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育新学校实验楼修复及设备购置项目公告
[昌平]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育新学校实验楼修复及设备购置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育新学校实验楼修复及设备购置项目-实验楼安防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PCG-********5213
项目名称:育新学校实验楼修复及设备购置项目-实验楼安防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825.67439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25.6628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名称:育新学校实验楼修复及设备购置项目-实验楼安防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报告厅系统 | 1项 | 包括报告厅视频系统、报告厅音频扩声系统、报告厅舞台机械及大幕系统、报告厅舞台灯光系统、报告厅中央控制系统、移动教学录播系统 |
2 | 实验楼信息化建设系统 | 1项 | 包括:广播电话、网络系统、智能班牌、智能食堂四个子系统 |
3 | 安防系统 | 1项 | 明厨亮灶工程、视频监控工程、一键报警工程 |
4 | 实验楼及附属设施修复 | 1项 | 报告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围墙及安装电动大门工程、新建门卫室工程等 |
4、招标范围:育新学校实验楼修复及设备购置项目-实验楼安防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所需的报告厅系统、实验楼信息化建设系统、安防系统建设及实验楼及附属设施修复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采购政策;
3、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7、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设备供货、集成及安装能力,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对实验楼修复的施工能力(即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如投标人本身不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需与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如两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本项目设备的供货商,投标人需具有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系统集成项目负责人需有类似系统集成项目的业绩,负责本项目施工部分的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货物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 ,每天上午9:00至11:45,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
方式:
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体: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查阅及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有的文件资料: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领取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领取时);
2)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
3)网上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截图(加盖公章);
4)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明确项目名称、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双方的责任划分,工作量比例分摊等内容)。
注:网上报名:根据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各位申请人应同时在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61.50.129.107/zfcg)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如为联合体,只需完成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即可,未在该网站完成报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中如有注册等问题的可咨询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7*****57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需注明项目名称、授权事项为领取招标文件,授权日期需包括领取文件的期限),投标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复印清晰。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备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本人携带以上资料,以上资料必须送达指定领取文件地点且一次交齐,任何后补的资料均视为无效;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文化东路龙锦苑三区
联系方式:吴晓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
联系方式:王宇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军
电 话: 6072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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