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抢救性记录非遗濒危项目和高龄传承人《双百工程》成果出版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抢救性记录非遗濒危项目和高龄传承人《双百工程》成果出版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抢救性记录非遗濒危项目和高龄传承人《双百工程》成果出版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出版服务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4日10: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07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39.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叔嘎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1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叔嘎拉;****-*******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辛维平;****-*******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抢救性记录非遗濒危项目和高龄传承人《双百工程》成果出版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0Z-1107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抢救性记录非遗濒危项目和高龄传承人《双百工程》成果出版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抢救性记录非遗濒危项目和高龄传承人《双百工程》成果出版服务

采购编号:NMYX20Z-1107

简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文集内容,完成图文集出版、内容审核校对、内文排版、全书设计、印刷装订、配送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的发展等,并按现行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采购过程或后期审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或虚假证明,则报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说明:如财务状况报告提交的是资信证明,因各银行出具资信证明的格式各异,为了准确反映报名单位的财务状况,要求如下:资信证明显示有效期的,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资信证明不显示有效期的,资信证明的出具日期须在报名期内);

(3)提供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期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等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期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证。

5、以上1-4项所有资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复印件的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报名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121号        

联系方式:叔嘎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辛维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叔嘎拉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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