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公安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公安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渠县公安局公安业务装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公安业务装备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渠财采招[2012]108号 公告日期: 2012年11月7日15时47分
行政区划: 达州市-渠 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渠县公安局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渠县公安局
包的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含300万元);若四川省外的供应商,须在四川省内设有经工商注册并年检的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8、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9、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10、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警用器材”的销售或生产资格;11、投标人必须通过ISO 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现场竞标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份;13、网上舆情监测预警系统、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电子数据勘查箱、网侦设备、手机取证系统是非生产厂家的,开标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未在我中心登记备案的供应商须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怔》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现场报名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份。(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留存)经我中心对其资质初审后,报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2年11月7日——2012年11月13日
标书售价: 每份贰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标书发售地点: 渠县财政局四楼采购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11月27日9时0分
投标地点: 渠县财政局四楼采购中心
开标日期: 2012年11月2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 渠县财政局六楼开标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女士 徐先生
电话及传真:****-*******
联系地址:渠县财政局四楼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7*****678
联系地址:渠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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