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职教园区省统建三校一区二次装修子甘肃职业教育展览馆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新区职教园区省统建三校一区二次装修子甘肃职业教育展览馆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省统建三校一区二次装修子项目
甘肃职业教育展览馆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码:A01-****************9J-********-****5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省统建三校一区二次装修子项目甘肃职业教育展览馆装修项目已由甘肃省教育厅以由甘教发〔2020〕27号文批准建设来自省财政划拨资金,招标人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服务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次开标采用公共资源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115.29.228.35:8041/Userlogin.aspx)。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省统建三校一区二次装修子项目甘肃职业教育展览馆装修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甘肃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3号楼三层
2.3 项目建设概况: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类别II类。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模型制作及灯光系统、多媒体高科技软件屏幕安装与宣传影片制作、平面设计制作与安装、资料收集及整理外包部分费用及安保监控系统等。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项目总投资:1474.86万元
2.6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范围: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内容。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等。
整个项目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项目建成后试运行,正式竣工后,运行正常验收方可移交给业主使用。
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1 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1.3 独立承担并完成过同等规模及以上的展馆类似工程设计、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4 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 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甘建建【2016】46 号文、【2016】231号文的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材料员均不得少于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3.1.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17-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银行出具资信证明)。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7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
3.1.8 投标企业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 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投标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并将备案登记表编入投标文件第七章“11.其他材料”中(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 号文的要求);
3.2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2017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近三年(2017年至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
3.3 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持有项目所在园区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方可参与招投标。
3.4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中标后主要工作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
1.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的方式进行,对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可编制于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九、其他材料“中,若有隐瞒或弄虚做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3日18:00时至2020年11月28日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4.3 获取方法: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的潜在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 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 (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5@qq.com%EF%BC%89%EF%BC%8C%E7%94%B1%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BB%9F%E4%B8%80%E5%A4%87%E6%A1%88%E5%90%8E%E6%8F%90%E4%BA%A4%E8%AF%84%E6%A0%87%E5%A7%94%E5%91%98%E4%BC%9A%E3%80%82">(3)请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交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邮寄至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泰生大厦座2302室。由代理机构统一备案后提交评标委员会。
(4)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程序,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软件”视频会议形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机构钉钉账号“139*****267”并备注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最终版投标文件哈希值,开标后上传固化好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0:00时,请在此时间前上传。
5.3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10:00时
5.4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5.5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开标后主持人要求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
5.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受疫情影响,开标活动为网上开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115.29.228.35:8041/Userlogin.aspx)进行,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学习(http://121.199.39.174:8087/help.html)。
逾期未上传哈希值及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服务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络地址: |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贺兰山大道北段566号 |
联络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大道588号天庆商务大厦701室 |
邮政编码: |
730030 |
邮政编码: |
730000 |
联系人: |
魏物春 |
联系人: |
张蕾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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