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万达广场钢筋加工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静海万达广场钢筋加工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钢筋加工专业分包
招 标 公告
工程名称: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阿敏联系电话:186*****868
发出时间:2020年11 月23 日
目 录
一、工程说明及工程概况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三、投标费用
四、招标方式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六、合同形式、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七、工程质量标准
八、工期及进度要求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十、招标文件的澄清
十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十二、现场考察
十三、投标报价要求
十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五、网上投标及开标程序
十六、评标办法
十七、合同授予
十八、附件
一、工程说明及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全称):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
2、工程地点:天津静海区北至北华路,南至津文公路,西至旭华道,东至瑞和道
3、建设单位: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总建筑面积:730000㎡;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面向在云筑网注册和二局名录内长期合作的分包单位,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三、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一经中标,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单位交纳合同价款的/ %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结算后退回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中标单位需缴招标服务费500元,此费用不予退还。
四、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所需钢筋的加工成型工程所有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收到的经甲方审核的钢筋加工单加工成型钢筋,场外加工部分运至甲方需要的场地,钢筋加工成型具体包括甲供原材料进厂的过磅和收料、配合原材料复试及见证取样、钢筋半成品装车、钢筋加工机械、钢筋的调直、切断、弯曲、对焊、除锈、加工场地内的材料倒运、钢筋标识、分类堆码、打包、服务配合、加工机械(含配套电器)维修、保养、钢筋接头的套丝、套丝保护帽安装、内部原材和成型钢筋的收发、验收、钢筋加工质量的检查、交接、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必须覆盖防雨、防雪、防锈)、从加工厂运输到工程现场指定地点以及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责任的承担工作等全部工作;除上述工作外,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钢筋原材、套筒由甲方提供)。场内加工部分除加工房及配套土建设施由甲方提供外,其他加工所需的所有设备、人工等至加工至成品钢筋所需的所有施工内容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钢筋加工服务内容包含:抽样编号及编号图要提供,便于分料找料有头续方便施工;加工厂后台加工成品钢筋要按编号品种打包每梱不要超过0.8吨;要有专业负责机构框架便于沟通;料单及加工场没有按要求出单出货,到现场分包要找料分料困难所多花的人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加工厂需复核清料单上的钢筋直径、级别,合格后方可加工;加工单上的每个构件必须单独捆放,墙、柱、梁、板、楼梯等钢筋按料单分开堆放:加工完成钢筋按照构件打包分类;半成品钢筋堆码要整齐,依据不同的标段、劳务队以不同颜色的料牌标识,垫好垫木,每堆钢筋重量不得超过1.5吨,以便吊装;小构件需要料斗装,不能混装,不能散装;直螺纹带丝钢筋必须带保护帽;小于200*400的梁柱拉筋单独存放,确保安全吊装;配合劳务队进行钢筋装运。
六、合同形式、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包人工、包机械、包辅料的合同形式。
2、甲方拨付工程款支付比例:地下室完成后支付的比例不超过55%,工程结构封顶支付至结算额的60%,其余结算款待工程整体竣备甲方与业主完成结算且业主支付工程款后6个月内付清。
3、结算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钢筋加工单,按照下料长度计算(不计算钢筋弯曲调整值),双方确定该工程每月成型的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方式和依据见附表一、二),如有设计变更或洽商造成规格和数量的改变,按洽商进行调整。
4、本工程付款审核期28天,付款宽限期60天。
七、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天津市地方标准,如果天津市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按其中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级。
