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泉溪镇巩宅村综合楼第一层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武义县泉溪镇巩宅村综合楼第一层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条件 | 本项目为武义县泉溪镇巩宅村综合楼第一层租赁项目,招标人为武义县泉溪镇巩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为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巩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泉溪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
交易标的概况 | 1.武义县泉溪镇巩宅村综合楼第一层租赁项目,面积约1452平方米。 2.租赁期限:5年。 3.招标基准价(底价):174240元/年。 4.租金分两次缴纳,第一、二、三年租金一次性缴纳,且租金不作调整,第四、五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在原每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5%。 5.租赁地点:武义县泉溪镇巩宅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 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wy.gov.cn/col/col********14/index.html)“乡镇(街道)产权”招标公告版面下载。 2.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资料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缴纳。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交纳形式:以现金方式缴纳为准。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3.交易保证金应用密封袋包装并在包装封面上写上投标人名称、金额、代理人姓名和手机号码。 4.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地点:送达交易保证金凭证截止时间为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其它无效。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09:30时,地点:武义县永武线与泉深线交叉口(武义县泉溪镇人民政府1号楼一层大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武义县泉溪镇巩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38*****653 672653 (余工) |
招标公告PDF下载地址:160*****62265.pdf"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PDF招标文件下载地址:160*****85950.pdf"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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