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A包)需求公示

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A包)需求公示

( 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A包)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A包)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
1.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深编〔2017〕29号),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挂深圳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牌子,并增加水务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2.根据《深圳市水务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试行)》(深水务〔2017〕181 号)第13条第(三)、(四)款,“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局造价管理站)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转移下放的概算审核、造价审计工作;负责水务项目工程定额的测定、收集、整理和编制工作以及造价信息、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3.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及局领导的指示,深圳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造价站)须对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分部门预算项目及要求的其它项目等进行造价内部审核。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04-01023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A包)1.0*******.0
2PLAN-****-********04-01046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A包1.0*******.0

具体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及项目目标:
项目概况: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5家有资质的、经验丰富的造价咨询单位协助造价站完成2020-2021年度发生的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含招标控制价及设计变更造价)、结算、决算等造价内部审核工作(每个单位最多中标一个包),使所审项目在程序性、合规性、真实性、造价等方面的审核深度达到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的要求。内部审核的主要内容有:程序性审核、合规性审核、真实性审核、工程造价审核、出具相关的审核成果等。
本项目主要绩效目标是按照合同以及《深圳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修订)》的规定,完成市水务局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造价审核工作,按照《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配合市局业务主管处室完成项目的绩效评价。
1.在本合同年度内,工作任务根据项目主体所在地分配给相应供应商。如出现以下情况,则按照《深圳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审核任务分配办法》,该工作任务由剩余其它几家供应商进行抽签分配。
①按照造价站相关管理办法,相应区域供应商需回避;
②相应区域供应商本合同年度审核费用已达支付上限;
③相应区域供应商因履约评价不合格、出现不良行为、审核进度滞缓等原因受甲方处罚,暂时不能进行审核,处罚时间根据甲方相关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执行;
④相应区域供应商因自身违约等其它原因不能进行审核。
2.相应区域供应商因故不能续签,在招标出新的供应商之前,按照《深圳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审核任务分配办法》由剩余几家续签单位抽签分配。
2.技术要求
1.项目设备使用要求:
要求每家供应商项目组至少配备一台深圳牌照的车辆(自有或租赁),仅供供应商开展工作使用。
2.项目管理要求:
①采购方提出具体项目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
②审核时间满足要求;
③采购方将按采购方《工程造价咨询履约评价细则》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
④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安装使用《深圳水务工程造价审核管理系统》。
3.项目人员组织要求:
①人员要求:
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后1个月内组建好办公场所和审核工作组,审核工作组专职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6人。现场派驻要求:合同签订至项目验收期间,项目组不少于1人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就近驻场办公,其他未驻场办公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半天内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到岗履职。
②人员变更: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更换现场人员,须提前30日向采购方提供书面申请并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方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罚。
4.其他要求:办公设备、餐饮、住宿、交通等由服务供应商自行解决。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5家有资质的、经验丰富的造价咨询单位作为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单位。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续签要求:
可续签,本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或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补偿责任。
(3)续签标准:
①按照《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通过项目验收;
②按照《深圳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协审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供应商年度
履约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
③按照《深圳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应用管理办法》,不在严重不良行为公告期内。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按照《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对供应商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2)考核表:
项目名称: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填表人:

项目
名称

服务
单位

服务
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类别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得分

扣分原因

人员配备

1、人员数量和专业配置要求及人员稳定

配备的审核人员的数量及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配备的各专业人员非常稳定(期间未更换项目人员)

4分

2、驻场人员

配备固定的驻场人员且驻场人员具有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6分

3、项目负责人要求

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且该负责人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7分

成果质量

4、造价审核质量

按合同要求对审核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详实准确的审核结果

40分

5、审核报告质量

要求审计工作底稿及审核报告要素齐全、内容完整、逻辑清楚、事实清楚,数据确凿、表述准确、如实反映审核结果

10分

6、资料管理情况

审核过程中保管好审核资料,不得丢失。做好立案归档工作

5分

工作时间

7、进度情况

要求能够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20分

履约配合

8、配合情况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主动地按照合同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对数、现场核查、向评审中心澄清说明等工作

