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十堰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幸福溪里5号楼1单元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ZFCG2020-XM116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郧采计备[2020]XM1161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0(万元)
6、最高限价:200(万元)
7、采购需求:
①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软件升级改造。②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硬件升级改造。③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上一年度(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企业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幸福溪里5号楼1单元101室)
3、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装订成册,核查无误后留存复印件。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幸福溪里5号楼1单元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郧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十堰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幸福溪里5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怡阳
电话:175*****80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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