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招标
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招标
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项目 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被邀请投标单位名称):
********7">********0">********9">********6">********0">********6">********9">********5">1.招标条件
********1">********6">********8">********1">********0">********0">********7">********7">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我项目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的投标。
2.项目概况
详见报价说明
********1">********2">********8">********9">********2">********1">********8">********7">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9">********3">********9">********2">********8">********0">3.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单位介绍信或能证明身份的函件。
3.4投标人若无云筑网账号需先在平台上自行注册账号保存好密码,并完成分供商认证。(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
4.报价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云筑网查阅下载。投标人根据所需自行打印,费用自理。
********9">********4">********0">********3">********4">********0">********3">********1">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月日12:00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5">********4">********5">********4">********2">********0">6.投标单位的考察
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安排招标单位人员实地考察招标人的在施工程项目。
7.********6">********1">********6">********5">********2">********5">********3">********2">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项目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8号合景天汇广场5栋105)
联系人:郁楠飞、黄蒙圆
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项目
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3">********6">********7">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授权书
五、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清单
六、投入本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清单
七、劳务(专业)分包报价说明书
八、劳务报酬综合单价报价表
九、资质证明资料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项目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1)合同总价(含增值税)暂估元,其中不含增值税合价元,增值税金额元.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本招标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若中途违约退场,我方将承担由此给贵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我方服从你方对于施工作业内容及工作面的分割和调整,并且不调整综合单价。
(4)我方同意在项目履约期间,遵照你方所有的项目管理制度及现场管理要求,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5)我方承诺,如果需要,在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前5日内向贵方提供外地经营证明,否则出现税金差异由我方负责。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否则自愿放弃招标,并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优惠或承诺: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5">********4">********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项目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四、授权书
工程名称 |
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项目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印鉴法定代表人 (盖章) (盖章)(签字)
年月日 |
|
投标人收款印鉴 (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年月日 |
五、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清单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技术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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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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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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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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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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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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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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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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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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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班现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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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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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现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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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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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六、投入本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清单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工种 |
证件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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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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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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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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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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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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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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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六项目主要设备、机具清单及进场计划工程名称: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项目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及型号 |
数量 |
状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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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一栏中需注明:本设备是否属本单位所有、本设备目前使用情况(如“闲置”或“在某项目使用中”。如属后者情况,需注明本设备拟投入至本项目使用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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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明(为保证本项目施工,如机械设备不足而将采取的措施): |
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七、报价有关说明
一、总则
1.本次招标为人行道施工,共选择2家劳务队伍施工。
2.采取合理低价中标,有同类施工经验者优先。
3.招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招标前,招标人已分别带领各投标人查看了现场,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施工经验采用合理低价报价。各投标人必须了解、熟悉并理解以下重要情况:
(1)本项目周边环境、现场情况、地下障碍、地质情况、施工方案、设计图纸等其他方的相互干扰。
二、工程概况
1.所处位置及规模
详见图纸。
2.工期:
实际进场时间、退场时间根据甲方指令。
3.地质条件
详见图纸。
4.其他
三、报价有关说明
8.本次报价按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进行报价。
报价表另附
9.招标人提供的材料
见工程综合单价报价表中甲供材料及损耗
10.招标人提供的设备
见合同条款附件一
11.人行道施工
(1)施工用水用电:详见合同文本第3.1条
(2)成品保护:投标方负责提供,对所施工工程的保护、养护工作。
12.住宿由投标方自己考虑。
13.安全文明措施费(包括排污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招标人不再因此承担额外费用。夜间、雨季等施工降效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特别提醒: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作业要按照规范要求,与业主的意见进行合理正确的施工,并满足监理提出的合理正确的规范要求。不按要求整改,并盲目施工的投标人将进行相应的罚款。
14.投标人自行缴纳人身意外险,对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15.停、误工费用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1)停、误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详见合同文本8.7条。
16.付款条件
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详见合同文本第8.9条。
17.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收取规定及返还详见合同文本第8.1条。
18.质量目标
合格详见合同文本第6条。
19.文明施工标准
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施工厂区范围内工完场清。
20.安全目标
零伤亡。
21.资质要求
分包人投标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企业的“五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合一亦可;
(2)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拟安排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安全证件);
(3)企业在现场施工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4)企业近三年内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的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本报价说明纳入合同条款。
投标单位:
授权委托人:
日期:
八、资质证明
1.企业的“五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拟安排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安全证件);
3.企业在现场施工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4.企业近三年内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按照顺序放在下几页。
关于是否为中小企业的说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纳税人种类: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及账号: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xxx公司是( )中、( )小、( )微企业。证据资料如下:
1、……
2、……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xxx公司不是中、小、微企业 。
九、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综合单价报价表
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量清单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元) |
不含增值税合价(元) |
工作内容 |
计量规则 |
甲供材料及损耗率 |
备注 |
1 |
安砌预制C40混凝土路缘石 |
m |
12432.6 |
|
|
施工准备、围挡围闭、土方及垃圾清理并整平、C15细石混凝土基层,安装预制C30路缘石(弯直综合考虑)现浇C15砼靠背和平石以及防撞墩等工作、工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等为完成该项工程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验收完成(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若有节流,甲方将进行扣减)。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米计算,计量工程量为分包方实际完成的且不超过设计图纸工程量的合格工程量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2 |
安砌预制C40混凝土路缘石 |
m |
90 |
|
|
施工准备、围挡围闭、土方及垃圾清理并整平、C15细石混凝土基层,安装预制C30路缘石(弯直综合考虑)现浇C15砼靠背和平石以及防撞墩等工作、工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等为完成该项工程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验收完成(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若有节流,甲方将进行扣减)。 |
同1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3 |
安砌预制C40混凝土路平石 |
m |
12522.6 |
|
|
施工准备、围挡围闭、土方及垃圾清理并整平,安装预制C40路平石(弯直综合考虑)、C15细石混凝土基层等工作、工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等为完成该项工程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验收完成(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若有节流,甲方将进行扣减)。 |
同1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4 |
安砌预制C30混凝土路条石 |
m |
6998.5 |
|
|
