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氟化工信号灯及电警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氟化工信号灯及电警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氟化工信号灯及电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蒙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局一楼102室现场领取“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询价当日)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MXCG2020-79
项目名称: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氟化工信号灯及电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88万元
最高限价:14.8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产品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
01 | 交通警察大队氟化工信号灯及电警采购 | 详见下面附表 | 1套 | 14.88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5日之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 11月 24日至2020年 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5: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阜蒙县财政局一楼10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不收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0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蒙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开启时间:2020年12月01日上午9点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阜蒙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年或上一年);5、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简介;6、依法纳税发票和社会保障缴费证明;7、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下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阜蒙县南环路
联系方式:15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阜蒙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蒙县北环路10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3@qq.comq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喆
电 话:1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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