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华宁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受华宁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华宁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常用中药饮片357个品种(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及采购需求)。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交货地点:华宁县人民医院。

1.6供货时间:接到供货通知后3天之内,紧急情况时必须24小时内供货。

1.7 合同供货周期:3年。

1.8项目采购预算价:¥70万元/年,三年预算¥210万元(此预算价仅作为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任意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2019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投标人为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销商或授权经销商。

2.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特殊饮片(甘草、麻黄草)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授权经销商的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特殊饮片(甘草、麻黄草)经营许可证》,另外需提供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特殊饮片(甘草、麻黄草)经营许可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资料的唯一途径。

网上报名成功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到华宁县泉乡新城1011栋三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同上)。

(1)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提供);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特殊饮片(甘草、麻黄草)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授权经销商的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特殊饮片(甘草、麻黄草)经营许可证》,另外需提供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特殊饮片(甘草、麻黄草)经营许可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现场报名时交纳,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样品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评审,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须同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1正1副)(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网上递交时间:2020年12月 15日09时0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投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现场递交时间:2020年 12月 15 日 8:30 ~ 09:00 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注: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投标开标现场。

4.2 样品递交及相关要求:

投标人务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到开标现场,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样品由投标人自行封装,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人在投递标书时应同时递交如下样品: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薄荷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2

姜半夏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3

党参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4

柴胡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5

甘草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6

黄芪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7

粉葛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8

白芍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9

麦冬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10

大枣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11

紫丹参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12

茯苓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13

牛膝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14

荆芥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15

苍术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16

辛夷花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17

苍耳子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18

天麻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19

柏子仁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20

酸枣仁

100

提供小包装5g或10g



注:a.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工艺先进、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样品要求保证质量,若中标人的样品质量与实际送货质量不符,责任供货商自负;

b.由投标人自行准备透明塑料包装袋和纸张,纸张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折叠两次后用透明胶带封口,置于样品袋中;

c.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将作为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时的货物比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样品也不作退回,由采购人保存留档。

5.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 15 日 9:00时

开标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宁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月慧

电话:158*****035

代理机构: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普梦瑶

电话:133*****7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药饮片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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