施工准备、围挡围闭、土方及垃圾清理并整平,安装预制C30路条石(弯直综合考虑)、5cm厚1:3预拌水泥砂浆垫层等工作、工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等为完成该项工程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验收完成(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若有节流,甲方将进行扣减)。 |
同1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5 |
安砌预制C30混凝土树池条石 |
m |
2756.2 |
|
|
施工准备、围挡围闭、土方及垃圾清理并整平,安装预制C30路条石(弯直综合考虑)、C15细石混凝土垫层以及防撞墩等工作、工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等为完成该项工程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验收完成(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若有节流,甲方将进行扣减)。 |
同1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6 |
彩色透水砖(含盲道砖)铺设 |
㎡ |
14748 |
|
|
1.放样、配合试验准备、场地清理、回填砂浆调制;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计量工程量为分包方实际完成的且不超过设计图纸工程量的合格工程量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7 |
分隔带盲沟 |
m |
4322.49 |
|
|
1、挖、装、运、弃、回填土石方,土石方运距及弃置费综合考虑;2.纵向SH-100mm软式透水管铺设;3.横向φ100mmPVC排水管铺设,间距80m,12#镀锌铁丝网封口;4.回填20-40mm粒径碎石,5、二布一膜防渗土工布(规格:400g/m2),6、过滤土工布(规格:400g/m2)等具体做法及要求详施工图设计。 |
同1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8 |
C15混凝土桥台搭板垫层 |
m3 |
24 |
|
|
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等具体做法及要求详施工图设计 |
按施工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计量工程量为分包方实际完成的且不超过设计图纸工程量的合格工程量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9 |
C35混凝土桥台搭板 |
m3 |
92 |
|
|
1、与背墙连接位置设置1cm厚油毡,采用沥青玛碲脂填料;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等具体做法及要求详施工图设计 |
同8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10 |
C35混凝土搭板枕梁 |
m3 |
8.8 |
|
|
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等具体做法及要求详施工图设计 |
同8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11 |
Fm-80型桥梁伸缩缝装置安装 |
m |
54.6 |
|
|
1、C50钢钎维混凝土灌缝,钢纤维含量为80kg/m3,F型钢、F型胶条、锚板、锚筋等具体做法及要求详施工图设计 |
同8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12 |
道路围挡施工 |
项 |
1 |
|
|
人行道及绿化带施工段道路围挡按照业主要求及现场要求,进行总价包干,此报价综合分摊以上综合单价中。 |
总价包干以项计量(具体使用由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 |
无甲供材,材料由乙方自 |
|
不含增值税合计 |
元 |
|
|
|
|
|
|
|
|
增值税税金合计 |
元 |
9% |
|
|
|
|
|
|
|
含增值税合计 |
元 |
|
|
|
|
|
|
|
分包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分包合同
甲 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校荣春
住所(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
全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种类: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63126503X1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31001522917055435820
地址及电话: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021-61691997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及等级:
营业执照注册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
税务登记证编号: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
全称:
纳税人种类: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
电话及联系人:
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工程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1.2.作业地点:
1.3.作业范围及内容
1.3.1分包范围: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工程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施工作业,作业内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表》中“工作内容”为准。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对施工段落、工程量进行调整。
2.工 期2.1总日历天数为/ 天(暂定),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签发书面通知为准,完工日期最迟不晚于 年 月 日。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整体施工需要对本合同工期进行调整。
3.合同价款3.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含增值税)暂估 元,其中不含增值税合价 元,增值税金额 元。明细详见《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表》,实际合同价款以最终经甲方审批并加盖甲方结算专用章的结算书为准。附加税已含在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中,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不因施工工艺及工法调整、措施、延误、返工、暂停、民扰和政府或业主指令停工或延期等情况而调整。
3.2固定综合单价如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表中单价,包含本合同约定甲方权利义务外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任务及缺陷修补所需除甲供材料、机具外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退场费,倒运至临时堆放场与保护费,住宿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社会保障费,施工措施费,夜间、冬雨季等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多次)倒运、维修电工,信号工和其他配合人员用工费用,各工种配合费,抢工费,队伍调遣费 ,消防保卫费,清点验收、堆放、维修及进、退场费,材料整理、保管费,建筑施工垃圾清理并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清理及运输费,缺陷修复、保修费,保险费,成品保护费及对周边建筑物的保护费,试块、试件制作、取样费,测量放线,试验检验配合费,安全、文明、CI达标人工费用,安全防护用品费,床铺费,安全劳保用品、各种工具用具、测量工具等费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建管费、暂住户口费、治安费、生活区卫生费、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内市场变化、风险等为完成分包范围内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增值税税金单列。
乙方应充分了解并考虑施工现场环境、地质情况、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及设备租赁购置、折旧、维修、燃油、人员条件、地面及地下施工风险,对因此而发生的施工工艺及工法调整、措施、延误、返工、暂停、民扰和政府或业主指令停工或延期等情况造成的费用增加,均含入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中考虑,甲方不再额外增加费用,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单价不因工程量增减而改变。
临水:甲方在施工场区内提供施工水源接入点。
临电:电源由甲方提供至三级配电箱处,乙方自费负责三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缆)及配电设备的安拆维护,并满足有关用电安全的要求。三级配电箱由甲方统一配置,费用含在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中,三级箱归乙方所有,在办理结算时,从结算总额中扣除。
乙方生产生活水电使用费用约定:乙方进场前由甲方准备并安装水表、电表(必要的二级配电箱及三级配电箱配套),甲方电工负责监督管理,并抄表计数。水电使用费由乙方承担,以水费6元/吨,电费1.8元/度于月度工程计价款中扣除。如现场无法满足安装要求,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计取并扣除。
钢筋加工场地: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硬化、钢筋加工棚,乙方负责场地内钢材存放下垫上盖材料及人工费,如采用型钢铺垫,原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制作安装拆除,费用已含在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中,不再计取。
试验:负责混凝土、钢筋等原材试件的取样,费用含在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中。
安全文明施工包干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在承包范围内不存在零星点工签证,合同的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固定且不予调整。其中:a、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包含2%的安全文明施工包干费,并要求足额投入使用,使用范围详见附表二-2《安全生产费用范围》。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等(详见附件二安全文明甲供材料、机具表),由甲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在计价或结算中扣除。乙方须维持施工现场的清洁,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安排固定6人负责乙方施工作业范围内迎检打扫、围挡大门内侧及外侧 30 米范围,施工全过程中若乙方无法满足甲方现场文明施工安排,甲方有权在任意一期计价或结算中扣除合同中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包干费。b乙方应自行为其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费用已包括在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内,均由乙方承担。
3.3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表:
3.3.1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说明:
a.乙方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维修电工和其他配合人员用工等;若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现场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b.乙方原因造成超出设计图纸范围、修补、返工,不予计量。
c.增值税税金单列,已包含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而缴纳的各项费用。
d.乙方的价款中已充分考虑了工程施工期间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性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 物价、工料价格上涨或降低;
(2) 政策调整导致政策性规定费用的上涨或降低;
(3)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各种价格调整;
(4) 合同签订后政府规范、标准或要求等对本工程的技术图纸、质量要求有所修改所产生的费用;
(5)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风险。
4.甲方权利及义务4.1甲方驻地代表(项目经理):/;甲方驻地代表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负责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不称职的有关人员。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任何涉及工程签证、结算、付款等经济责任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驻地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生效,甲方项目部其他人员签认的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任何涉及经济责任的文件资料均无效。
4.2负责提供3.2款中甲方承担责任及费用中列明的生产性设施,为乙方进场作业提供施工条件。
4.3负责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4甲方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负责技术、安全、质量交底,负责提供现场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进行施工测量复核和试验检验工作。
4.5甲方项目工程部向乙方免费提供复印施工图纸一套,本工程施工图纸不允许外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挪作他用,乙方应认真查看图纸内容,因对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不了解,造成的施工风险及措施费用增加,甲方不进行单价调整及费用补偿。
4.6甲方物资设备部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甲供材料、设备。
4.7甲方项目工程部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序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评定、验收,负责对已完工程及时组织验收。甲方的监控、管理、指导、审核、检验、检测、测量、试验、处罚等,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
4.8甲方物资设备部有权对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进行必要的抽样检验和作业设备的检验测试,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甲方有权单方清退出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
5.乙方权利及义务5.1乙方驻地代表:/,身份证号:/ (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原件)。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乙方驻地代表签署的任何文件均视为乙方已认可。乙方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经甲方考核认可后方可组建,乙方驻地代表更换须经甲方同意,乙方驻地代表离开工程所在地,应向甲方驻地代表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将按3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任意一次计价中扣除。
5.2因乙方施工能力不足,甲方可调减施工任务、工程量,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且不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索赔和补偿。未经甲方允许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擅自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否则,甲方将对乙方已完成的超作业范围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3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程整体施工需要对本合同工期进行调整,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且不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索赔和补偿。
5.4乙方进场前,必须到发承包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及进场工人备案,将合同备案手续及进场工人备案花名册,将进场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报甲方项目工程部备案,并为其进场工人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将保单和支付保险费用的证明报甲方项目商务部备案,涉及特殊工种的需将符合资质要求的证件原件报甲方项目工程部查验并存档。进场工人如有变化必须保持动态更新,否则按5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任意一次计价中扣除。如乙方不为其人员办理保险,引起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作业工人年龄不得大于55岁。
5.5乙方应配备满足作业需要的安全合格的机械设备,并将设备合格证,报甲方项目物资设备部查验并存档。
