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儿科能力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综合医院儿科能力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锡林郭勒盟旗县级综合医院儿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锡林郭勒盟卫生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用国内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所需旗县医院儿科设备,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XMCG2012-GK006

二、招标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旗县级综合医院儿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

三、招标项目内容:综合医院儿科设备

分为四包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并在经营范围之内;

3、投标商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几个包投标,不接受分项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15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地点: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 锡盟财政局楼内719室),邮编:026000 。

(二)报名方式:本地投标人可到我中心直接报名,外地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邮箱及所投标项目编号传真至0479-*******,以便我中心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浏览、下载网址:

(4)如有补充通知可到上述网站进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其中: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务门户网在“重要通知”中进行查看。

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2年11月21 日上午8-9点间送达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20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同时递交,并签到确认;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20开标会议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 经济服务中心综合楼(电视台西侧)7楼东;

联 系 人:董进林 李涛

联系电话:****-******* 0479-*******

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招 标 文 件招标文件编号:XMCG2012-GK006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旗县级综合医院儿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目 录招标公告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5一、说明5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开标与评标11五.定标与签订合同14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17一、技术参数及要求:17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7三、验收标准及要求;17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18一、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18二、投标书19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四、开标一览表21五、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22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23七、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24八、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5第四部分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26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28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29一、通用条款:29二、专用条款30 锡林郭勒盟旗县级综合医院儿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锡林郭勒盟卫生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用国内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所需旗县医院儿科设备,具体事项如下:一、招标文件编号:XMCG2012-GK006二、招标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旗县级综合医院儿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三、招标项目内容:综合医院儿科设备分为四包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并在经营范围之内;3、投标商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几个包投标,不接受分项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15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地点: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 锡盟财政局楼内719室),邮编:026000 。(二)报名方式:本地投标人可到我中心直接报名,外地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邮箱及所投标项目编号传真至0479-*******,以便我中心登记备案。(三)招标文件浏览、下载网址:(1)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务门户网:http://czj.xlgl.gov.cn/,点击“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查找相关公告进行下载;(2)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点击“盟市招标公告”,查找相应公告,进行下载;(3)中国政府采购网;(4)如有补充通知可到上述网站进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其中: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务门户网在“重要通知”中进行查看。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2年11月21 日上午8-9点间送达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20开标室;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同时递交,并签到确认;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20开标会议室;八、集中采购机构: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 经济服务中心综合楼(电视台西侧)7楼东;联 系 人:董进林李涛联系电话:****-******* 0479-*******采购单位联系人:赵润还136*****052 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序号项目内 容1招标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旗县级综合医院儿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2招标文件编号XMCG2012-GK0063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锡盟经济服务中心综合楼7楼东邮编:026000联系人:董进林李涛电话:****-*******(传真) *******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5招标文件澄清2012年11月19日上午11时前6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个工作日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21日上午8时-9时8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1日上午9时9开标地点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20开标室10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国产产品2个月内,进口产品3个月内供货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包;12其它投标人资格附加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设备质保期3年,耗材质保期1年。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采购单位,锡盟卫生局;2.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工作的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以下简称为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项目说明:3.1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等见招标文件附件;3.2 安装(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国产产品2个月内,进口产品3个月内供货;3.3 安装(交付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携采购合同、验收单、供货发票到采购人单位办理支付手续,由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95%的货款,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4.2 其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4.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4投标人应遵守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5.投标费用:无论招标活动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招标文件有关的费用。6.本次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5)投标文件的格式与要求;(6)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7)评标办法;(8)合同条款。2.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 2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开标72小时前,以书面的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政府采购中心;2.3 政府采购中心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每一个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修改的书面通知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政府采购中心和投标人都有同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能够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投标有可能会被拒绝,成为无效投标;1.2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1.3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报价和结算均使用人民币;1.5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1.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1份正本、4份副本和其他需提供的资料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 (2)投标书;(3)开标一览表;(4)法人资格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6)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承诺;(7)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8)投标人资格证明及有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授权书除外); (9)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满足要求的另一份“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小信封内,投标时一并递交,供唱标时使用。3.投标文件格式: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牢固装订成册(要求胶订,不接受其它装订方式)。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和页码,页码应连续,统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格式编制,不可插页抽页;没有牢固装订成册、编排目录页码,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被视为无效投标;3.2如本文件中的格式与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投标人可另附说明。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明确在每一份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其各项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盖章;4.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4.4投标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5.投标报价: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此表一份装订在标书中,另一份密封在信封内,于投标时一并随标书递交工作人员;未按统一格式填写或有缺漏项,投标为无效投标; 5.2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人对招标设备验收完成投入使用前后的所有费用(设备本身价格、各项税金、运杂费、安装调试、培训费用等); 5.3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以“开标一览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投标为无效投标;在总价与单价不相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相符时,以大写为准;5.4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计算。6. 投标保证金:6.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每包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6.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本地以转账或现金存入账户,外地以电汇形式汇入账户内,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收款人: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帐号:150*****639********2;开户行:建行额尔敦路第二分理处;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经济综合办公楼1楼;电话****-*******),于开标时间前凭有效单据到1楼西大厅盟国库支付中心柜台,找朱萍同志确认(网上汇款的单位,直接打印出的电子回单无效,必须有银行柜台出具的汇款信息单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竞标。财务联系人和电话:徐展图,****-*******(退款时,须重开收据,出具投标公司账户信息)。6.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6.4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结束后凭投标方开出的收款收据和有效汇款信息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6.5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3)提供虚假的投标文件。7.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1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企业)名称、招标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8.2每一密封条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的字样。9.投标文件递交:9.1投标人按上述规定将密封、标记后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委派专人递交;9.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同时递交,并签到确认;9.3因客观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信函、传真)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标注、递送;10.3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0.