8分

直接判定为履约不合格行为

9、保密情况

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不合格

10、廉政情况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中的廉政要求

不合格

11、转包分包情况

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咨询业务

不合格

12、不良行为情况

根据《深圳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应用管理办法》认定一次严重不良行为

不合格

总得分

考核
结果

考核评定小组

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3)验收要求:
审核报告的质量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及市水务局、造价站的制度要求。
(4)违约金要求:
不设置违约金,主要从履约评价及不良行为认定两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约束。履约评价主要按上文《考核表》严格进行考核,不良行为认定严格按照《深圳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应用管理办法》进行提请认定。
3.日常工作文件/项目提交成果
供应商协助造价站完成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提交包括各审核项目的内部审核表、审核报告、审核底稿、审核绩效评价报告、每季度内部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年度内部审核工作情况报告等成果文件。
4.合同计价方式:
本项目选用计价方式为:参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价格的通知》(深价协〔2017〕14号)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中工程造价审核的取费标准,结合审核项目及我站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取费费率。
(1)工程概算按下表取费费率进行收费;

审核类型

收 费 基 数

收费费率(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100万元以内

100-500
万元

500-
1000万元

1000-
5000万元

5000万元-1亿元

1亿元-5亿元

5亿元-10亿元

10亿元以上

工程概算审核

送审概算价

1.2‰

1.1‰

1.0‰

0.6‰

0.5‰

0.4‰

0.35‰

0.30‰

(2)工程预算(标底)按深价协〔2017〕14号文附件第3条第2行“单独编制或审核控制价(不含工程量清单)”计取;
工程设计变更造价审核按工程预算审核收费,同一个工程项目本合同年内的所有变更按一次预算审核计取审核费用,所有变更的总费用作为审核取费基数,同一变更有多次审核的只取最后一次送审费用计入汇总的取费基数;

审核类型

计费基数

收费费率(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工程控制价审核

单独编制或审核控制价(不含工程量清单)

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支付控制价、投标报价)

100万元
以内

101-500
万元

501-1000
万元

1001-5000
万元

5001万元
-1亿元

1 亿元以上

1.8‰

1.6‰

1.4‰

1.2‰

0.9‰

0.8‰

(3)工程结算按深价协〔2017〕14号文附件第5条“工程结算审核”计取;

审核类型

收费基数

收费费率(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100万元
以内

101-500
万元

501-1000
万元

1001-5000万元

5001万元-1亿元

1 亿元以上

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结算价

2.8‰

2.5‰

2.2‰

1.6‰

1.3‰

1‰

效益收费

|核减额|+|核增额|

5%

(4)总决算按粤价〔2011〕313号文附件第1条“财务报表审计”计取。

审核
类型

收费基数

收费费率(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50万元
以下部分

50-100
万元部分

100-500万元部分

500-1000万元部分

1000-5000万元部分

5000万元-1亿元部分

1—5亿元部分

5-10亿元部分

10亿元以上部分

财务报表审计

送审
决算价

2000元

2‰

0.9‰

0.7‰

0.5‰

0.3‰

0.15‰

0.1‰

0.08‰

以上取费均按该条费率计取一次费用,不得多次计取或多条合并计取,并按供应商填报的“1-下浮率”进行计价,结算价=工程造价审核的取费标准*(1-下浮率)。下浮后低于取费文件最低收费标准时,按最低收费标准计取,即概算、预算、结算计算审核费用下浮后低于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决算计算审核费用下浮后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计取。
5.投标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按“1-下浮率”进行报价。“1-下浮率”填写要求如下:
① 0<1-下浮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废标处理;
②填写的“1-下浮率”应为两位小数;
③投标人在一个投标文件中只允许填报唯一1个“1-下浮率”,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1-下浮率”;填报了2个或以上“1-下浮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④“1-下浮率”缺填、漏填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1-下浮率”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1-下浮率”。投标人未填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6.履约担保:无需履约担保。
7.付款方式:
(1)预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进度款:按实际工作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3)尾款: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按最终审计价支付合同尾款。