5.6 乙方负责对进场工人的来源、不良记录等情况进行摸底并反馈至甲方项目劳务管理员处,严禁无身份证、有违法、犯罪记录、在逃犯等在甲方项目上工作。如有发生,均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5.7乙方应对其人员进行及时培训, 满足甲方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管理要求,乙方达不到甲方现场管理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乙方无条件服从调换调配。乙方应全员参加甲方劳务管理员组织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普法宣传,如有投诉需求应按甲方设置的现场施工现场维权标示牌告知农民工的投诉渠道进行投诉。投诉受理渠道:中建八局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6号中建大厦 (邮编:210046),联系人及电话:熊兴华025-69976084,传真:025-69976089。
5.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交底或指令有疑义或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在甲方有关人员未同意更改或撤消前,乙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可以对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工艺等提出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
5.9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方案、技术、质量、安全交底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必须无偿返工,直到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为止,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不减轻乙方合同工期责任。
5.10乙方对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及时办理签认手续,对甲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标识标牌、未移交工程、测量桩物等负责妥善保管,不得倒卖、破坏或移位,工程接收后,应原样归还甲方,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11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进行计量、计价、结算、质量检查、安全检查、进度检查、现场管理及施工资料收集,按时报送施工计划、甲供材料供应计划。
5.1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或政府部门对乙方或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额外损失由乙方承担。
5.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未探明的地下管线、文物等,应及时停止施工,妥善看护,并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当出现上述情况,若因乙方不及时报告甲方且擅自继续施工,或报告甲方后未经甲方同意复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
5.14乙方在施工中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或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5.15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进行施工测量、放线、定位工作;完成混凝土试块、材料取样等工作,配合甲方试验检验。
5.1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5.17乙方采用的技术工艺或物资、设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出现纠纷,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从任意一次计价或结算中扣除。
5.18如乙方认为甲方违约,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逾期视为乙方放弃。
5.19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理作业范围内的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油污和脏物,清运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达到完工验收前的清理标准,费用已包含在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20乙方现场应至少配备一台发电机及其他必要的应急设备,如遇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乙方应采用一切手段确保现场正常施工,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6.质量、安全要求6.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根据总包要求)。
6.2隐蔽工程在未经甲方或监理检查验收之前不得随意覆盖或进入下一道工序,否则因此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及返工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6.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工维修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及管理实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撤离现场,结算款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计。
6.4合同范围内作业完工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等书面或口头通知)7天内未进行返修,或乙方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无须通知乙方和征得乙方同意,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6.5安全管理要求执行合同附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7.材料、设备供应7.1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详见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表中甲供材料及损耗。材料经双方点验签认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合理使用。甲乙双方按验工计价数量和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表(含甲供材料及损耗)的材料消耗标准核算甲供材料限额消耗数量。乙方如超限额使用甲供材,超量部分按甲供材料价格(如果发生期市场价高于甲供材料价,则按市场价计算)的120%在支付乙方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7.2乙方倒卖甲供材料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按甲供材料价的200%直接扣除(如果发生期市场价高于甲供材料价,则按市场价为基数计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3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不予代购。甲供机械设备外的其他机具由乙方负责自行配备,甲方不予代租。
7.4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周转料具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应进行赔偿,否则,甲方有权按原值的120%在支付乙方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8.劳务价款的计价、结算与支付8.1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组成及占比:安全保证金 15%、质量保证金 15%、工期保证金25%、管理人员到岗保证金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0%;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额的5%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缴纳至甲方指定帐户,并凭现金缴款单原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到项目财务部开具收据。
(3)a.与甲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分包单位,如在签订新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时,已经有先期分包工程处于竣工结算阶段,同意该分包单位以先期完成工程的部分结算款担保新签订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充抵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予以冻结并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该分包单位须向甲方出具《履约金缴纳承诺书》详见(附件十七-附表 1);b.其他情况不能以现金方式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由乙方申请经审批后在前两次支付工程款中等额扣除。
(4)如乙方已进场或签定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补交之前,暂停其参与公司所属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甲方财务指定履约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用于收取分包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负责资金管理;履约保证金不得挪作他用;
(6)履约保证金返还要求和时间:
a安全、质量、工期、管理人员到岗保证金:本分包工程无违约事项的,于完工后二个月内无息退还;安全、质量、工期任意一项达不到要求,或出现其他违约事项,甲方将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比例的违约金额。
b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要求和时间:本分包工程完工,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达 100%且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期间出现欠薪讨薪事件的,甲方将扣除对应金额履约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的保证时限:自分包合同签定之日或分包工程开工之日(以两项先达者为准)起,至分包完工经项目会签办理完工确认为止;
(8)乙方出现不满足项目部按《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款情形时,项目工程部应留取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
资料,并开具书面整改通知书交由分包授权人签收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开具罚款单,罚单必须列清不符合项内容、时间、金额及相关资料等,保证证据链完整齐全,传递到项目商务法务部从当月确认量中扣除。情节严重的按照合同约定从分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项对应金额。
(9) 履约保证金退还流程:分包人履约完成后,由分包人提出退还申请,发起会签审批,满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规定的,提供以下资料后交由公司财务资金部退还履约保证金:
a分包完工确认表(附件十七-附表 2);
b分包商履约金退还支付审批表(附件十七-附表 3);
c分包商进场审批表(附件十七-附表 4);
d分包商退场审批表(附件十七-附表 5);
e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
f履约承诺书(附件十七-附表 6)。
(10)分包人履约过程中如有被扣除违约金的情况发生, 则相应核减违约金后退还余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过程中的罚款时,不足部分从其结算价款中扣除。
8.2本合同劳务费用实行按月验工计价、完工结算的方法进行付款。验工计价按下列程序进行:每月 20 日以前双方以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表中计量规则对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甲方现场技术员负责提供形象进度,项目商务部门填制《工程数量计算单》和《已完工程数量表》。《已完工程数量表》经甲方现场工程师、项目工程部门、项目商务部门、项目总工程师和乙方驻地代表共同签认后,由甲方项目商务部门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数量以及本合同约定固定综合单价编制《月度验工计价表》。《月度验工计价表》必须经甲方项目商务部门负责人、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甲方驻地代表和乙方驻地代表共同签认后生效,《月度验工计价表》仅作为作业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甲方及乙方其余人员的签认均为过程签认,不具备法律效力,最终以双方结算为准。
8.3双方每月20日核对本月作业量。乙方应按时、及时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确认,因乙方原因延误确认或未确认的,以甲方确认作业量为准。
8.4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作业量,甲方不予计量。
8.5 分包签证
8.5.1签证仅针对本合同工作内容之外且经甲方项目部签证授权人员安排实施的事项,分包合同工作内容之内的事项不准办理签证。
8.5.2签证时效和周结周清周封存
a 合同外签证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4 小时内,乙方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该权利。
b 签证事项完成后,由甲方经办人按本合同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以打印形式)签证单,乙方授权人员予以确认,甲方经办人负责完成现场各级领导的递交、审核,并交项目商务部门签证管理人员,由项目商务部门负责项目部各级领导的递交、审核,并及时向乙方反馈。如乙方对甲方审核意见有异议,应在周结周清周封存前回复意见,并附相关依据,未回复的,视为认可。
c 甲方与乙方每月清理合同外签证,乙方对其分包签证进行份数与价款书面签字并盖章(单位公章)确认。分包签证进行月度结算,当月发生并完成的签证事项,当月签字认可,进入当月进度计价。
d 签证自申报到项目责任领导审核超过一周,视为无效签证。
8.5.3双方约定以下签证为无效签证,并不得计入乙方中间计价和结算,更不得作为付款依据:
a 不按本合同约定表格形式办理的签证。
b 不按表格内容填写或部分内容不填写的签证。
c任何形式的补贴费用签证(质量奖、工期奖、标化文明奖等)。
d签证内容不实的签证。
e分包合同范围内有施工图或按有关规定、规范可以计算工程量而直接签证点工或机械台班或费用的签证。
f超过签证时效和竣工后突击补签的签证。
g 非原件的签证资料。
8.5.4签证审核权限
奖励、补偿事项、设计变更、会议纪要、通知等不能以签证形式确认,不作为结算依据。签证应通过专题会议形式按周集中处理,必须经经办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过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无效。
8.5.5签证单价按以下约定处理
a.合同单价中有适用于签证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b.合同单价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下表单价执行。
签证单价计价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 |
含增值税综合单价 |
单价组成 |
1 |
普工 |
小时 |
13.76 |
15 |
综合单价 |
2 |
技工 |
小时 |
18.35 |
20 |
综合单价 |
3 |
挖掘机(1.0-1.2m3) |
小时 |
238.53 |
260 |
综合单价(含燃油、司机、经常修理费等) |
4 |
推土机(120kw(160)) |
小时 |
183.486 |
200 |
综合单价(含燃油、司机、经常修理费等) |
5 |
压路机(12-18T) |
小时 |
119.266 |
130 |
综合单价(含燃油、司机、经常修理费等) |
6 |
装载机(ZL40) |
小时 |
128.44 |
140 |
综合单价(含燃油、司机、经常修理费等) |
7 |
吊车(12-16T) |
小时 |
110.09 |
120 |
综合单价(含燃油、司机、经常修理费等) |
备注:普工、技工:进场工人由甲方进行技工普工种类登记,技工需持相关证明文件(如特殊工种上岗证等)。仅技工从事电焊、水电管线、强弱电、砌筑、抹灰、刷漆、模板制安、围挡制安、结构拆除作业等工作按技工工日计量(上述工作的配合人员如:材料倒运、拌合砂浆等按普工计算),其余按普工工日进行计量。
8.6如发生停窝工,双方应分清原因并共同协商积极解决,同时要采取合理的减少损失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对停窝工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8.6.1由甲方原因:包括施工工艺及工法调整、措施、延误、返工、暂停、民扰和政府或业主指令停工或延期造成的连续7天以内的停窝工,乙方承诺自行调剂并承担费用,甲方不予补偿;由甲方原因:包括施工工艺及工法调整、措施、延误、返工、暂停、民扰和政府或业主指令停工或延期造成的连续7天以上的停窝工,从第8天起甲方按以下方法计算费用给予乙方补偿:人工费按现场工人每人每天50元(含增值税,增值税金按9%计)计算,机械设备费不论是乙方自购或租赁,均不予计取窝工补偿。乙方应从连续停工的第8天起每天向甲方上报停窝工原因、停窝工人员数量,若乙方未按时上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停窝工时间、人员数量以甲方经办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核实并共同签字确认的为准。
8.6.2 由乙方原因造成停窝工或阻工,乙方承诺将自行解决并承担停窝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赔偿等相关费用,并按2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6.3由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连续7天以内的停窝工,乙方承诺自行调剂并承担费用,甲方不予补偿;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连续7天以上的停窝工,甲方已提前通知并发出书面通知人员退场的,乙方应进行调剂退场,避免损失扩大,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通知需部分人员需驻留的,驻留人员部分从第8天起甲方按8.6.1标准计算费用给予乙方补偿。
8.7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应与甲方办理结算。逾期未办理结算,自甲方书面(或邮件)通知乙方之日起14 天后,乙方仍不与甲方办理结算,视为乙方放弃与甲方办理结算的权利,则以甲方单方出具的结算值为准。
