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智慧桑蚕研发示范基地宜机化改造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璧山区智慧桑蚕研发示范基地宜机化改造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1.发包条件
璧山区智慧桑蚕研发示范基地宜机化改造项目已由(璧发改〔2020〕2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业主单位为: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按照《璧山区限额度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璧发改〔2018〕154号)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牛角湾社区第八居民小组,对该地块进行宜机化改造,改造面积约300亩,主要包括地表清杂、围边和排水沟挖建、涵管安装、条田梯田改造、土坯机耕道修建、土地旋耕等。
项目发包综合单价为5000元/亩,最高限价为150万元。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地块宜机化改造的测量面积据实计算,不能超最高总价。
2.2发包范围:包括《智慧桑蚕研发示范基地宜机化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图》包含的全部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地块布局、综合进行地块互联互通、缓坡化改造、梯台式改造等整治。宜机化改造后地块标准不得低于《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重庆地方标准DB 50/T 795-2017)相应要求。
2.3实施地点:璧山区璧泉街道牛角湾社区第八居民小组。2.4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2.5参选保证金金额:30000元。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已注册农机合作社或注册农机合作社与其他企业的联合体,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鲜章,“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鲜章)。
3.2具有农机化自主生产和社会化服务三年经验且有两年农田宜机化作业经历1000亩以上规模面积的改造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工程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服务能力。
3.3重庆市外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3.4信誉要求
(1)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禁止参与本次投标(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截止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随机抽取参选函》和本项目管理人员名册。
3.6为了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和后期的售后维护服务,参选人需提供一年质保期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均须真实、有效且加盖单位鲜章。资格审查资料由参选人自行装订成册并装袋密封,且在袋上加盖参选人公章。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抽取资格或中选资格,并依据有关法规处理。
4.参选文件的编制
4.1参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参选文件格式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参选人公章。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参选人公章。参选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4.2参选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应分别装订成册。
4.3装订要求
(1)参选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装入“参选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参选人公章。
(2)应在“参选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项目业主名称: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参选文件在2020年11月25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5.参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参选保证金
参选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30000元,未按规定要求及时间提交参选保证金的,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参选文件。未中选者当场退还,抽中的3名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后退还。中选后不按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5.2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交纳履约保证金150000元,若未按时提交,项目业主不予签订合同并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参选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6.抽选程序
6.1主持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
6.2核验参选保证金缴款情况,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启,当场退还其参选文件。
6.3公布在抽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是否到场。
核验参加会议的参选人代表的合法身份。
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便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6.4按本公告第3条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摇号抽取。(注:如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人少于3家,本次不再进行抽选,待重新挂网发布公告后再次进行抽选。)
6.5确定参选人顺序号:在报名签到顺序的基础上,开启摇号机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确定为随机抽选参选人代码号。此代码号对应的参选人序号为1,其后的依次连续编号,此次编号为参加抽选的顺序号。打印随机抽选参选人一览表,现场推选3名(报名只有3家的全部签字)报名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6.6开启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3名中选候选人。
6.7参选人代表、项目业主、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抽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抽选结束。
7.有关资料的获取
7.1登录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下载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不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相关资料。
7.2如有疑问,请在2020年11月24日12时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8.参选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受理,2020年11月25日9时30分停止受理(北京时间)。
8.2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9.抽取时间及地点
9.1抽取时间:2020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
9.2抽取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4室(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10.发布公告及中选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及公示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发布。
11.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11.1本项目于2020年11月25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0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11.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后勤服务中心410室;联系人:李茂红;电话:********。
12.工程款的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不含增减工程量部分)价款的80%(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经由项目业主在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抽选的审计中介机构对承包方送审的结算金额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移交档案资料且通过档案验收后,支付至本工程审定金额的97%,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13.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在璧山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璧建发〔2018〕8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
14.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田老师电话:137*****248。
15.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后勤服务中心410室
邮政编码:402760
联系人:李茂红
联系电话:023-********
2020年11月20日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濫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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