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4号公寓家具、家电及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4号公寓家具、家电及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4号公寓家具、家电及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体育设备/健身设备,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23日14: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4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96.328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226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路15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先生 130*****2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 ****-******** |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4号公寓家具、家电及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RH*******(CG01)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4号公寓家具、家电及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SRH*******(CG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4号公寓家具、家电及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包划分:3个合同包
2.2采购内容:
第一包:床、床垫、床头柜、写字桌、写字椅、茶几、电视柜、沙发、吧台椅、壁画等;
第二包:电视、冰箱、空调等;
第三包:哑铃、杠铃、多功能史密斯机、举重卧推床、龙门架、腿部肌肉训练器、跑步
机、椭圆机、动感单车、多功能健身椅、橡胶地垫等。
2.3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 交货地点:运送安装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5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45%,剩余5%为质保金。
(以上均须按照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且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方可付款;质保金合同期满一年后返还。)
2.7质保期:第一包:5年;
第二包:1年;
第三包:1年。
(以上采购内容质保期内如有损坏,免费上门维修)
2.8 采购预算:第一包:102.9万元;
第二包:84万元;
第三包:9.42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内容,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并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生产、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内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至少一项,并且运行良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财务冻结、财务状况恶化的现象,同时最近三年内在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记录。(提供2017-2019年财务报表且三年净利润无亏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企业类似项目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第一包2000元/套,售后不退;
第二包1500元/套,售后不退;
第三包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路1588号
联系电话: 韩先生
联 系 人:130*****2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方式:自行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2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路1588号
联系方式:韩先生 130*****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 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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