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2

行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规则

1

实施方案

10

评审内容:
1.对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项目的认识与理解。
2.承接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项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8

评审内容:
1.针对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
2.针对上述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分析。
3.针对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项目实施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8

评审内容:
针对2020-2021年度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造价内部审核项目的工作质量、完成时间及计划安排,并提出相关保障措施及方案。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评审内容:
1.提供项目完成后服务人员信息与联系方式。
2.提供明确的项目完成后服务时限。
3.详细阐述项目完成后服务内容与响应时间。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3

评审内容:
针对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工作失误等提供相应违约责任承诺及违约经济赔偿承诺方案。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6

行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规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根据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且在有效期内。
AAA单位得100%分数,
AA单位得20%分数,
A单位得10%分数,
其他不得分。
相应评价等级及有效期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考察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业绩:(1)具有区级及以上政府审计部门、财政投资评审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委托的水利类、市政类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财政性资金项目)造价审核年度合同业绩或经公开招标入围预选库名录业绩;(2)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市管单位)或其直属负责造价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委托的水利类、市政类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财政性资金项目)造价审核年度合同业绩或经公开招标入围预选库名录业绩。水利类、市政类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具体服务内容为依据。
同一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最多计取一项合同业绩。本项只考察3个单位的年度合同业绩,提供3个或以上业绩的,只计算前3个业绩分数。一个单位的年度合同业绩或预选库名录业绩计为一项有效业绩,每个有效业绩得34%分数,本项最高得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业绩时间以年度合同或预选招标约定的服务结束时间为准。
2.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或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3.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交易中心颁发的中标通知书、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分内容: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造价咨询类的奖项、表彰等奖项,每项得25%分数,最多得100%分数。
注:同一个项目获得不同等级奖项的,只按最高等级奖项计一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6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成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如可提供社保证明亦可),否则该评分项不得分。
1.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0%分数。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25%分数,其余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0%分数。
2.(1)具有区级及以上政府审计部门、财政投资评审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委托的水利类、市政类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财政性资金项目)造价审核年度业绩,得50%分数;(2)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市管单位)或其直属负责造价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委托的水利类、市政类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财政性资金项目)造价审核年度业绩,得50%分数;(3)担任过国家或地方市政、水利行业标准、规范、定额编写者得50%分数。本项最高得分50%分数。
以上2项累加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第1项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2.第2项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工作经验证明的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年度业绩合同投标文件或有效造价成果文件封面等证明材料。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含驻场人员)

12

(一)评分内容: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拟安排的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至少1位财务审核人员,至少1位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团队成员为供应商本单位成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如可提供社保证明亦可)。
满足以上条件的,按以下评审项进行评分,否则以下评审项均不得分:
1.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每人得8%分数,本小项最高得40%分数。
2.财务审核人员:具有财务类或会计类初级职称及以上者每人得10%分数,最多可计1人,最高得10%分数。
3.(1)具有区级及以上政府审计部门、财政投资评审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委托的水利类、市政类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财政性资金项目)造价审核工作业绩,每人得10%分数;(2)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市管单位)或其直属负责造价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委托的水利类、市政类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财政性资金项目)造价审核工作业绩,每人得10%分数。本小项每人仅计取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本小项最高得50%分数。
以上2项累加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第1、2项要求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的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2.第3项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工作经验证明的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年度业绩合同投标文件或有效造价成果文件封面等证明材料。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情况

4

(一)评分内容:
提供深圳市车牌号车辆1台及以上得100%分数,用于开展造价协审工作,仅供供应商使用(车辆要求可全天候在深圳市所有道路范围内行驶)。

(二)评分依据:
供应商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需包含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及车辆行驶证。

7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2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的分数;否则不得分。

4

疫情防控
(本评分项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规则

1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3

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2

稳岗企业

2

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 2019 年12 月同口径人数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规则

1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说明:
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购【2020】24号)文规定: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对于评审时考察投标人资质、认证等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已到期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视疫情解除时间作相应调整。

其他

附件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造价 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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