8.8月度计量款支付比例为当月计价款的74%,月度计量款支付分为两部分:
(1)、劳务工人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到劳务工人本人工资卡中,视为甲方对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一部分费用。每月由乙方负责提交已经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发放表交甲方项目劳务管理员处审核,由项目财务按照项目劳务管理员审核后的工资发放表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劳务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并自行交纳,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中,甲方支付工人工资视为对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前,乙方需足额提供当月计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由乙方先行垫付)
(2)、工程款其余部分(除劳务工人工资):由甲方项目部财务部门每月凭生效的《月度验工计价表》,按支付比例扣除已支付劳务工人工资后支付。
(3)、月度计量款支付时间为月度结算完成待甲方收到对应月份进度款后30日内支付月度结算额的74%,乙方应开具与月度计量金额等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8.9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总结算办理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至85%,12个月内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甲方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如有)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以结算签订日期起算),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缺陷责任期满不代表乙方保修责任解除,保修期内乙方仍应承担保修责任及费用。
8.10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月度计价金额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准确填写所应开具的发票项目,甲方见票后付款至乙方提供的“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所列的账户。累计支付至结算额的95%时,乙方按结算额100%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11计价款除代发民工工资外一律转账支付。
9.违约责任9.1甲方违约责任:
9.1.1工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9.1.2迟延付款: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须按照合同签订时1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乙方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结算金额的10%。
9.2.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向甲方支付已完价款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a.乙方现场的人员、机具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合同约定节点工期未能实现,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的。
b.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或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经甲方要求后仍不采取修复或返工的;
c.乙方不按甲方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或乙方安全措施、设施、物资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或乙方现场施工工序失衡或已施工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或已造成安全事故的;
d.倒卖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机具的;
e.乙方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目进行分包、转包的;
f.乙方以甲方及甲方项目部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生产经营和施工管理活动的;
g.乙方擅自停工2天以上(含2天)的;
h.乙方未及时向乙方人员支付工资的导致乙方人员向甲方索要劳务费用或阻挠甲方正常工作或施工的。
i.合同签订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或要求变更合同主体的。
9.2.3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撤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撤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现场内的物资设备运离现场,相关费用及搬离后的保管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2.4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移,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9.2.5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或者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填写有误、不规范,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赔偿款甲方有权从当期或最终结算支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同时不免除乙方重新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的义务。
9.3 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乙方责任承担违约赔偿的连带责任。
9.4 合同解除
9.4.1如因建设单位、发包人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建设单位、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的,此情况下,甲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合同未开始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已经履行的,按实结算。
9.4.2协商解除: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作业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作业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0.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项目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事件定义除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1.2乙方处理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乙方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义务,则此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逾期提出的,甲方不予认可,乙方自行承担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11.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的承担方式:①甲方、乙方各自承担自身的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停工等造成的损失。②在得到业主/监理对整体/分包工程的工期顺延许可后,分包工程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③工程自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伤亡、工程清理维修费由乙方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处理。
11.4不可抗力对分包合同的影响:分包合同生效后如因不可抗力阻止分包合同的履行,则甲方和乙方均不被视为违约或毁约。
11.5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责任: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关责任。
12.补充条款12.1
13.附 则13.1本合同自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
13.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13.3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13.4本合同相关附表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清单
附件一:甲方供应机具表
附件二-1:安全文明甲供材料、机具表
附件二-2:安全生产费用范围表
附件三: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清单
附件四:投入本工程主要设备、机具清单及进场计划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七:技术质量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八:物资设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九-1:合同外签证承诺书
附件九-2:×× 项目分包签证月度封存确认书
附件九-3:×× 项目 年 月份( 月 日至 月 日)分包签证明细表
附件十:合同签证印鉴确认表
附件十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十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十三: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附件十三-1: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函
附件十四:纳税人身份证明
附件十五:三级配电箱配置标准表
附件十六:工程质量管理协议
附件十七:廉政合同书
附件十八:履约保证金附表(1-6)
附件一:甲方供应机具表
序号 |
机具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及型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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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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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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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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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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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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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安全文明甲供材料、机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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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机具名 称及规格 |
单位 |
供应不含增值税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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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帽 |
规格 |
本表按实际填写 |
不低于参考甲方对应物资合同采购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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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网 |
规格 |
本表按实际填写 |
不低于参考甲方对应物资合同采购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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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带 |
规格 |
本表按实际填写 |
不低于参考甲方对应物资合同采购价 |
|
4 |
漏触电保护器 |
规格 |
本表按实际填写 |
不低于参考甲方对应物资合同采购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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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表按实际填写 |
本表按实际填写 |
本表按实际填写 |
本表按实际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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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1:
安全生产费用范围表
类别 |
费用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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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 |
文明施工 |
安全警示标志牌 |
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
现场围挡 |
封闭围挡、大门、门卫室、门禁、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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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牌 |
大门口处设置的各类公示标牌、图表。 |
||
场容场貌 |
道路畅通,人行道施工沟、人行道施工设施畅通。 |
||
材料堆放 |
材料堆放及悬挂标牌,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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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防火 |
消防水设置、消防器材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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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
粉尘控制 |
泥土、水泥、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控制等。 |
|
噪音控制 |
降噪棚、隔音墙(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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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气体控制 |
现场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控制措施,风筒、风机等。 |
||
人行道施工 |
生产设施 |
材料仓库、危险品仓库、钢筋防护棚、木工加工棚等。 |
|
临时用电系统 |
电缆保护及架设和配电线路绝缘防护、配电箱防护、开关箱、接地装置设置等。 |
||
安全施工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
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临边加设防护栏杆及18cm高的踢脚板、走道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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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口防护 |
防护棚、两侧沿栏杆封闭的密目式安全网。 |
||
预留洞口防护 |
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四周的防护栏杆。 |
||
电梯井口防护 |
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电梯井内的隔离。 |
||
楼梯边防护 |
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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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防护隔离棚或其他措施。 |
||
高空作业防护 |
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操作平台,上下的梯子、梯笼或其他通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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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用品 |
