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河湖划界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太康县河湖划界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太康县河湖划界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康县河湖划界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已由太水字[2020]1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太康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康县河湖划界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2.2项目编号:ZKGC-2020-1113-1138

2.3建设地点:太康县境内

2.4项目总投资:610.89万元

2.5招标范围:资料收集、划界工作底图制作、河湖、水利工程特征线采集。划定界线、界桩(牌)布设、划界内业工作、成果整理、数据入库、技术报告编制等工作;界桩、界牌制作及现场埋设等工作点;告示牌制作及现场埋设等工作。

2.6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太康县境内涡河、老涡河、尉扶河、黑河、新运河、小温河(192.7km)六条河道的底图制作及底图修测、界桩牌布设等工作。

二标段:太康县境内李贯河、兰河、铁底河、大新河、小新河、大堰沟、黄水沟(233.6km)七条河道的底图制作及底图修测、界桩牌布设等工作。

三标段:太康县河湖划界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一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含工程测量);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需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指河湖划界确权项目,一河一策项目、河道治理、地形图测量等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进行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二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含工程测量);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需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指河湖划界确权项目,一河一策项目、河道治理、地形图测量等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进行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三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含工程测量监理);

(3)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需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类似业绩为测绘相关监理业务,以合同为准)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2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3.3投标人需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以网上公示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

3.4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一至三标段的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顺序优先选取前面的标段为中标标段,其他中标标段第二名顺延为中标候选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23日至2020年11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1123日至2020年1127日17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2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3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康县水利局

地 址:太康县县前街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157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周商大道南段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68

监督部门:太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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