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关于对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网络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关于对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网络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拟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收购的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
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18,175,409.31元,其中:贷款本金93,302,307.05元, 截止2020年3月6日利息24,873,102.26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债务人自有资产作为抵押,房屋建筑面积24,255平方米,抵押宗地面积84,699平方米。质押物为杨茂义、王影持有的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256,080股股权和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洮南市金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2,000万元。保证人:杨茂义、王影、杨适。该债权已涉诉,并在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
债务人概况: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8,法定代表人杨茂义,经营状态:存续,成立时间2004-07-2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地址吉林省洮南经济开发区兴业路1969号,经营范围:辣椒购销及其深加工,杂粮杂豆购销及其深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种苗、农膜、杂粮、杂豆、蔬菜瓜类种子购销;运输、房地产开发;种植、养殖;辣椒红色素、辣椒精、调味料(固态、半固态)、食用植物油、酱、红曲米(粉)(颗粒状、粉末状)、葵花盘果味粉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及批发,速冻食品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杨茂义持股40.39%,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3.1%,陈亚民持股7.46%。
抵押资产情况:债务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抵押贷款以企业位于洮南市兴业路1969号的厂房抵押,抵押宗地面积84,69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4,255平方米。抵押物建筑为该企业靠近厂区主门的两个生产车间,分别为微生物发酵食品车间和葵花盘(果)粉车间。
质押物情况:质押物为杨茂义、王影持有的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256,080股股权和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洮南市金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2,000万元。
保证人情况:保证人杨茂义、王影、杨适,连带责任保证。

资产特点及前景:该债权已涉诉,并在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该债权抵押物地理位置较为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方便工业企业进行生产,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并且抵押资产已办理抵押登记。质押物中有2,000万元洮南市金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白城市中院第一顺位查封。

处置方式: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产权交易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他。交易对象: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公告有效期限为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游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130000。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吉林省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续女士。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网络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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