3、投标人须依照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制订质量保证措施,保证达到本工程要求的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并须同时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图纸要求,投标单位为达到此标准所花费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安全要求:投标人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5、服务要求:抽样编号及编号图要提供,便于分料找料有头续方便施工;加工厂后台加工成品钢筋要按编号品种打包每梱不要超过0.8吨;要有专业负责机构框架便于沟通;料单及加工场没有按要求出单出货,到现场分包要找料分料困难所多花的人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加工厂需复核清料单上的钢筋直径、级别,合格后方可加工;加工单上的每个构件必须单独捆放,墙、柱、梁、板、楼梯等钢筋按料单分开堆放:加工完成钢筋按照构件打包分类;半成品钢筋堆码要整齐,依据不同的标段、劳务队以不同颜色的料牌标识,垫好垫木,每堆钢筋重量不得超过1.5吨,以便吊装;小构件需要料斗装,不能混装,不能散装;直螺纹带丝钢筋必须带保护帽;小于200*400的梁柱拉筋单独存放,确保安全吊装;配合劳务队进行钢筋装运。
八、工期及进度要求
1、招标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期为2020年11月25日 ;完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工期暂定,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本次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编制详细的工程阶段进度计划表,并争取较计划完工日期提前。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1、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出的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回标文件
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其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应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单位应于签收招标文件后1日内在云筑网上答疑。
2、本次招标不召开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在签收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联系项目经理部:商务联系人:王阿敏电话:186*****868;技术联系人:曹盛钧 电话:183*****404。
十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1天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同等约束作用。
3、如果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将补充通知内容考核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通知中写明。
4、投标单位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单位,确定已经收到补充通知。
十二、现场考察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十三、投标报价要求
1、钢筋加工成型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辅材费、机械机具费、运输费(是指从加工地点运至施工现场甲加工费方指定的卸车地点的全部费用)、打包费、服务配合费、抢工措施费、现场经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加工钢筋水电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及各种税金(含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各种当地税务局规定的地方性税费)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价。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规定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招标人无法抵扣税金,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场内、场外加工费用,场内加工所需的加工棚等土建配套设施由招标人提供,其他加工所需的设备、吊装设备、各类机械、人工、电费均需综合考虑到报价中。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2、钢筋数量:投标方以按招标方提供的钢筋配筋单加损耗计算,以每吨钢筋加工成型综合单价形式报价。
十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单位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委托书、税务登记证明;
b.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资料;
c.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其安全、工期及造价优惠承诺;
d.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e.质量保证措施以及安全施工等措施;
f.管理人员架构组成、职务及技术职称;
