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优生健康检查设备招标公告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优生健康检查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 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优生健康检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经得到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优生健康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采字】BN2012/62-001

二、资金来源:87.8%财政拨款,12.2%单位自筹

三、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A包、B包

四、采购内容:

分包情况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A包

笔记本电脑式全数字超声诊断仪

19台

B包

1、恒温箱

1台

2、巡诊箱

1台

3、显微镜

5台

4、尿液分析仪

11台

5、小型离心机

11台

6、三分类血球分析仪

11台

7、血液运输箱

22台

供应商需对采购内容中包含的全部产品同时投报。即:本项目不分项投标(报价需含所有项目,缺项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产品不限品牌,所报产品需符合或优于参考技术参数要求,并注明产品品牌、型号。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日期(含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2、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3、交货方式: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2、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坏产品;

3、供应商应具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4、使用非投标人企业所生产产品时,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厂商授权书,投标人作为经销商,须提供代销、直销授权书的资格声明。

5、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6、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涉及重大诉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纸质档每套售价:¥400.00元;

需要招标文件电子版的加收:¥100.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

(5)、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上述(1)至(5)项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2 年 11 月 26 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转)出;

2、缴纳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缴纳地点: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

4、缴纳时间:2012年11月23日17时00分以前

十、相关费用:

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公证费、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取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请各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


招 标 人: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招标代理: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182*****666

2012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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