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浦城县2019-度县级商品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2-21浦城县2019-度县级商品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闽·销】********004
经浦城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19年2月21日上午9:30时开始通过“中国·闽西北网上粮食市场”竞价交易系统举办“浦城县2019年度商品粮竞价销售交易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竞价。
一、竞价销售标的:2017年晚籼稻谷2500吨。(详见销售清单,具体数量以现场公告为准),若有变更在《中国·闽西北网上粮食市场》和《龙岩市五丰粮油网》发布。
二、竞价时间: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时。
三、竞价地点:龙岩市五丰粮油交易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交易大厅(闽西粮油饲料交易城东景园18号四楼)、南平市马站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交易大厅。
四、参加竞价销售的条件:参加竞价者必须是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粮食经营资格的个体工商户或福建省内外粮食企业,初次注册报名会员需登入《中国·闽西北粮食交易市场》(www.fjlssc.cn)进行预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本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法人代表参加竞价的,需提交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交易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即可报名登记。经确认资格后,按每吨人民币120元交纳交易保证金后领取会员号及密码,成为现场或互联网终端的正式竞标人。成交手续费按总成交金额的6‰由中标方承担。竞价交易详情请登录《中国·闽西北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fjlssc.cn或龙岩五丰粮油网http://www.lywfly.com查询。
五、看样地点、时间:2019年2月20日前的正常上班时间在周叉垄322仓库看样,联系电话:潘先生159*****178。
六、报名地点、时间:2019年2月20日下午17:30前的正常上班时间,在龙岩市五丰粮油交易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或南平市马站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并索取《竞价交易规则》。
七、保证金收缴、收款单位及联系方式:
1、交易保证金按每吨120元交纳,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17:30时前。
2、保证金收款单位及联系电话
⑴、南平市马站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平市农村商业银行水东支行
联系电话:****-*******、138*****933传真:****-*******
⑵、龙岩市五丰粮油交易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先生159*****839、俞先生180*****610传真:****-*******
中国·闽西北网上粮食市场
南平市马站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龙岩市五丰粮油交易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3日
附件1:
浦城县2019年商品粮竞价销售稻谷标的清单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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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粮食购销合同(样本)
供方:浦城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浦城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或以传真方式签
竞价销售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_
根据年月日浦城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商品粮竞价销售交易会成交确认结果,需方向供方购买下列粮食。现按照本次竞价交易公告及交易规则,双方订立本粮食销售合同,共同遵守。
一、提货仓号、品种年限、数量、单价、金额:
提货仓号 | 品种 | 年限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 | 金额(元)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质量要求:稻谷质量以需方到供方仓内看大样为准,本合同一经签订表明需方对质量无异议。
三、交接货办法:由需方到供方协商办理。
四、交货地点和费用负担:在供方粮库号仓内交货,需方自行安排提货事宜。费用自理。过磅、装包、装车或散装所产生机械费用均由需方自行承担,若使用甲方库内机械提货,甲方应收取机械使用费、电费3元/吨。
五、数量结算方式:粮库号仓厫位提货数量以供方当地过电子磅计重,需方应承担0.2%的水分减量。包装麻袋按0.9公斤/条扣重,编织袋按0.2公斤/条扣重。
六、提货方式:款到付货(即:需方提取货物必须先交足货款,供方根据需方交款金额开提货单据后,方可提取货物)。
七、提货期限:本合同订立之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止,需方必须全部交清该批次粮货款并提货完毕,否则供方将全额收缴履约保证金,同时该标的物由供方自行处理。
八、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需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每吨120元),三日内由南平市马站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或龙岩市五丰粮油交易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转入供方单位:浦城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只可抵最后一批货款。
九、包装物:装粮所需包装物由需方自理。
十、违约责任:需方如未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视为违约,供方有权收缴需方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_____元),需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争议,按《合同法》规定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说明:1.本合同依法成立,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本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的法律、法令、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副本贰份。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浦城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浦城县农发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传真:0599--*******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353400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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