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廉租公寓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龙潭区廉租公寓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市龙潭区廉租公寓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吉林市龙潭区廉租公寓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HZB-2012-JL-GS28、GJ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龙潭区廉租公寓项目 已由吉林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吉市保建地[2012]字0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与规模:总建筑面积16135平方米,(其中物业1260平方米)结构类型:框剪结构。其中:1号住宅建筑面积:7437.5平方米;2号住宅建筑面积:7437.5平方米;A号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B号箱式变电站及C号燃气调压站项目。
2.2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工程施工。
2.3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2.5 工程建设地点为 吉林市龙潭区合肥路南侧郑州路北侧 ;
2.6:计划工期: 2012年11月22日至2013年8月20日,总工期:272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以上资质,
监理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 贰级 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市建字【2011】197号)。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7日至2012年11月1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 0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本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代理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及监理均为 1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施工 15万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吉林市遵义东路65号 邮编: 132011
联系人: 赵天彤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鹄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吉林省吉林市长城大厦A座11楼1117室
联系人:刘春柳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市分行大东支行
账 号: ****************8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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