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公安监所视频巡查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林芝市公安监所视频巡查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林财采-N-【2020】50号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林财采-N-【2020】50号

项目名称:林芝市公安监所视频巡查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8194元

最高限价:698194元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监控设备和系统集成等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2.5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6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23日至2020年11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芝市财政局采购中心

方式:持资料现场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下列材料:

1.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并携带原件到报名处查验。(需携带光盘一张拷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芝市公安局

地址:林芝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汪勇

联系方式:188*****33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林芝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林芝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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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巡查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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