得6分;功能模块的设计有一处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的,扣1分(在6分基础上),该项最低得0分。(4)兼容性(5分)。对数据中心、电子监察、网络、CA认证等集成方案描述清楚合理,兼容性强的,得5分;较强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5)综合性网站设计(3分)。有综合性网站的首页设计样稿,理解透彻,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得3分;理解比较透彻,结构比较合理,功能比较齐全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2、讲解演示效果(24分)(未演示不得分)第一部分 行政审批软件(1)窗口业务处理系统(3分)。操作界面简便、美观、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功能较差,不实用的不得分。(2)并联审批系统(2分)。演示企业设立登记和工程报建并联审批子系统,演示子流程的调用和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关系。调用系统及数据交换方便安全的得2分;能演示调用,但不能实现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映射的,得1分;不支持子流程和数据映射的不得分。(3)网上填报和预审(2分)。能够从外网填报,内网能够预审和受理的得2分。不能实现预审和受理的不得分。(4)一表式填报(3分)。能够灵活方便地展现出一表式的填报,不需要采用事先规划的一套表方式实现的,得3分;采用事先规划的一套表方式的得1分。(5)对接功能(2分)。能实现与原单位行业系统对接、与县政府OA系统对接、与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对接的得2分,每少一个扣1分,该最低得0分。第二部分电子监察系统(1)监察系统的数据同步(6分)。行政审批系统应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能及时同步到监察系统中的得6分,部分同步到监察系统的得3至4分。(2)电子监察系统的全方位监控(6分)。能实现对审批过程意见、情况、操作和信息全方位监控的得6分;能实现部分监控的得3至4分。3、项目实施与服务承诺(8分)。(评审依据:“技术文件”中的“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无方案不得分)(1)项目实施(2分)。实施计划可行,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得2分;其余得1分。(2)免费维护(4分)。提供2年免费维护的得4分,提供1年免费维护的得2分。(3)服务响应(2分)。投标人承诺系统运行维护期间4小时内现场技术响应,并提供7×24小时服务的得2分;其余得1分。需提供4小时响应的合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商务及其他分(5分)(评审依据:供应商向谈判小组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无原件不得分)1、软件认证(4分)。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行政审批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行政审批类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4分,没有或缺项不得分。2、管理体系认证(1分)。投标人获得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凭证书原件得1分。第五章部分谈判文件格式一、谈判函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你方编制的“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编号为:JJC201218)”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补充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问题澄清,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全部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现授权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代表(谈判供应商名称),提交谈判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各壹份、副本各贰份。1、我方针对本项目的初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2、我方承诺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及相应服务并经验收合格。3、我方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文件有效期,我方保证在此期间内不撤回谈判文件(包括最终报价函等其他投标材料)或擅自修改报价,在此期间内,本谈判文件(包括最终报价函等其他投标材料)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4、我方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5、如果我方有幸成为成交供应商:(1)我们保证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并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6、我方对报价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明细表金额单位:元序号项目单位及数量单价金额1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软件2(按费用构成填列)……合计供应商: (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绩溪县招投标中心:我 (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JJC201218)的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文字材料的签署、谈判、签约等具体事务。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四、证明供应商投标资格合格的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年检合格的标志,加盖供应商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2010年以来承接过的县级及以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发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作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原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注:以上材料中竞争性文件规定需提供原件的,除在谈判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以外,还需在谈判会上提供原件。五、谈判资格及谈判文件格式响应情况表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是否响应谈判文件响应页码供应商资格条件一般条件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特殊条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软件开发维护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见第 页2010年以来承接过县级及以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发的业绩。见第 页保证金2000元,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从供应商的账户按时汇(转)至指定账户见第 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见第 页谈判文件签署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四(五)条见谈判文件投标有效期谈判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见第 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六、商务响应表格式: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项目完工时间软件的免费维护期付款方式…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七、与评标有关的证明材料1、有效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行政审批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行政审批类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该证书应当在谈判现场向谈判小组提交原件,否则相关评分项目将不得分)。2、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该证书应当在谈判现场向谈判小组提交原件,否则相关评分项目将不得分)。3、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八、软件开发设计方案(格式自拟)。包括:需求分析、业务支撑平台、功能模块设计、集成方案描述、综合性网站设计(包括首页设计样稿)、业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与市级和乡镇联网的考虑等内容。九、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表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行政审批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需求”投标人的响应偏离情况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二条的要求,逐条注明响应内容和“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十一、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如承诺4小时现场技术响应的,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第六章其他事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下列格式编制打印空白表格若干张,盖章后随身携带,并在再次报价、最终报价时填列。(一)再次报价的报价函 报价函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我方针对“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编号为:JJC201218)”项目的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最终报价函1、竞争性谈判最终报价函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你方编制的“绩溪县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编号为:JJC201218)”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补充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问题澄清,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全部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现授权签字代表 (姓名和职务)代表 (谈判供应商名称),提交针对该项目的最终报价函壹份。 1、我方针对本项目的 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该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指所有货物、服务所需的所有款项。采购人取得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指的货物、服务除支付以上款项外,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2、我方承诺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并经验收合格。3、我方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文件有效期,我方保证在此期间内不撤回谈判文件(包括最终报价函等其他投标材料)或擅自修改报价,在此期间内,本谈判文件(包括最终报价函等其他投标材料)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4、我方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5、如果我方有幸成为成交供应商:(1)我们保证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并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6、我方对报价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电子函件: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2、其他事项供应商(盖章):全权代表(签名):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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