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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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检测器具 |
电阻仪、力矩扳手、漏保测试仪、气体检测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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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费用 |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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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安全措施应用费用 |
塔吊智能化防碰撞系统、空间限制器等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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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搭设人工费用 |
临边洞口、交叉作业、高处作业防护搭设的人工费用。 |
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清单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技术职称 |
人员具备的施工经验 |
所持证书名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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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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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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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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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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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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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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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本工程主要设备、机具清单及进场计划
序号 |
设备/机具 名称 |
型号/产地 |
功率/吨位 |
数量 |
设备寿命(年) |
已使用年限(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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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调入 |
租赁 |
新购 |
进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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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乙方: (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施工贵方 工程我方合同内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全权代表我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计价与结算、办理施工款以及签署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等事项,我均承认。
除非经贵方书面同意,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同时,我方提供以下信函往来地址:
1、邮件地址:
2、电传地址:
3、电子邮件地址:
4、联系电话:
被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男年龄: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职务:
乙 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本委托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七:
技术质量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加强我方合同内 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我方合同内 施工任务,我方委托 为我公司施工贵方 工程我方合同内的现场技术质量负责人,该负责人全权代表我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的技术与质量以及签署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技术与质量文件等事项,我均承认。
该技术质量负责人具备 执业资格证书, 年同类工程工作经验(或 、 工程负责经验)。
该技术质量负责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的技术质量负责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物资设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加强贵方供应的物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我方合同内 施工任务,我方委托 为我公司施工贵方 工程我方合同内的现场物资设备管理负责人,该负责人全权代表我按合同约定负责与贵方办理物资、机械设备验收领用签字手续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物资设备文件等事项,我均承认。
该物资设备负责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的物资设备负责人: (签字)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1:合同外签证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全部内容,没有任何异议。为规范合同外签证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有序进行,我方就合同外签证作出下列郑重承诺:遵照甲方提供签证单格式及内容、流程进行签证,如签证单没有由签证单中对应的项目部相应人员全部签字认可,我方自动放弃此签证工作内容及全部经济、索赔、补偿要求。
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乙方联系地址: 固话:
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分包签证月度封存确认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经我方审核确认,对你部审核的 年 月份( 月 日至月日 )我方合同外签证单的份数、价款给予认可,并明确承诺除此封存的签证外不再有其他任何签证或结算费用的诉求。
劳务单位:(同时加盖齐缝章)
劳务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劳务作业名称及范围:
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确认份数:
确认的签证单编号:
确认的签证单总金额:
确认日期:
附件九-3
×× 项目 年 月份( 月 日至 月 日)分包签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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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单位(盖章): |
劳务作业名称及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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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页共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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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签证编号 |
签证内容 |
项目审核 |
分包签证转扣单位情况 |
经办人 |
审核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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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初审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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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签证单以《CSCEC8B-GD-CM-B10412分包经济签证单》为准
合 同 签 证 印 鉴 确 认 表
甲方预留的签证印章样式 |
乙方预留的签证印章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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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章)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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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签证印鉴表确认的签证印章仅用于办理本合同履行期内签证审批确认之用,凡与本确认表预留的签证印章不一致或未加盖印章的均被视为无效签证,甲乙双方对此均无异议且无条件表示同意。 |
|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本工程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经劳务作业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劳务作业甲、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乙方负责施工或管理的工程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限为图纸(或设计文件)设计使用年限。质量保修期从整个工程(包括非劳务作业乙方施工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本保修书所约定的保修责任期限执行国家规定行业的保修期,以最长的保修期限为保修期。
其他约定: 。
三、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8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乙方不能及时保修的,甲方可另选其他作业队伍进行维修,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发现桩基偏位、建筑物下沉、建筑物不均匀沉降等与本分包劳务作业相关的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非乙方劳务作业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或甲方承担,属乙方劳务作业质量引起的,由劳乙方承担抢修费用。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不受损害,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损害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乙方的质量保修金,在整个工程(包括非劳务作业乙方施工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起二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并扣除相应款项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若因乙方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而保修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由乙方补足。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十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单位):
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进场施工队各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项目人行道路面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南宁市
3.分包形式: □专业分包 R劳务分包
4.分包范围:
5.分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有效期:
二、工程目标
1.因工伤亡控制指标:0
2.职业健康控制指标:0
3.安全文明创优目标:以承包人施工合同规定内容为目标。
4.其他:重伤率控制在0‰,负伤率控制在1‰
三、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项目经理(现场执行经理):
建造师证书编号: 有效期:
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
安全C证证书编号: 有效期:
2.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3.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
4.严格审查分包人营业执照、技术资质等级,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分包单位。
5.保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
6.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
①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日常维护和作业面防护由:乙方负责;
②施工用电由用电总电源到: 三 级配电箱由 甲 方提供,该级配电箱以下的部分由乙方负责;
③总包方对上述设备、设施具有监督检查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
7.负责编制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8.负责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负责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教育。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依法查处和纠正,情节严重者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定条例进行处罚。
9.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利要求分包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10.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11.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识。
12.有义务提供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备。
13.有义务对分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4.有义务对分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5.对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安全管理,屡次违反现场管理规定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退场。
四、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现场项目经理(负责人):
建造师证书编号: 有效期:
现场专职安全负责人:
安全C证证书编号: 有效期:
乙方作业人数为50人以下的,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的,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按危险作业程度配备;如未按此要求配备,甲方可按每人每月6000-10000元工资待遇在分包费用中扣除;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乙方所有人员进场前必须向甲方申请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贯彻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管理制度,建立分包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对分包范围内的生产活动进行检查、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4.按照总包单位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合约规定,不得承接、承建超越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不得将项目再次转包。
5.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对总包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总包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权检举和控告。
6.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移动操作平台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总包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进行申报并听从总包统一协调。
7.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三 级以下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本责任区域拉接电源有权拒绝。
