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议供货采购需求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议供货采购需求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议供货采购需求公告

一、项目介绍:为加强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病原学监测、溯源及预警能力,有效提升传染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购置照相机和摄像机。

二、采购内容:照相机及相应镜头、摄像机

三、采购预算:71077.00(柒万壹仟零柒拾柒元整)

四、资金来源: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五、采购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采购方式:协议供货

七、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潜在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

八、交货时间:10天。

九、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需求公告有限期: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

十一、联系人:黄海 152*****610

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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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协议供货 疾病预防控制 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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