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招标
采购编号: JBZFCG-GK-2012-027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11月06日 16:0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29日 17:30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11月30日 14: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30日 14: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会议中心一楼)
时间: 2012年11月30日 14:30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经办人名称: 范林灵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12C0056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招标采购文件编号:JBZFCG-GK-2012-027采 购 人: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二年十一月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对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数量投标保证金(元)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3家1000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或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若涉及到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和审查、审理的不予考虑。(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具备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2、公司机构在重庆注册登记,并提交经2012年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注:以上各项为必备条件,缺少将导致投标无效,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交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2012年 月 日-2012年11月 日,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会议中心一楼)。(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30日14:00-14:30(四)开标时间:2012年11月30日14:30(五)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2012年11月30日14:00-14:30(现场POS机刷卡缴纳)。(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同时,递交一份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退还到该公司的基本户。未中标企业:在采购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至公司基本账户;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至公司基本账户。六、投标有关规定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接受。七、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范林灵电话:(023)67563446传真:(023)67563446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江北区新区府会议中心1楼)。采购单位: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第二篇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一、招标项目内容本招标项目为确定2012年12月-2014年11月期间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选择补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3家为入围中介机构,从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任务二、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除提供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一)投标人规模情况说明。包括年业务量、从业人员总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2010、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二)人员素质情况。主要审计负责人员名单(投标人提供不超过10人的名单),并提供这些执业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执业资格注册证(原件于开标时带至开标地点进行验核)、专业能力、技术职称、从事审计工作的时间,工作简介,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从业业绩证明等材料。(三)2010年至今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用户评价意见、发票或相关证明文件)。(四)社会信誉表彰证明。(五)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供验核)。三、其他注意事项(一)此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2012年12月-2014年11月期间中介机构入围单位,具体审查任务由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根据入围名单委派任务,分配的审查任务不能转包(含转给下属机构、分支机构)。(二)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不承诺中标入围机构承揽项目的数量及金额。(三)如果中标入围机构在执行审查项目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悖投标文件承诺或实力不济无法完成审查任务,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四)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五)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六)投标人若在有关部门诚信档案中具有不良记录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其投标无效。第三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内容涉及到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如涉及到的内容复印件模糊、不清晰且不能辨认,视为此项未提供。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经2012年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商业信誉情况(自行承诺),以及2010年、201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连续3个月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若涉及到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和审查、审理的不予考虑。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具备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2、公司机构在重庆注册登记,并提交经2012年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注:表格内涉及到的资料及证明文件评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质量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注:表格内涉及到的资料及证明文件评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采购代理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一)人员组成10分造价公司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最低为6人,得6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得10分;(二)诚信情况(自行承诺,中标后一旦发现事实与承诺内容不符,立即取消中标或入围资格)5分(三)根据业绩具体情况,提供1个合同得5分,最高35分(每份合同需提供合同原件、用户评价意见、发票或相关证明文件);(四)工程项目审查(编制)的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50分  注:评分条款中的相关证明文件评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才能作为评分依据。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八)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九)招标文件中记载的无效投标的其它情形。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三篇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活动的委托方。“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商。4.2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4.3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资质要求的规定。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3)投标人须知(4)合同一般条款(5)合同特殊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6.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司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7.2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确认参加本次招标的每一投标人。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确认参加招标的每一投标人。第四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写1、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文件的组成3.1投标文件的编制完全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编写。3.2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2)法人代表授权书(3)投标承诺书(4)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A、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B、执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和注册证;C、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地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及信誉证书。(5)投标人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及投入本项目两套以上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责任及分工情况、审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表以及其他人员的资格表。(6)投标人诚信情况介绍。(7)办公条件情况介绍。(8)投标人2010至今工程结算审计业绩。(9)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审计的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A、服务范围:B、服务目标:C、审计质量、进度控制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D、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及相应的手段及方法;E、承担项目的能力说明;F、项目实施岗位责任及管理制度等;G、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内容。(10)审计服务费承诺:按本招标文件附件一的标准执行。3.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要求装订成册。4、投标文件格式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对工程项目审计的一般程序和方法、商务承诺等内容(见第七部分附件)。5、投标有效期5.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5.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填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6.2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三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并各自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6.3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须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6.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签字和盖章。6.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7.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用3cm宽的薄白纸贴封后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8.2出现因招标文件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有效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9、迟交的投标文件9.1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9.2迟到的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1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理签字。1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注标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10.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0.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1、无效投标11.1发生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B、投标文件逾期送达。C、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投标。