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海船厂海门厂区3#码头新建工程(项目编号: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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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华海船厂海门厂区3#码头新建工程(项目编号:PZH020D007)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华海船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华海船厂海门厂区3#码头新建工程(项目编号:PZH020D00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0D007 二、项目名称:汕头华海船厂海门厂区3#码头新建工程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建设项目位于汕头华海船厂海门厂区,详细的工程范围界定及内容见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报告书。 2、项目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招标人提供石方量:本项目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 4、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452,810.20元,扣除招标人提供石方量的金额后为7,010,085.01元,以该金额下浮5%作为投标最高限价,即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659,580.76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项目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为2年。 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码头完工效果图(附于投标文件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4、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现场踏勘:定于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华海船厂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西堤路236号 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185*****810 招标人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 汕头华海船厂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标签: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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