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正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食堂厨具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养正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食堂厨具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files/filelist.xml">晋江市养正中学新校区教室、实验室、国际交流中心窗帘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1.files/themedata.thmx">****************1.files/colorschememapping.xml">

晋江市养正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食堂厨具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晋江市养正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服务、技术指标及交货期等:详见“晋江市养正中学(货物)及服务采购一览表”;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价约为人民币大写(壹拾陆?f壹仟元整)(¥:161000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标的。

二、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的境内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泉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泉州地区境内设有分公司或自行设立的售后维修服务部,且自行设立的售后维修服务部的企业法人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应一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于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5日在晋江市养正中学校园网上发布。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供应商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到晋江市养正中学总务处报名,获取晋江养正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一览表等。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接受资格审查,并提交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人民币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组成和密封(相关文本格式报名时领取)

(一)投标书[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价(包括硬件、软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保险费、安装、技术培训费、各种税费等]。

(二)报价清单表

(三)投标承诺书

(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复印件(特种设备还要提供企业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包封袋中,包封袋上应写明本采购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包封袋的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晋江市养正中学新校区行政楼十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晋江市养正中学新校区行政楼十楼会议室

十、中标人的确定:本招标项目以物资预算书或市场询价结果为依据,确定招标最高控制价,在最高控制价以下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十一、付款办法

在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十二、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十三、违约条款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公示满后7日内签订合同;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中标单位无故不按时交付货物或送达的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在招标单位发出通知书还未整改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江市养正中学新校区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5*****3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厨具设备 初中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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