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相机、电脑、电视机等招标公告
数码相机、电脑、电视机等招标公告
【定期询价】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数码相机、电脑、电视机等项目(招标编号:YDRH2012-YD-D015)询价采购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我公司现就数码相机、电脑、电视机 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YDRH2012-YD-D015
(二)项目内容: 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投标人须知: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2 年11月9日(星期 五)9:30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工本费100元/份。(转帐、电汇、现金到达于都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每个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序列号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4、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统一标准执行(若采购人另有要求,以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中内容为准)。
5、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6、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或按合同约定。
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于都县财政局付款。
9、投标文件包括: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偏离表;④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⑤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⑥投标人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无效处理。
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1本,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密封不符要求将不予受理。
11、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分品目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3、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询。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于中一路28号
联系人:邓晓海
电话:****-*******
传真:****-*******
邮箱:ydrhzb@163.com
网址:http://www.jxzfcg.gov.cn
http://www.gzzfcg.gov.cn
开户行:中国银行于都支行
户名: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324
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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