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A-15地块三期和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疑问的回复招标公告
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A-15地块三期和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疑问的回复招标公告
编号:002
各投标人:
“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A-15地块三期和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GC-AQ-2020-272)”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答:是。
问题2.招标文件第59页(1)进度款支付:完成正负零施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5%;完成所有单体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所有单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签字盖章)后付至已完工程造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移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审定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其余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息)。(2)A-15地块三期还建房、C-4地块B区还建房开工时间不同,分别支付进度款。(3)延期付款:工程款延期支付,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支付利息。(4)每次工程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须按规定出具发票。请问:是否可以明确延期付款?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庆大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宜秀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联系人:程超
联系方式:138*****712
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一)
联系人:吴群
联系方式:****-*******
传真:****-*******
2020年1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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