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文创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绵阳文创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绵阳文创产业园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文创产业园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涪发改固【2020】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欣立鼎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欣立鼎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涪发改固【2020】1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540亩,该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41万平方米,项目包含四部分:一、市政基础设施:1.中国科技城文创产业园核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包含道路工程、场平工程、高压线迁改工程、改沟渠工程、新建配套用房工程、挡防工程、停车场工程等;2.拓展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包含市政道路及桥梁、场地平整、高压线迁改、强弱电工程、消防管网、雨污水管网、供水及燃气管网、沟渠整治与防汛工程、挡墙工程等;二、公服配套设施:医院、幼儿园、小学、中学、客运站、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公园及观光长廊、市民休闲广场、南湖体育公园景观提升(局部)、126文创园提升改造、文物设施修缮等;三、产业用房设施:文创配套用房、文博会会展中心、数字产业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中心、民间艺术博物院、民间民俗音乐厅、图书馆、科技馆等;四、拆迁及安置房屋建设等。

2.4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仅为招标公告中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中的市政基础设施(1.中国科技城文创产业园核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包含道路工程、场平工程、改沟渠工程、挡防工程、停车场工程等;2.拓展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包含市政道路及桥梁、场地平整、雨污水管网、沟渠整治与防汛工程、挡墙工程等)的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今具有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市政类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组成。(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联合体投标时各省外成员企业均应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1月24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28日 23时59分(见附件绵阳文创产业园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m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未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上述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4日9时40分,地点为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 标 人:

绵阳欣立鼎盛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18号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邮编:

621099

邮编:

610000

联 系 人:

林女士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

0816-2691363

电话:

028-63047730

传真:

/

传真:

028-6304773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6-2860938

注:

(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或选择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否则无效。

(2)因特殊情况,要求投标人必须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当是最低且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5)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勘察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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