D、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E、投标文件正本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F、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H、未承诺审计服务费按本招标文件附表的标准执行的。第五篇开标和评标1、开标1.1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应不予开封。1.2在有投标人委托代表参加开标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的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3开标时,由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拆封,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1.4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评标委员会2.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3、开标和评标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3.2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4、开标、评标与定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4.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和业务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4.3采购代理机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权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造外部证据。4.4采购代理机构在必要时可举行答辩会,要求所有投标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投标人仅就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答辩,未经允许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新的材料。4.5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招标纪律,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及社会公众透露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人的有关情节,不得泄露投标人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5、评标原则和方法5.1评标原则(1)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2)执行“公平、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5.2评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1)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是:◆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密封和标记;◆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与规定无实质性偏离和保留;对于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进入评标。(2)评分标准及因素:详见第三篇5.3定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人评分(如果评委为七人及以上,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得分,各投标人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取得分前3名的中介机构为入围中介机构。6、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6.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等组成。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6.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6.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第六篇授予合同一、授予合同标准1、合同授予标准1.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招标,择优确定入围中介机构。1.2委托合同将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同时认为能圆满地履行合同时,对最终实际用户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人。2、授予合同时变更服务量的权利2.1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照范围规定的服务量予以增加和减少。但服务承诺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间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以宣布招标程序无效的权利,并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采取的行为作任何解释。4、通知4.1评标结束15日内,由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15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5、签订合同5.1入围中介机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格式的7天内,派代表与采购人最后洽谈和签订合同。5.2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6、纠纷解决6.1如委托合同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合同条款:以下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凋确定。入围机构合同基本条款甲方(项目委托方):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乙方(入围中介机构):双方根据《合同法》、《审计法》、《重庆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市政府第182号令)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委托审计合同:一、委托目的通过对工程结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客观反映建设项目造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分析工程超规模、超概算的原因及工程结算中高估冒算的构成情况,揭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二、审计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仔细搜集审计证据;拟写工程审核结果报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反映工程建设的真实造价。三、完成时限以上工程项目委托审计**个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到期不能完成,乙方应书面申请报甲方批准。四、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因乙方过错导致审计结论错误,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2.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审计业务及时予以指导和监督。3.在审计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审计人员达不到审计工作要求时,有权利要求乙方2日内更换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因为甲方的原因未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应当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执行《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3.乙方审计结束时,应当将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结果等审计期间形成的全部资料移交审计机关。4.乙方在审计期间应当执行审计人员廉政纪律。5.乙方有《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6.乙方应当遵守保密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审计资料和结果。五、审计经费付款委托审计费用,按照2012年11月重庆市江北区政府采购中心JBZFCG-GK-2012-12C0056招标文件附件一《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费标准》执行,并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支付。六、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委托审计合同书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乙方未按时完成工作并交付相关资料的,乙方按委托审计费用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虽完成工作但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又拒不按照甲方的要求补充、纠正的,乙方按委托审计费用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四)因乙方过错导致审计结论错误,甲方按照《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追究乙方相应责任。(五)乙方违反《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按委托审计费用总价款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解决争议的方式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事项1.乙方应当派出**名专业审计人员参与本项目审计。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该项目审计。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江北区审计局 乙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二○一二年十二月 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情况一览表中介机构名称法人代表姓名企业性质资质等级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组建时间办公场地面积企业概况及人员状况项目名称单位数量企业人员情况企业总人数人序号注册人员类型人1造价工程师人2造价员人3人4人…人业务状况2010年至今累计完成审计的项目个目前正在审计的项目个2010年至今已审计项目的总金额万元审计费承诺审计服务费按照江北区审计局制定的标准收取是□否□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公章:二、法人代表授权书兹授权 代表 进行重庆市 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此授权至年 月 日前有效,特此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三、投标承诺书致: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为重庆市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1、投标人就本项目具体方案的详细说明(见第九条)2、资格证明文件3、按第四部分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3)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被重庆市江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没收。(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重庆市江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四、投标人有关资质文件以下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2、所投合同包的资格证书;3、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地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及信誉证书(如果有)。五、执业人员组成情况表投标人按照下表制作,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每个注册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要求附在表格之后(原件于2012年11月日开标时带至开标地点进行验核):序号姓名注册人员类型性别年龄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年限业绩(项目名称及金额)备注附:投入本项目两套以上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责任及分工情况、评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表以及其他人员的资格表;六、诚信情况介绍提供委托人的评价意见相关行业协会的评价证书。七、投标人办公条件情况介绍1、办公场所打印图片(或照片)2、办公设备配置情况(附单位资产表复印件)3、提供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八、业绩证明投标人按照下列表格填写业绩表,每个业绩的委托书、合同、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围资格)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金额审减金额委托时间委托单位联系电话注:如本表格不够填写,投标人可根据该表格内容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九、投标人对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A、服务范围;B、服务目标;C、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D、审查(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及相应的手段及方法;E、承担项目的能力说明;F、项目实施岗位责任及管理制度等。附件一: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费标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的规定,并结合江北区的实际,制定本审计服务费标准一、本审计服务费标准是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江北区审计局委托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和聘请外部专业审计人员的服务费标准。二、委托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费标准(一)委托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基本服务费按下表执行 (二)如遇特殊工程项目的委托审计,其审计服务费由审计机关与被委托人协商解决。(三)如遇重庆市物价局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我局将根据江北区实际情况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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