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水城三期东地块智能化招标公告

金山水城三期东地块智能化招标公告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 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金山水城三期东地块智能化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润州路
(2)工程规模:金山水城三期东地块周界报警系统、可视对讲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管理系统、车库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梯五方电话系统、机房工程、一卡通系统等,工程造价约7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月10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工程。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委员会审查制度。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镇江市公安局技防办签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安装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5)必要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8、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审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包括劳动合同及自2011年10月份以来在投标单位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从本工程招标公告截止之日始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9、招标人有权拒绝在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或有不当行为的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报名投标(但必须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该项权力)。
10、在镇江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
外地进镇的施工企业中标后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1、投标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单位注册地银行以单位全称开户的基本帐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壹拾肆万元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36*****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投标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投标申请人应出具报名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以报名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1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其它条件:无
七、请申请人于 2012年11月13日 17:30 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有问题请拨打151*****651咨询,并至檀山路8号A座1楼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招标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八、其他:
(1)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1、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相应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有效报价的认定:上限按招标控制价;下限按招标最低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K+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K值在开标前由摇号产生的3家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7%。1号球95,2号球96,3号球97。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2、评标实施细则:
①、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②、然后,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③、最后,技术标书合格的投标书,将由经济标评委对其经济标书进行评审。经济标评委对各单位有效投标报价,按照从低价到高价的顺序开始按招标文件审查其是否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属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不低于成本且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
3、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刻录进“投标专用光盘”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不能导入评标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以及镇政建(2006)270号文件要求需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付款条件: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到审计确认价的60%,余款分两年付清(自竣工之日开始计算),其中第一年20%,第二年付清。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款支付以及其他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牵涉至招标人。
(5)中标人必须确保本工程通过镇江市公安局技防办的安全技术防范方案及工程验收。


九、招标人: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檀山路8号A座 联系人:蔡德玉
电 话:****-******** 传 真:****-********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11月7日至2012年11月13日
招标人(盖章)
2012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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