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招标公告

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招标公告

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2] 291 号

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2012年12月15日前完成

建设规模:约48.42亩造田造地

工程造价:962863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公路、市政、水利水电专业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之一的东阳市内施工企业;

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与企业资质相应专业的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建造师资格。

四、网上报名与投标确认:

网上报名:①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②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 11 月 16 日 13;30时;③网上报名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携带投标报名确认书和其工作手册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确认方可参加投标.

五、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其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招标文件每份200元。

开标时间:2012年 11 月 16 日 14:30 时。

招标人:(歌山镇政府)联系电话:方向东

歌山镇人民政府(章)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 东招施工[2012]291 号招标项目名称: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项目招标单 位: 东阳市歌山镇政府 (公章)法定代表人: 韦朝阳  联系电话:********联系 人: 方向东联系电话:135*****556编 制时间: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备案单位: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章)备案时间:2012年11月6日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项目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2]291 号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一、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2012年12月15日前完成建设规模:约48.42亩造田造地 工程造价:962863元。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公路、市政、水利水电专业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之一的东阳市内施工企业;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与企业资质相应专业的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建造师资格。四、网上报名与投标确认:网上报名:①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②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 月 16日13;30时;③网上报名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携带投标报名确认书和其工作手册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确认方可参加投标.五、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六、其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开标时间:2012年 11 月 16日14:30时。招标人:(歌山镇政府)联系电话:方向东 歌山镇人民政府(章)   2012年11月5日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项目招标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 点1发布招标公告2012年11 月 7日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yztb.com/下同)2发放招标文件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获取方式:①网络下载: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②书面索取: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现场踏勘自行前往虎鹿镇三星村堤莲湖自然村 4投标人质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书面索取: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2天前 7交纳投标保证金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汇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内: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8报名确认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内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9交易席位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交易席位费按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交纳交纳地址: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1月 16 日14︰30 时 投标文件递交至: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开标时间2012年11月 16 日14︰30 时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预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3发中标通知书投标有效期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0.03%),确定中标人后15天内。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14工程预算书核对投标有效期内向对方提出,复核期限见招标文件。地点:东阳市歌山镇人民政府15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地点: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 16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管办1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退还途径:按招标文件规定及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前附表一??????????????????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项目建设地点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招标单位东阳市歌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方向东电话: 135*****55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自行招标招标范围图纸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造田造地、机耕路、水渠等工程规模 预算造价962863元类别建筑 公路 水利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预算价96.2863万元资金来源专项补助招标工期要求2012年12月15日前质量要求合格允许分包内容按国家规定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2投标人主要条件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施工专业或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在东阳市内施工企业。 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与企业资质相应专业的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建造师资格。3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费200元(不退还),未索取书面招标文件的在报名确认时收取。4投标报价方式/最高、最低限价按投标让利率报价,本工程的让利幅度为: 3-8 %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整,须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内:收款单位名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 银行帐号:****************886 6投标文件份数、有效期投标份数:一式三份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30日历天7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接收人:东阳市歌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1月16 日14︰30 时 8报名确认书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内9开标会议时间:2012年 11月16日 14︰30时 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评标办法详见13条:评标与决标11定标办法按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标底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单位。详见13条12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履约保函的金额:合同价的5%;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之前。13工期延误赔偿200元/天14工程质量保修金合同总价的 5 %注:如本招标文件后面的条款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 前附表二-----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资料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为: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②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③报名确认书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④资格后审资料原件装入档案袋中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及及携带证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和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须到场,并携带①本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交易员证)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须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内;2、交纳方式:以投标人全称银行汇款,拒绝现金交纳。