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保健设备(实验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保健设备(实验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保健设备(实验室)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3日18: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13:30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3开标室
预算金额¥289.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妍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华光街7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周光瑞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馨妍;联系方式:****-********-806

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保健设备(实验室)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C2020S437(S0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保健设备(实验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保健设备(实验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RC2020S437(S01);政府采购审批编号:XQZC2020-137

1.2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保健设备(实验室)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00元;

1.4最高限价:*******.00元;

1.5采购需求:二级生物安全柜、压力锅、恒温培养箱、恒温干燥箱、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纯水机、胆红素测定仪、电解质分析仪、经皮胆红素测定仪、微量元素测定仪、尿液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凝血分析仪、显微镜、离心机、大医用冰箱,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7供货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 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 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 2020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3.3方式: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报名: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人报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

3.4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3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至 2020年11月3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

单位地址:长春市华光街777号

联 系 人:周光瑞

电 话:********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妍

电话:****-********-806

7.4监督部门

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电话:****-********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     

地址:长春市华光街777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周光瑞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馨妍;联系方式:****-********-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妍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 妇幼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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