h.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的资料;
i.其它与报价有关的资料。
j.本次报价要求回标文件中每空必须填写。
2、投标单位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十五、网上投标及开标程序
1、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2、回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3、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扫描或转成PDF格式(要求带红章)后上传,逾期未上传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供招标人审核,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视作废标处理。
5、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3)、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4)、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5)、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人有其他违反《招投标法》规定情形的。
十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在充分考虑投标人的资信、施工技术能力、履约能力的情况下,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十七、合同授予
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七条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原则的投标单位。
2、中标
(1)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告之其投标文件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给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按合同实施、完成的支付总额(以下在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
(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招标单位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评标结果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4)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5)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6)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费用不退还。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必须是在天津市备案、注册的人员)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在中标的投标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招标单位将按以下方式安排分包合同的签署: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此书面邀请函中指明。
(2)分包合同经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十八、附件
附件一:《回标表》;
附表二:技术条款;
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五:承诺书;
附件一(后附excel表格回标表)
钢筋加工报价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税率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1 | 场外钢筋加工费 | t | 35000 | 9% | 1、甲供原材料进场的直条检尺、盘条过磅及收料、钢筋的平直、切断、弯曲、套丝、对焊、除锈、钢筋编号写牌并分类堆码,盘圆钢筋出材率 99 %,螺纹钢筋出材率 99 %。 | ||||
2 | 场内钢筋加工费 | t | 3000 | 9% | 1、甲供原材料进场的直条检尺、盘条过磅及收料、钢筋的平直、切断、弯曲、套丝、对焊、除锈、钢筋编号写牌并分类堆码,盘圆钢筋出材率 99%,螺纹钢筋出材率99%。 | ||||
3 | 套丝 | 个 | 400000 | 9% | |||||
4 | 合计 | ||||||||
备注: 1、以上综合单价包含钢筋加工所需的人工费(加工厂区内材料的二次搬运、倒运费用,钢筋点料费、钢筋清理、看护、除锈等费用)、材料费(除钢筋原材、套筒由招标人提供外的所有辅助材料,含成型钢筋绑扎、打捆所用的铅丝、钢筋套丝保护帽等)、运费、机械费(所有钢筋加工及成型所需的机械费用)、管理费、利润、保险(分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劳务分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政府要求的保险的费用)、综合考虑钢筋加工区距离施工现场较远等费用、税金等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支付分包人工程款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发票原因影响付款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
回标表填报说明
1、回标表格填报要求:严格按照回标表格形式进行填写。