8.自带机械设备、设施(汽车吊、挖掘机、小型机具、配电箱、电缆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并应在安装使用前向总包备案、验收。
9.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域的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专业分包方式)。
10.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三级全教育培训,书面告知本岗作业危害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甲方要求开展班前活动,并做好记录归档。
11.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12.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
13.按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总包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向总包及时报告。
14.服从总包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所辖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所辖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环卫卫生达标。
15.使用非责任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与总包办理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负责。
16.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17.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泡沫板材等非阻燃材料搭建人行道施工;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18.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如架子工、木工、爆破工等隧道内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9.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保护用品时,应认真检查、测试其安全防护性能,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使用。
20.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劳务作业时,劳务作业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1.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劳务作业时,乙方应在劳务作业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22.按国家和行业要求,足额投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
合同额中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此费用包干使用,单独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但不限于:
1、现场安装安全防护措施的用工量(根据现场确认单)。
2、采购或租赁的安全用品(必须由项目材料员、工程部负责人、安全监督部负责人对提供的发票审核,确认此项费用)。
3、项目安全奖罚由甲方项目安监负责人与乙方驻地代表双方签字确认,并在当期计量时予以奖励或扣减。
4、分包合作单位应投入的安措费应明确单列,以便于确认其投入情况,使用范围详见附表二-2《安全生产费用范围》。
六、违约和索赔
1.由于总包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分包人员伤亡,由总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分包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分包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总包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分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总包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5.乙方违反本协议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交底、现场临时签收的各种通知、规定,甲方有权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处罚依据为违反条文、证据照片、甲方处罚通知(可不需乙方签收),在当月计价中扣除。
其中,施工现场发现乙方作业人员一人未通过甲方入场培训,甲方可对乙方处罚100元,逾期拒不参加者,不得安排进入使用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可加倍处罚。
发现一台安全设备设施,未经甲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进入现场作业,甲方有权处罚乙方1000元,不听甲方劝阻继续使用的,甲方可加倍处罚。
因乙方原因存在安全隐患,甲方要求停止作业,拒不执行的,甲方每次可处罚乙方10000元,乙方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乙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经甲方通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1000元/次/处,乙方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七、其他
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2.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别保存一份。
3.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另附专用条款约定。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三
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提供劳务者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企业对本分包合同履约全过程的建筑施工分包和建筑劳务用工等行为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二、本企业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并保证员工持证上岗。其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普通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
三、本企业以先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为基本原则,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工资约定内容要便于计量和支付,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如有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进行实名登记而进场施工的农民工,我司将向贵司承担 5000 元/人的违约金,并赔偿贵司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贵司可直接在未付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四、本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本企业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每次发放工资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本企业与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3年以上备查。
五、本企业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内容,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在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以包代管。本企业接受承包人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承包人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资保证金,在总包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按照承包人的要求,按时报送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
六、在有条件的地区,本企业委托承包人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立工资卡,将工资直接打入农民工个人卡中,并接受承包人对“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本企业不会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
七、本企业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八、如因本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转包、挂靠等情形导致发生农民工讨薪、投诉、上访、起诉或其他可能影响贵司及贵司项目正常工作的情况,我司应在24小时内解决,否则我司认可贵司施工现场内考勤设备(包括门禁和场内摄像头)记录的出勤量,并认可农民工出具的《工资发放承诺书》记载的工人日工资,接受贵司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代发总额为[工资单价×考勤天数-贵司已代发金额]的工资,代发金额从我司工程款中扣除,如应付工程款不足以抵偿的,贵司可从我司承接的贵司其他项目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由贵司向我司追偿,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仲裁费等由我司承担。并且贵司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我司需向贵司承担10万元/次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我司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企业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分别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企业,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本企业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十、本企业在每个建筑工地张贴建筑工人工资纠纷处置告示,公布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发生纠纷的处理程序,本企业和项目部负责处理纠纷的人员姓名、电话和联系地址。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工资纠纷。
十一、本企业严格遵守承包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承包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本企业负责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等,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
十二、承包人负责检查本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教育等资料,本企业与承包人共同努力、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日期:
附件十三-1
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函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司特委托贵司代发我司承接的贵司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项目车行道施工工程的农民工工资,现就委托代发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我司将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考勤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我司公章后,于每月_25_日前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贵司审核。待贵司与项目现场设置的门禁考勤记录进行比对,审核完毕无误且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人工费用后,由贵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我司未按月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工资支付表的,贵司有权暂停对我司的一切付款行为,并有权使用未付工程款代我司支付工人工资。
二、贵司代发的农民工工资为实发工资(即应发工资扣除代扣、代缴后的实发工资数额),我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招用的农民工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社保和个人所得税扣缴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税费由我司承担。
三、贵司每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属于工程进度款的组成部分,贵司应直接从每月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我司应按照贵司财务要求办理付款申请手续,并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向贵司提供相应数额的合格增值税发票。
四、我司应在贵司支付完毕当期农民工工资后3日内向贵司提供经所有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收款确认书,逾期未提供的,贵司有权暂停对我司工程量的审核和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我司向贵司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_____万元。此保证金由我司自行缴纳至贵司指定账户,待分包工程竣工,我司100%支付农民工工资且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后三个月无息退还。
六、因我司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贵司可按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的 2 倍从我司剩余其他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如因我司原因,导致发生农民工讨薪、投诉、上访、起诉或其他可能影响贵司及贵司项目正常工作的情况,我司应在24小时内解决,否则我司认可贵司施工现场内考勤设备(包括门禁和场内摄像头)记录的出勤量,并认可农民工出具的《工资发放承诺书》记载的工人日工资,接受贵司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代发总额为[工资单价×考勤天数-贵司已代发金额]的工资,代发金额从我司工程款中扣除,如应付工程款不足以抵偿的,贵司可从我司承接的贵司其他项目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由贵司向我司追偿,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仲裁费等由我司承担。并且贵司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我司需向贵司承担10万元/次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我司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在代发过程中如发生工资卡错号或其他意外情况无法将工资付出时,我司将与贵司加强沟通,协商处理,尽量避免矛盾发生而影响工人情绪。
八、因委托贵司代发工人工资引发的任何纠纷均由我司负责解决,与贵司无关,如由此导致贵司遭受损失,我司无条件予以赔偿。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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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配电箱配置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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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规格型号 |
外形尺寸 |
安装形式 |
回路数 |
位数 |
电压等级 |
品种 |
系列 |
配置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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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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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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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三级配电箱由甲方统一采购、配置,三级配电箱费用不单列,含于综合单价中,乙方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三级配电箱归乙方所有,在结算总额中扣除;
2、外观颜色,与一、二级配电箱同色,项目安全管理部提出三级配电箱规格型号、外形尺寸、安装形式、回路数、位数、电压等级、品种、系列、配置数量等。
附件十六
工程质量专项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及南宁市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项目人行道施工工程
承包人(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专业/劳务分包人(乙方):
