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镇区城南工程(Ⅱ标段)及城北工程(Ⅲ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乾元镇区城南工程(Ⅱ标段)及城北工程(Ⅲ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乾元镇项目区城南工程(Ⅱ标段)及城北工程(Ⅲ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项目已由浙江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别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乾元镇项目区城南工程(Ⅱ标段)、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乾元镇项目区城北工程(Ⅲ标段),各标段的具体情况如下: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乾元镇项目区城南工程(Ⅱ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城北,建安投资约1169万元;治理河道总长40.78km。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乾元镇项目区城北工程(Ⅲ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城南,建安投资约1372万元;治理河道总长34.66 km。

招标范围包括:清淤疏浚,水系沟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堤防加固,河道景观等建设项目(详见图纸)以及完成本标段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各标段的计划工期均为14个月,质量目标均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自2007年1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单个施工合同中清淤疏浚工程量在30万m3及以上(不含水上土方开挖)的河湖清淤疏浚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定报告)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2) 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 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工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以完工验收日期为准);

(6) 项目安全员必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 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参与全省水利建设工程的,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8)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09年1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9)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浙江省内按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浙江省外按地市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或通报发文6个月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

(10)拟派本工程的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均须提供近12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11)投标人必须自有满足本项目疏浚规模的内河疏浚设备(需提供年检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和所有权证书,证书上载明的所有权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同时招标的有三个标段且同时开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三个标段可采用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但只能中一个标。三个标段的评标顺序及中标优先顺序:按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的顺序进行,当投标人在先前已评审的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下一个标段的投标在评审时按无效标处理。

3.5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原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建设单位保管,到工程验收后归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县行政中心E楼二楼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窗口,联系电话:****-*******)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居民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检有效的内河疏浚设备检验证书和所有权证书;(4)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材料;(5)德清县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以上资料均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

注:德清建设工程交易证申办事项,请登录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报名单位请凭报名回执于2012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锦城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标段,售后不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5日9:30时,地点为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县行政中心E楼二楼建设交易分中心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进行集中进行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德清县武康镇双山路9号 地 址: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锦城大厦4楼

邮 编:313200 邮 编:313200

联 系 人:贾小姐 联 系 人:陈能超 张宜姣

电 话:******* 电 话:137*****000 137*****611

传 真: 传 真:****-*******

备案单位: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备案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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