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岐山中路88号楼宇修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皇姑区岐山中路88号楼宇修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0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0-210105-00354
项目名称:皇姑区岐山中路88号楼宇修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531,617.30
采购需求:
查看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11-23至2020-11-30,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12-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六、开启时间:2020-12-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金山路91-1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shenyangxianglin@163.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佳欢
电话: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