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超限设备制造厂房租赁项目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超限设备制造厂房租赁项目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超限设备制造厂房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超限设备制造厂房租赁项目,项目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超限设备制造厂房租赁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超限设备制造厂房租赁项目;

1.2、项目编号:SXJD-ZBCG-2020-110;

1.3、招标范围:超限设备制造厂房租赁;

1.4、标段划分及内容:1个标段;内容:超限厂房(含配套的附属设施设备)坐落于靖边工业园区。厂房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夹芯板屋面,是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设计研究院设计。超限设备制造厂房建(构)筑物和设备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厂房从2008年开始筹建,南向北共2跨,宽62.72m,跨距30m,西向东27跨,总长为276.72m,高24.15m,最大檐口高度25m,总建筑面积为17355.88m2,2011年7月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制造厂房主体为西向东20跨共240.6m,内设双层吊车,上层吊车轨高18m,下层吊车轨高12m;A~B轴间上层吊车250/50t,B~C轴间跨上层吊车100/20t,下层吊车均为32/5t;辅助厂房位于制造厂房东侧,依靠制造厂房建设,西向东共7跨36.12m,内设喷丸室、空压站、探伤室、炉子间;投标人可到现场实际查看厂房基本情况。

1.5、招租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租。

1.6、租赁期限:总租赁期为两年,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厂房及厂房内设备。

*1.7、租赁用途:该厂房仅用于大型非标容器、钢结构制作及其它零部件机械加工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1.8、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首月,甲方向乙方开具与租赁金额等额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费用。

1.9、招租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评标法进行评标,报价高者获得租赁权。按报价由高到低,依次选择三家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推荐为中标人。

注:电费、水费等出租人提供的其他消耗产生的费用不包含在总报价内,电费、水费等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据实支付费用。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2.1、招标人: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及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年(2017年1月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且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业绩;(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仅能在招租厂房内进行压力容器制造;(提供承诺书)

3.5、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xl)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如有失信记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上述网站查询记录截图,若不全将以评委会最终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单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四、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正常,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疫情期间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等相关信息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7@qq.com 购买招标文件,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完成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并提供支付二维码。有意参加投标者扫描邮箱接收到的二维码完成线上登记、注册和支付,支付完毕后请将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招标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2 月15 日09 时00 分,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南段福瑞苑小区二单元18层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平台(1.85.55.165.)”、“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友泰大厦2105室(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利民联系电话:****-*******/186*****44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租赁 设备制造 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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