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福康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民政厅-福康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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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条件
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民政厅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民政厅-福康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SC[2020]7671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民政厅-福康工程项目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1招标预算价:*******.00元
2.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2.4.1采购内容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定点手术康复医疗服务;
第二部分:定点假肢矫形器和其他辅助器具配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服务地点:全省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项目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4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6投标人及其企业法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投标人及其企业法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若投标人及其法人有相关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3.7.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具备全民三级以上(含三级)医疗资质;
3.7.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具有综合救治能力,设置骨科专业(矫形外科专业方向)科室或康复科及洁净手术室;
3.7.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获得有效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许可资质或经营装配许可资质。
3.7.4黑龙江省以外医疗机构具有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具有稳定合法的场所及经营场地,在我省设有合理的常驻分支机构,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及时为受助对象提供后期服务;
3.7.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拥有从事矫形外科专业的高、中、初级医师或康复医师。
3.7.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当地民政部门备案;
3.7.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实施相对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假肢装配工或者矫形器装配工,并且有一定的技术服务队伍,具有承接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3.7.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具有相对独立的接诊、修型、热成型加工、打磨修饰和组装对线区域,以及合理布置的适配检查和训练场所;
3.7.9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具有先进的专业检查、加工、检测设备,能够为受助对象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
3.7.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3.7.1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类医
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为?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投标?件中附相应证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公章),否则为?效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指定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 年11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将文件费汇款凭证、报名表(附件下载报名表)扫描件
发送至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邮箱(guohezhaotoubiao@163.com),以获取招标文件,
逾期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因疫情影响不接受邮寄及现场报名;
4.2.1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只接受银行汇款;
4.2.2汇款信息:
(1)户名: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远大支行
(4)联系人/电话:张伟明 152*****523
4.2.3汇款期限:2020年11月23日至2020 年11月27日(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4.2.4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文件费”;
4.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3号楼
1413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7.其他
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竞争性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民政厅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0*****855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14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3号楼1418室
联 系 人:张伟明
电 话:****-********
标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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