2、本投标清单工程量为暂估量,最终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进行结算,实际结算数量与此暂估量有偏差时,不进行任何综合单价的调整及费用补偿。
附表二:
钢筋下料长度标准
形状 | 下料长度 | 备注 | |
1 | a+26d | 平之段长度保证10d,且≥7.5cm | |
2 | (a+b)×2+20d | 平之段长度保证10d,且≥7.5cm | |
3 | a+b-2d | ||
4 | a+2b-4d | ||
5 | a+15d | ||
6 | a+2(b+c)-2d | ||
备注 | “d”为公称直径 | ||
图中所示尺寸均为外皮尺寸 |
钢筋理论重量
公称直径,mm | 理论重量:kg/m |
6 | 0.222 |
6.5 | 0.261 |
8 | 0.395 |
10 | 0.617 |
12 | 0.888 |
14 | 1.21 |
16 | 1.58 |
18 | 2.00 |
20 | 2.47 |
22 | 2.98 |
25 | 3.85 |
28 | 4.83 |
32 | 6.31 |
36 | 7.99 |
40 | 9.87 |
本表理论重量密度为:7.85 x1000千克/立方米 |
钢筋原材料进场验收、加工、质量要求
一、钢筋料单管理
钢筋计划由项目技术部责任工程师根据钢筋配筋单(配筋单必须经过技术部总工审核签字)编制,项目总工审核后上报项目商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项目物资部,项目物资部根据计划量上报分公司物资部采购。物资部门负责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钢筋加工情况分批通知供方把钢筋料单直接送到各钢筋加工厂。配筋人员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将经审核完成的所要加工部位的钢筋单直接发放钢筋加工厂,同时发物资部及相关施工单位。钢筋加工后运至现场,由各区域主体劳务队授权材料员清料,项目工长、质检员及项目物资部共同验收。
二、钢筋原材验收管理
1、各钢筋加工厂必须授权委托2—5名收料员,负责钢筋原材进场验收及与项目办理每月钢筋原材对账及成型钢筋对账,配合项目每月月底钢筋原材盘点。
2、钢筋原材进场由各钢筋加工厂授权委托人负责指定场地卸车并清点钢筋数量及电子计量验收,数量核对无误后各钢筋加工厂开具收货单(一式三份,项目物资部一份,厂家一份,钢筋加工厂一份),项目材料员按收货单与各钢筋加工厂和供方结算钢筋原材量,各钢筋加工厂按物资部发的配筋单加工要求加工。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清理退场,并做好退场记录。
3、钢筋堆放应按进场品种、规格、长度分垛堆放,妥善保管(必须覆盖一层防雨布),为防止钢筋锈蚀,应设置放钢筋地垄墙或枕垫,并挂合格品标识牌,注明项目名称、产地、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状态等,严禁本项目钢筋与其他项目钢筋混放。
4、对钢材的外观、直径、长度进行卡尺验收(影像资料)。出现的量差按照钢材允许误差进行计量,对超出规范尺寸偏差的,及时退场。
光圆钢筋的直径允许偏差和不圆度 | ||
公称直径/mm | 允许偏差/mm | 不圆度/mm |
6(6.5) | ||
8 | ||
10 | ±0.3 | |
12 | ||
14 | ≤0.4 | |
16 | ||
18 | ±0.4 | |
20 | ||
22 |
直条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
公称直径 | 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 % |
6~12 | ±7 |
14~22 | ±5 |
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
公称直径 | 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 % |
6~12 | ±7 |
14~20 | ±5 |
22~50 | ±4 |
带肋钢筋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 | 内径d1 | 横肋高h | 纵肋高 | 横肋宽 | 纵肋宽 | 间距i | 横肋末端最大间隙 | |||
直径 | 公称 | 允许 偏差 | 公称 | 允许 偏差 | 不大于 | b | a | 公称 | 允许 偏差 | (公称周长的10%弦长) |
d | 尺寸 | 尺寸 | 尺寸 | |||||||
6 | 5.8 | ±0.3 | 0.6 | ±0.3 | 0.8 | 0.4 | 1 | 4 | 1.8 | |
﹢0.4 | ||||||||||
8 | 7.7 | 0.8 | -0.3 | 1.1 | 0.5 | 1.5 | 5.5 | 2.5 | ||
10 | 9.6 | 1 | ±0.4 | 1.3 | 0.6 | 1.5 | 7 | 3.1 | ||
12 | 11.5 | ±0.4 | 1.2 | 1.6 | 0.7 | 1.5 | 8 | ±0.5 | 3.7 | |
14 | 13.4 | 1.4 | ﹢0.4 | 1.8 | 0.8 | 1.8 | 9 | 4.3 | ||
16 | 15.4 | 1.5 | -0.5 | 1.9 | 0.9 | 1.8 | 10 | 5 | ||
18 | 17.3 | 1.6 | 2 | 1 | 2 | 10 | 5.6 | |||
20 | 19.3 | 1.7 | ±0.5 | 2.1 | 1.2 | 2 | 10 | 6.2 | ||
22 | 21.3 | ±0.5 | 1.9 | 2.4 | 1.3 | 2.5 | 10.5 | ±0.8 | 6.8 | |
25 | 24.3 | 2.1 | ±0.6 | 2.6 | 1.5 | 2.5 | 12.5 | 7.7 | ||
28 | 27.2 | 2.2 | 2.7 | 1.7 | 3 | 12.5 | 8.6 | |||
﹢0.8 | ||||||||||
32 | 31 | ±0.6 | 2.4 | -0.7 | 3 | 1.9 | 3 | 14 | 9.9 | |
﹢1 | ±1.0 | |||||||||
36 | 35 | 2.6 | -0.8 | 3.2 | 2.1 | 3.5 | 15 | 11.1 | ||
40 | 38.7 | ±0.7 | 2.9 | ±1.1 | 3.5 | 2.2 | 3.5 | 15 | 12.4 | |