为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质量过程管控,进一步促进分包单位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效果上的有效落实,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10-2019)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14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细则》JTG/T F30-2014
涉及分包工程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沥青路面技术、道路养护规范等自行添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分包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第三条:质量管理:
3.1项目负责人及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甲方委派刘记帅为项目经理、陈腾拓为质量检查员(身份证号:610125199010213518),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为技术负责人兼质量检查员(身份证号:),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甲方技术质量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2本项目质量管理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项目专职质量管理员的配备
本工程乙方必须配备专职质量管理员 1 名,负责对接甲方项目工程部, 并履行质量员管理岗位职责。若乙方不按要求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甲方对乙方一次罚 20000 元,且甲方有权为乙方配置管理人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4.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4.2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等。
4.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操作,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
织施工,违章操作,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对乙方进
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5经甲方质检员口头要求、或下发整改通知单后,未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按照项目经理部所制订的《工程项目质量奖罚管理规定》进行质量罚款,对质量管理较好的乙方根据质量评比情况进行奖励,质量奖罚由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质量奖罚单。对于甲方出具的罚款通知单,以罚款通知单下发之日为生效之日。
4.6甲方有权对乙方未经自检的工程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5.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5.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质量管理制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现行有效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目标。
5.3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并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等报甲方确认备案。乙方备案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在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5.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样板工程”制度进行施工,各分项工程施工前,乙方要先做好样板,经甲方项目部、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未经验收批准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无样板验收而擅自施工的分项工程,将不计入乙方工程量。
5.5乙方班组进入现场施工前,乙方班组长必须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乙方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自行组织对专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交底。内容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甲方项目部技术质量要求,交底材料和内容应签字并交甲方项目部备案。
5.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政府、建设、监理、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5.7工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等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乙方质检员、乙方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监理确认后签字。当过程验收检验不合格时,甲方质检员行使否决权,检验验收不予通过。乙方要服从甲方质检员的意见组织返修,直至合格后,重新组织检验验收。
5.8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责令其拆除并无条件重新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5.9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质量管理,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质量专题会议,接受甲方的质量罚款,并对质量问题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为及时下发图纸会变更文件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
承担。
2、甲方要求乙方不按设计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内容进行施工的,由此所
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2 乙方违约责任
1、 路基填方料及沥青路面等
1)路基填料压实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与专项方案不符的,每次处罚 1000
元;
2) ) 路基回弹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次处罚 1000 元;
3)橡胶沥青及混合料不符合指标技术要求的,每次处罚 1000 元;
4)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次处罚 1000 元。
5)碎石、基 层 、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次处罚 1000元。
2、土方开挖工程
1)未按方案要求开挖方式进行土方开挖的,每次处罚 1000 元。
2)开挖过程无故超挖或欠挖超过规范要求的,每次处罚 1000 元。
3)采用钻爆开挖的,爆破炮眼布置、钻设、装药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 元。
其他违约条款:
1)各分部分项工程实测实量合格率为良好的,每次处罚 3000 元,为差的,每次处罚 5000 元;(后附实测实量统计表)
2)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及质量控制点的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 100%的,每次处罚 2000 元;
3)工程出现业主书面质量局级投诉的,处罚乙方 1~2 万元,相同问题重复投诉的,加倍处罚;工程质量在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因工程质量被媒体负面曝光的,处罚乙方 3~5 万元。
4)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未按要求处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 10000 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上述罚款行为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罚款视为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当月计价中扣除。(质量奖罚部分,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和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 : 乙方负责人:
公 章: 公 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附件十七:
项目廉政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确保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高效、优质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争创优质工程。保证 合同(本合同编号: )双方能够高效廉洁地履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文件,双方自觉按合同规定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公布廉政合同书的责任内容和举报电话。
5.加强相互监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合同书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1.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健身等活动。
4.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
6.不准向乙方介绍或推荐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7.不准以各种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8.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结算工程量、多结算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9.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礼品腐蚀拉拢甲方工作人员。
2.不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娱乐活动及参与带有黄、赌性质的娱乐活动。
4.不准为增加结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人员行贿。
5.不准为甲方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处理;情节较重,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以主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内容为依据,应予以赔偿。
2.实行《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制》的甲方项目经理部,甲方工作人员因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第二条,除按上一款规定处罚外,还将全额扣除其已缴纳的项目风险抵押金,且违约责任人不得享受项目任何兑现奖励。
3.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质保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工程分包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 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由 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2.双方其他约定: 。
第六条本廉政合同书作为 合同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廉政合同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工程合同履约完止。
第八条 本廉政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纪委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委托人(签字): 乙方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十八
履约保证金附表(1-6)
附表(1)
履约金缴纳承诺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我司于 年 月 日与贵司签订了《 》;按照合同第 条的约定,我司应当向贵司缴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现我司于 年 月 日施工的贵司所属项目 分包工程已经办理了完工验收,目前正在竣工结算过程中,我司申请以 项目的结算款作为《 》的履约保证金,我司同意在项目结算完成之后,扣减已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元后收取剩余款项。
公司法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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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 管理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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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完工确认表 |
表格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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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8B-SU-LY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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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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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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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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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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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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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方式 |
□劳务 □专业 □专业服务□其它 |
项次 |
完工审核内容 |
项目审核人 |
审核意见 |
签字 |
|
1 |
质量履约及缺陷处理情况 |
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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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管理情况 |
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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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期履约情况 |
工程部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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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完场清料清情况 |
工区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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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甲供物资借用、耗用管理 |
物资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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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包合同施工内容完成情况 |
生产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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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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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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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商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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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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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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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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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 管理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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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履约金退还支付审批表 |