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与评标1.开标:1.1政府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且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管部门人员、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开标大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 ,统一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工作人员;1.3开标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进行唱标;唱标:公开宣读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并填写开标记录;1.4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投标书的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的唱标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投标文件的同一数据如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总价、单价不符,以单价为准。2.评标:2.1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具体评标事项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济和技术专家于开标当日,由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2 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评标原则和打分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评审得分高低或优劣确定中标人。2.3 投标文件审查: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依照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证、检验报告等,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前附表的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是否交付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货物交货期、投标报价是否超预算(不得超预算采购)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2.4 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评的权利。(1)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过期的;(6)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7)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的(顺序、格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政府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2.5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尚未表述清楚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2)询标是评标的重要环节,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政府采购中心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4)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评标内容:(1)投标报价;(2)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产品是否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是否提供了产品彩页和国家权威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产品的质量、性能是否完全可靠,产品运行是否平稳,对用户是否实用,运行成本、维修费用是否经济;(3)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承诺等;(4)产品的交付使用期及其它优惠承诺等;(5)投标人近年来的资质情况、资信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能否提供优质服务、有无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及其他社会信誉等;2.7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在评标委员会内部进行;(1)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五.定标与签订合同 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原则确定中标人:1.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2 综合评价或性价比优秀;1.3 中标条件对采购人最为有利;1.4 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 预中标结果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政府采购中心在前述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预中标公告。3. 中标通知:3.1 公告期结束后,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程序给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提供由中标人签字的“弃标确认书”,由政府采购中心再次在指定的媒体和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采购人方可与评标排序第二的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次类推;3.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4.签订合同:4.1由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书,并就采购设备的数量、技术指标(规格型号)、服务条款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条款逐项进行审核。4.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须经政府采购中心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5.履约验收:采购设备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对招标项目要进行现场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中标人的货款,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中标人更好的履行合同,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如期保质保量履约后,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合同规定全额无息退还;如不能按合同履约,将视情况按比例进行没收。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技术标准及数量要求:儿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等见招标文件附件;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到质量保证期为止。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由投标人提供免费维修。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书面(如传真、信函)反映和电话(用户应记录时间,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反映后24小时内,必须派专业人员到达用户所在地维修或其它方法解决,保质期间免费更换部件,厂家须提供维修报告。产品超过质保期,出现元件、配件损坏,投标人须派专业人员进行更换安装服务,由采购人支付投标人相关费用。三、验收标准及要求;货到验收合格经培训,交付使用后,经采购人验收,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的质量标准后,签署最终验收报告,政府采购中心据此退付履约保证金。格式一: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 (*****单位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格式二:投标书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1.按照已收到的编号为 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文件投标人须知、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分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3.一旦我方中标, 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交货完毕。4.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 电话:二〇一二年 月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兹委派我单位________(姓名)参加你中心组织的 公开招标活动(招标编号:),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日格式四开标一览表(第包)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的内容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总报价(小写)交货期备注注:(1)开标一览表严格按本格式填写,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表装订一份在每本标书中,另一份密封在信封内,于开标前单独提交。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格式五: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包)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金额合计大写:¥:注:1.投标人必须按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采购需求一览表”逐一按序号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 投标人必须按分包情况详细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格式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编号名称招标规格或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规格或投标文件商务条款说明 注:只列出发生偏离的项目,没有列出的将被视为完全响应。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 格式七: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一.售后服务期限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追究条款; 三.售后服务联系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格式八: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质量保证、优惠承诺等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可参照以上格式自行编写。第四部分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1.说明: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招标文件所要求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负。2.资格文件:2.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授权书(要求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2.2投标人获得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进口产品须提交进口产品相关证书(原件);2.3由相关部门提供的反映企业资信的证明材料;2.4其他资质文件: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3.投标企业概况及其他资料:3.1单位名称、企业等级、地址、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等;3.2人员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及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和职工人员构成情况;3.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损\益、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3.4企业装备及销售情况投标企业装备情况和近两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签章必须清晰;3.5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证明文件。资质文件应包括以上内容,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均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以及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要求制定本办法。评标原则和方法: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2.评委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出预中标人;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评标内容为投标报价,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规格、性能,财务状况或信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经营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两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用户联系方式),交付使用时间及优惠承诺、其他。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投标人中标后( 统称“中标人” )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项目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2.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器材)名称、规格、技术标准及数量、交付使用时间、交付使用地点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3.未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4.设备(器材)的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5.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要提供方便,并积极予以配合;6.中标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给政府采购中心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8.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9.索赔:中标人对所供设备(器材)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同意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同时可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中标人交付使用时间迟延时,中标人应立即将事故原因通知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有权撤消合同,如不可抗拒事故影响采购人履约,则亦照此办理;11.违约责任:如中标人推迟设备(器材)交付使用时间,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12.下列文件资料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2.1招标文件;12.2投标文件;12.3中标通知书;12.4中标人与供应商签订的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和维修协议原件;12.5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12.6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13.在不违背合同条款及双方利益的原则下,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并遵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内容协商解决。14.合同生效: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15.适用法律:本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在开标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应包括:1.质量保证;2.售后服务要求和约束机制;3.其他与招标文件不矛盾,但需双方进一步明确的问题。附件:锡林郭勒盟旗县级综合医院儿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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