50 | 48.5 | ±0.8 | 3.2 | ±1.2 | 3.8 | 2.5 | 4 | 16 | 15.5 |
5、钢筋长度的允许偏差为±25mm。
6、每一批次钢筋进场验收要留有影像资料,影像应清晰、准确、真实。
7、影像内容应包括每次验收的全过程环节,场景应涉及参验人员、送货人员、待验物资、地点、时间设置、运输车辆及车牌号、检验签字等。
8、各钢筋加工厂建立影像验收资料,并及时传递回项目物资部备案复查,同时将电子计量单与收货单一同交项目材料主办核验。加工厂验收人员填写验收记录(见附表1),供方持加工厂收货单和电子计量单到项目办理结算。
9、每一批钢筋进场时,钢筋加工厂通知项目物资部,由项目物资部组织质检员、试验员、监理、同时见证取样,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钢筋分项工程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1499.1-2008、GB 1499.2-2007要求。
10、复试检验结果合格后通知钢筋加工厂挂合格品标识牌,然后进行钢筋加工。验收合格以后,做好物资进场验收记录、影像资料,办理收料单。
1)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60吨为一个检验批)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2)检验方法:产品合格证、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和进场材质质量证明报告
3)查看产品合格证、材质质量证明报告是否一致
4)外观检查: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11、对有抗震要求的钢筋,检查数量与检验方法同上,检验所得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三、钢筋加工成型管理
1、钢筋加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执行,钢筋原材应以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加工。
2、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3、对有抗震要求的钢筋,检查数量与检验方法同上,检验所得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4、钢筋加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执行,未复试合格严禁加工,如未复式或复试不合格就加工使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钢筋加工厂承担。
5、钢筋加工厂应对每一批钢筋的去向进行登记记录,记录应包含送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原材质单编号、是否合格、复试报告编号、使用部位、进出场时间、如不合格应注明退货单编号。
6、项目将定期对钢筋加工厂进行检查,防止整材零用、大材小用。
7、现场不允许出现瘦身钢筋,出现瘦身的钢筋后,对钢筋加工单位处以损失额的10倍罚款,该单位以后不允许在公司范围内加工钢筋。
8、钢筋套丝在出厂时丝头部位100%要有保护帽且安装牢固不滑脱 。
9、钢筋除锈
钢筋表面生有水锈的在下料前先除锈,将钢筋表面的油渍、漆渍及浮皮、铁锈等清除干净,以免影响其与混凝土的粘结效果。螺纹钢筋除锈使用电动除锈机。不得使用生有老锈的钢筋进行本工程钢筋的加工。
10、钢筋调直
盘条钢筋应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调直机调进行直,经过调直工艺后,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严禁过度张拉造成瘦身钢筋。
11、钢筋切断
钢筋切断时根据其直径、钢筋级别及钢筋端头加工形式等因素确定分别使用砂轮切割机和钢筋切断机下料(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钢筋应使用砂轮切割机下料,不得用气割、钢筋切断机下料,切口断面应与钢筋轴线垂直,端面偏角不许超过4°,不得加工下料端面不垂直钢筋轴线的钢筋,端头弯曲、马蹄形的应切去),切断时要将同规格钢筋根据不同长度长短搭配,统筹排料,先下长料,后下短料,减少短头,减少损耗。断料时长料不得使用短尺丈量,防止产生累积误差,工作台上应标出尺寸刻度线并设置控制断料尺寸用的挡板,切断过程中,如发现钢筋有劈裂、缩头或严重弯头等必须切除,硬度与钢种不符时,必须及时通知技术人员。
用于机械连接、定位用钢筋要采用无齿锯锯断,保证端头平直。直径无椭圆,顶端切口无有碍于套丝质量的斜口、马蹄口或扁头。
四、质量要求
1、钢筋原材的要求
1.1钢筋应有出场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当使用进口钢材、钢筋出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应有相应的检验报告。
1.2进场使用的钢筋批量应有钢筋小铁牌,小铁牌与其复印件一同存于项目资料室。钢筋原材进场复试并加工前,禁止将成捆钢筋原材上的炉批牌弄掉,如有缺失导致甲方检查无法辨认或取样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缺失料牌的每捆钢筋罚款200元。
1.3进场钢筋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应与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中所标明的相符合,指标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1.4钢筋的外观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1.5钢筋堆放应按进场批的级别、品种、直径、外形分垛堆放,妥善保管(必须覆盖乙方自备的防雨布,防止钢筋锈蚀,发生严重锈蚀的由钢筋加工厂除锈后方可加工。且无覆盖导致钢筋生锈严重,甲方有权对乙方每次罚款500元),为防止钢筋锈蚀,宜设置放钢筋地垄墙或枕垫,并挂标识牌,注明使用项目名称、产地、规格、品种、数量、复试报告单编号、质量状态等。