详见前附表一4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5本招标文件有关废标或无效标条款的汇总(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未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2)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第11.1条中规定的内容提交的;(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使用或只有部分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5)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6)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人没有在投标函部分中同时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内容不符合要求;(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网上报名确认书上的不一致的;(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9)投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10)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11)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设定的上限值;或最低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下限值;(12)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未经报名确认;注:如投标人工作不细,误填等原因致使投标文件出现部分废标情形,但对招投标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和损失的,可不作废标处理。歌山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项目投 标 人须 知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单位:东阳市歌山镇人民政府2、工程名称: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工程3、建设地点: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4、建设规模:约48.42亩造田造地。二、招标范围:图纸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机耕路、水渠等,具体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造价:本项目已由招标单位按照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并根据相应的工程量及当前市场材料价格确定了招标上限价为968263元,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为实施和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除因设计变更、项目增减、工程改变由镇农办确认,按调整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外,其他一切均不再调整。五、投标人要求:1、投标单位为东阳市内具有三级(含)以上的房屋、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总承包资质之一的;2、项目经理具有与企业资质相应专业的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建造师资格;六、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工期为:2012年12月15日前完工(节假日、雨天、停电停水等均不另增工期),每延迟一天罚200元。因不可抗力及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经签证后按有关规定予以顺延工期。七、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施工图有要求的必须按图施工,施工图纸中没有规定或规定不详细的,机耕路、沟渠按土地整理施工规范执行,其它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应的施工和验收规范、规程、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东阳市土地整理中心颁发的工程验收标准。八、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本工程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所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价款达到80%时付总工程款的50%;第二次付款: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除留5%质量保证金后付清余款;第三次付款: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1年无出现质量问题后再予返回。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修复,或维修款从保证金中扣除。九、工程施工:1、本项目的施工技术标准,采用现行的施工和验收规范。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十、投标报名:投标报名详见招标公告。十一、投标: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并在接受全部条款内容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负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内容”。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并在接受全部条款内容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负责。3、投标保证金 4 万元。须从本投标人帐户中汇出,并于2012年 11月16日14:30时前进入下列帐户:户名: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户:****************88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市支行。4、本工程的让利幅度为总造价的3-8%。参加投标的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期间可能会遇到市场风险等因素,在确保工期、质量的前提下,承诺招标总额让利幅度(保留二位小数)参加竞标。5、投标书一式三份,应书写正确、清楚,未按要求填写字迹模糊不清作无效标书,在开标会议现场密封后递交。十二、开标:1、开标时间:定2012年 11月16日 14:30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楼)进行。2、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开标会议现场。3、开标会议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的交易员参加,并应携带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或交易员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也须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应携带资质证书和身份证。4、开标会议要对投标企业的下列内容进行符合性查验:(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交易员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是否到场;(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交易员)、项目经理身份证件;(3)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汇入指定的帐户。5、遇到下列事由之一者,取消其投标资格:(1)上款内容有不符合其中之一者;(2)迟到参加开标会议者;(3)投标书及书写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字体辩认不清者;(4)不遵守开标会议纪律者。6、招标单位在开标会议现场当众宣布核查投标书有关内容,其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唱标内容,并做好记录。十三、评标与决标:(一)标底产生:开标后由镇政府及施工企业代表各一人,在工程让利幅度范围内随机抽取二个让利数的平均值即为该工程的评标标底。(二)评标:以有效的投标文件的报价最接近标底为第一名,第二接近标底为第二名,以此类推进行排名;若排名时第一或第二名有多家时,按投标让利率较大者排名在前,若让利率相同时,则抽签确定排名先后。(三)资格审查:由招标人对前五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招标公告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资格审查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办进行现场监督。(四)定标:以通过资格审查且排名在最前面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单位;中标候选单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确定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十四、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接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与建设单位商签施工合同。十五、其它:1、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预算书后,如有疑难问题需要澄清时,应以书面形式在开标前提出。2、在开标日期前,建设单位有权修改本招标文件,并以补充文件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并酌情决定是否延期开标时间。3、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本招标文件是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依据,并与施工合同一并执行,施工合同不能对本招标文件内容有实质性的修改。5、本招标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6、本工程的招标与投标活动、工程施工及结算等环节,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受市纪委(监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全过程监督,并有权提出纠正上述过程中所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附:投标书、预算书。联系人:方向东      联系电话:135*****556                 歌山镇人民政府二O一二年十一月一日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目录(1)投标函部分封面;(2)投标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承诺书;(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本项目不作要求);(7)主要人员简历表【本项目仅要求提交项目经理简历表,并应后附资质证书或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表格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A类证复印件及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任职文件或聘书复印件】;注:1、以上3-8项的格式样张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表格下载区(网址:www.dyztb.com)的“投标文件格式下载”处公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2、下载方法: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ztb.com】表格下载处,点击“投标文件格式下载”,在随后打开的窗口中点击“500万以下工程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下载。 3、投标函部分的每页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函封面、投标书、投标承诺书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和盖章。(1)投标函部分封面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项目工程 施 工 投 标 文 件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12 ] 号(投标函部分)投 标 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2)投标书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积塘湖自然村造田造地项目工程投标书:(建设单位)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发包的工程进行投标。综合让利率为总造价的 %。工期为 ,质量目标为 。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书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1)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2012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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