表格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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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8B-SU-LY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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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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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名称(交纳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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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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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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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单位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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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单位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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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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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退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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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审批意见 |
签名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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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事业部意见 |
经办部门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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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部门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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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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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总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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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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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意见 |
财务资金部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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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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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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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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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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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 管理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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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进场审批表 |
表格编号 |
||
CSCEC8B-SU-B10301 |
|||
工程名称 |
|
||
分包商名称 |
|
分包内容 |
|
分包商代表 |
|
联系方式 |
|
审核内容 |
审核情况 |
审核人 |
签字 |
合同签订情况 |
|
商务部 |
|
分包履约保证金是否足额缴纳 |
|
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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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现场人员花名册及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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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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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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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
|
生产经理/工程部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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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施工需要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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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机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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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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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意见 |
|
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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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 管理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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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退场审批表 |
表格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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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EC8B-SU-B1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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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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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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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内容 |
|
履约情况及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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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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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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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时间 |
|
拟退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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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内容 |
审核情况 |
审核人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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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成 质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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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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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清理及移交情况 |
|
生产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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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退场人员花名册及工资发放情况 |
|
劳务工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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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退还物资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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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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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结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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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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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 意见 |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
|||||
附表(6)
履约承诺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我公司参加贵司 工程投标并已中标,为更好的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我公司承诺如下:
1.我司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2.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合同文本同时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3.我司对员工实施实名制管理,做好工人的基本信息采集和考勤工作,并及时报总包项目部。
4.我司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
5.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包括现场施工工人及劳务用工、农民工等所有用工,以下均简称“员工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员工本人签字。
6.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包方对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工资保障基金,做好工资支付工作。并将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报送总承包方。
7.在有条件的地区,委托总承包方在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建立工资卡,由银行代发工资,将工资直接打入员工个人卡中,并接受总包方对“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8.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员工工资。
9.若拖欠员工工资,总承包方有权直接终止分包合同,并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
10.我公司严格遵守总承包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总承包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我司根据总承包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按照总承包方规定要求,按照实名制要求做好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办理门禁卡,无门禁卡的人员,总承包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
1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业主、政策性因素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工期延后,我公司不向贵司提出索赔。
13.我公司从贵司收取的劳务费首先支付工人工资,并每月将发放的劳务人员工资回执单上报贵司,如每月不按时上报,贵司可不支付下月工程款。如果出现我方范围内农民工、供货商经济纠纷事件干扰贵司正常工作或相关部门要求贵司解决,我方将及时解决,如半天内未解决,在第三方证明下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下,贵司可直接代为垫付,由此发生的费用贵司可直接自应支付我司的款项中扣除,并且按垫付数额的2倍由我司向贵司支付违约金。
14.我公司具有完成合同所有内容的垫资能力,如贵司对我公司付款不及时,我公司表示谅解,并承诺继续施工,不向贵司索赔任何费用。
15.贵司对我公司的付款以建设单位对贵司付款为前提,如建设单位未对贵司付款,则贵司对我公司的付款同时顺延,贵司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1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由于现场实际情况、贵司或建设单位要求,需要抢工或提前完工的,我公司积极配合,不以费用未确定等任何借口拒绝或拖延执行;若我公司施工能力无法满足前述要求,贵司有权组织其他单位代我公司完成,我公司将提供配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完成部分工程款(该部分工程款由贵司直接与代为完成者直接结算,我公司对结算结果完全予以认可)及贵司管理费等),此费用由贵司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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