1.6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还具有足够多的变形能力。
2、人员要求
2.1参加滚压直螺纹套丝加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2.2钢筋套丝正式加工前,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大批量加工(不同生产厂家、不同规格、不同操作人员均要求做工艺检验)。
3、钢筋加工要求
3.1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为135°(除特别注明外),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应不小于箍筋直径d的10倍且≥75mm。
3.2钢筋的调直、平直、冷拉、切断、弯曲、焊接等半成品加工质量,应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应按工程使用部位、规格、尺寸、形状分类绑扎打捆堆放,且必须每捆钢筋分别绑扎固定钢筋料牌,严禁不同楼号、不同流水段、不同部位、不同类型、不同长度尺寸的钢筋(如墙筋和板筋、梁筋和柱筋等)绑扎在一起,严禁多捆钢筋料牌混乱绑扎在一起。钢筋料牌分类清楚(料牌上须注明配筋单编号、项目名称、楼号、流水段、使用部位、钢筋类型、钢筋规格、钢筋形状、钢筋尺寸、下料长度等)。如出现不分类绑扎打捆、钢筋料牌不按要求绑扎或无料牌的情况,甲方有权按照不合格钢筋拒绝进场验收,并可对乙方每次罚款2000-10000元,乙方自己派遣专人分类清料绑扎方可交付甲方进场使用。
3.3热轧钢筋盘条,宜采用冷拉调直,应严格按照钢筋的级别、品种控制冷拉率。如采用卷扬机进行冷拉,常温下一级钢筋冷拉率不大于4%,二级、三级钢筋冷拉率不大于1%。冷拉时要有控制冷拉长度的标记。直条粗钢筋局部弯曲可采用锤敲平直或卡盘校直,防止敲击损伤钢筋或采用冷拉措施,要求无局部弯折,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
3.4钢筋切断配料,应以钢筋配料单提供的钢筋级别、直径、外形和下料长度为依据。钢筋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颗粒状、片状锈蚀和飞边、翘皮、裂纹损伤及水泥浆等污染。
3.5钢筋弯曲加工时的形状、尺寸,均应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3.6一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d,二级、三级钢筋当设计要求末端作135°弯钩时,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钢筋做不大于90°弯钩时,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长度为钢筋直径的10倍。
3.7箍筋弯钩两端平直部分长度相等,弯钩平整不扭翘。箍筋的内净尺寸,应确保主筋绑扎到位和保护层厚度。
钢筋弯心直径及平直段长度加工要求
1)HPB235(300)级钢筋末端应做成180o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为钢筋直径的10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o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为钢筋直径的10倍;弯钩平整不扭挠,其平直段平行长短一致。
(3)钢筋作不大于90o弯钩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为钢筋直径的10倍;
(5)位于主筋搭接范围内的箍筋平直长度增加一个主筋直径。如下图所示
(6)对于异形箍筋的加工进行放样制作,要求四角平整,在一个平面内。
3.8钢筋单面搭接焊:对钢筋搭接部位的需进行预弯和安装,确保两钢筋轴线相重合之处,预弯长度为单面搭接焊为10d+20mm 。
3.9用于机械连接、定位用钢筋应采用无齿锯锯断,保证端头平直。直径无椭圆,顶端切口无有碍于套丝质量的斜口、马蹄口或扁头。
3.10钢筋直螺纹加工的丝扣长度、丝扣饱满度、端部平直长度等精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11直螺纹套丝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1)用于机械连接、定位用钢筋应采用无齿锯锯断,保证端头平直光滑。直径无椭圆,顶端切口无有碍于套丝质量的斜口、马蹄口、扁头或凸出丝牙,如有乙方负责加工完成后进行打磨平整。如有因为乙方钢筋丝头加工质量问题致使套筒无法完全拧紧、外露丝头过多、直螺纹套筒试件复试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影响现场施工进度的,乙方负责重新加工并当天送到现场并承担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每次罚款2000-20000元。
2)加工丝头时采用水溶性切削液,当气温低于0℃时,加入15-20%的亚硝酸钠。严禁用机油作切削液或不加切削液加工丝头。
3)丝头加工长度为标准型套筒长度的1/2,其公差为+2P (P为螺距),即拧紧后的直螺纹接头外露丝扣数量不得超过2个螺距。
4)质量要求:钢筋丝头的质量检验包括螺纹圈数、螺纹牙型、丝头长度及螺纹直径四个方面
钢筋丝头质量检验方法及要求
序号 | 检验项目 | 量具名称 | 检验要求 |
1 | 螺纹圈数 | 目测 | 丝头牙形饱满,无虚牙、断牙,环规旋进后无完整丝扣外露 |
2 | 螺纹牙型 | 目测、卡尺 | 牙型完整,螺纹大径低于中经的不完整丝口,累计长度不超过2个螺纹周长 |
3 | 丝头长度 | 卡尺或专用量规 | 1/2套筒长加2P |
4 | 螺纹直径 | 通环规 | 能顺利旋入螺纹 |
止环规 | 允许环规与端部螺纹部分旋合,旋入量不应超过3P。 |
滚压丝头加工尺寸
钢筋规格 | 丝头长度 | 螺纹尺寸 | 完整丝扣圈数 |
16 | 19±1 | M16×2.5 | ≥7 |
18 | 21±1 | M18×2.5 | ≥8 |
20 | 23±1 | M20×2.5 | ≥9 |
22 | 25±1 | M22×2.5 | ≥10 |
25 | 29±1 | M25×3 | ≥9 |
28 | 32±1 | M28×3 | ≥10 |
32 | 36±1 | M32×3 | ≥11 |
36 | 41±1 | M36×3 | ≥13 |
40 | 44±1 | M40×3 | ≥14 |
滚压丝头加工尺寸
3.12钢筋加工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和配筋单的下料长度加工,如因乙方钢筋下料长度过短或过长导致进场钢筋无法安装使用,造成影响无法验收通过并甲方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每次罚款1000-10000元,并由乙方重新加工并承担一切损失。
4、钢筋出厂时要求
4.1半成品钢筋出厂时要有出厂合格证。
4.2加工厂操作人员应对丝头加工质量逐个进行检查,质量人员应按每种规格加工批量的10%进行抽查,且不得少于10个,检查合格后填写丝头加工检查记录,并将检查记录随出厂钢筋一同报使用项目。
4.3直螺纹钢筋出厂时丝头部位100%要有保护帽。如钢筋丝头保护帽少于95%,每次对乙方罚款200元-2000元 ,并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
5、冬期施工
冬期施工时,加工厂在加工钢筋时要符合以下条件:
5.1钢筋冷弯: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II级以上钢筋不进行冷弯操作。
5.2加工直螺纹丝头时,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润滑液,当气温低于0℃时,要掺入15%~20%亚硝酸钠,不得用机油作润滑液或不加润滑液套丝。
6钢筋直螺纹连接模拟试件
除现场监理单位对绑扎完毕的实体钢筋直螺纹接头进行现场取样外,其余钢筋直螺纹连接的试件均在钢筋加工厂下料、套丝、连接完成,加工厂对连接模拟试件的合格负责(要求制作过程必须由套筒厂家住厂技术人员进行监做)。
钢筋配料单出来后,现场工长按每个流水段的竖向和水平验收批填写试验委托后,由工长提试件加工单(包括套筒),现场实体取样的除外,随该流水段的钢筋料单一同发到钢筋加工厂,连接好的试件随该段竖向或水平钢筋一起进入施工现场,由试验员送样到试验室。
五、钢筋发放管理
1、各区域主体劳务队伍授权3—6名钢筋清料员驻甲方指定的钢筋加工厂组织点数、清料,认真按料单中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清理,每车料装车时由钢筋加工厂人员填写装车单,装车单须标明使用部位、钢筋单编号、钢筋编号等,无误后签字确认。装车后由各区域主体劳务队伍清料员带装车单负责押送 ,车到现场后,由现场授权材料员按装车单验收签字,把核对签字后的装车单报物资部留存,装车单不报物资部每份单子100元。各区域主体劳务队伍组织人员卸车(包括场地清理、钢筋摆放工作),各区域主体劳务队伍按照装车单进行清理使用,如因清料错用、丢失发生的损失由各区域主体劳务队伍承担,每月统计后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钢筋保护帽按50%回收,如回收率达不到50%,将按每个保护帽收取0.1元,每月统计后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3、钢筋的增补
除因钢筋料单(错配、漏配)等原因造成,则其它一切补料发生费用均由各区域主体劳务队伍自行承担。除因钢筋料单(错配、漏配)等原因造成所有的补筋单须由各区域主体劳务队伍项目经理签字说明原因、项目工长确认签字后,报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总工、商务经理审核确认,物资部给予增补采购,按钢筋的市场价+成型的人工费+运输费,并收取钢筋 2.5%的采保费,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现场管理
1、废钢筋的管理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余料、下脚料、报废材料等钢筋,必须按项目要求堆码在指定区域,发现偷盗项目钢筋或私卖项目钢筋的开除劳务队伍当事人并按丢失物资原值处10倍罚款。各区域主体劳务队伍搬运清理垃圾前,务必将其中的钢筋拣出来,如发现垃圾内有钢筋,将按钢筋原值处10倍罚款。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钢筋加工 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真是有效。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一、委托人 信息:
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章)委托日期:
身份证号码:职 务:
联系 电话:传真号码:
信箱 地址:邮政编码:
二、被委托人信息:(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不需提供此信息)
被委托人 :(手签并加盖公司章)职 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信箱 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五: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钢筋加工专业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甲方要求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1)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230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专业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1)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天津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专业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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