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武器射击训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轻武器射击训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0VGBEKA-W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轻武器射击训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采购单位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盘锦军分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轻武器射击训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智能监视前端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0


2

靶位显示控制终端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0


3

通信控制器

详见招标文件

1


4

集中控制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1


5

靶位显示控制终端软件

详见招标文件

10


6

集中控制系统软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2.4采购预算:49.95万元(最高限价);

2.5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6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报价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11月24日至 2020年11月27日将以下资料原件彩色电子版形式并加盖公章发送至lnwlzxgw@163.com邮箱: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2邮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16时整,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将发送

    登记表及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供应商应于2020年11月30日13时00分,地点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6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7.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20年11月24日至 2020年11月27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盘锦军分区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3号

    联系人:娄亮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沃霖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611室

    联系人:刘严

    电 话:186*****277

    2020年11月2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盘锦军分区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3号

联系人:娄亮

电 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沃霖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611室

联系人:刘严

电 话:186*****277

3

项目名称

轻武器射击训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4

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

军费

6

资金落实情况

100%,已落实

7

供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8

预算金额

49.95万元

9

采购需求

智能监视前端设备10套、靶位显示控制终端设备10套、通信控制器1套;集中控制系统1套,靶位显示控制终端软件10套、集中控制系统软件1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0

货物要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报价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2

踏勘现场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反馈情况决定是否踏勘

13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反馈情况决定是否召开

14

分包

不允许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供应商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以word格式发至lnwlzxgw@163.com邮箱,并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

联系人:刘严

电 话:186*****277

16

采购人书面澄清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17

供应商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18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30日13时00分整(北京时间)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函的应将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

递交时间:

1、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2020年11月27日15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

收款人全称:辽宁沃霖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 号:****************0174

2、以“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2020年11月27日15时前,将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担保保函原件递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并自留一份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投标将被拒绝。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套(U盘拷贝)

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

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3时00分

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611室

2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611室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2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确定1名中标人

28

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29

招标控制价

49.95万元(含税)

(超出此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0

履约保证金

31

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95%合同款,剩余5%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中标单位在质保期间能履行保修条款及服务承诺,质保期满,采购需求单位即不计利息返还其质保金。

3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执行。

33

报价方式

最终总报价(完税价)

【供应商报价费用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维保等相关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4

样品演示

1、提交样品数量:1套。

2、能够当场演示招标文件要求功能,未携带样品或无法完整进行样品演示的不得分。

3、投标人将样品自行密封标牌、LOGO及所有带有投标人标识的部分,由代理机构统一编号。

35

投标文件递交现场供应商出席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采购人提交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示法人或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如未到场及未递交授权书、身份证原件者,将拒收其投标文件,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总 则

1.资金

1.1来源:自筹

1.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采购人:盘锦军分区

2.2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沃霖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委托

4.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费用

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l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主要包括: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第三章 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

(4)第四章 合同格式

(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6.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提出疑问和质疑的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的供应商。该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7.3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2日的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至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由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遗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8.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补遗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8.3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2日的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至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

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l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分项报价表

(6)投标保证金

(7)技术偏离表

(8)商务条款响应表

(9)供应商情况表

(10)财务报告

(11)供应商近3年完成类似业绩

(12)服务方案

(13)其它相关资料

10.2以上表格格式和有关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0.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补充、修改文件以及在评标期间按照评委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投标文件的形式及签署

11.1供应商应按统一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

11.2为便于归档,投标文件中无论封面、正文还是夹页均不能使用塑料纸、活页纸,也不能采用金属物或抽杆夹等硬物装订。投标文件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11.3投标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鲜章。如果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1套(U盘拷贝)。

11.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委托代理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统一格式)。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二者必须一致,否则评委会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报价均使用人民币。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目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单位为元,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以本项目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12.3供应商总价应包含与服务相关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向供方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12.4供应商的最终中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因素、劳务价格的变动等而做任何调整。

12.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4.投标保证金

14.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4.2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须在投标时携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

14.3未按第14.1条和第14.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4.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装袋密封,封皮上须加盖公章,并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月——日——时前不得启封”字样,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均应单独密封,封皮上须加盖公章,并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月——日——时前不得启封”字样。

15.2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按要求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6.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16.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和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供应商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7.3撤回投标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撤回投标的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时间为准。

17.4 供应商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17.5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供应商须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18.4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8.5供应商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采购人应当重新招标。

18.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9.评标委员会

19.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

20.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0.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3在符合性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装订、签署、盖章及密封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6)未提供投标分项目报价表或者投标分项目报价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技术条款要求的(若有);

(8)服务期不满足要求的;

(9)所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应当予以否决的。

2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产生约束力。

21.3 供应商拒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价格修正的,其投标无效。

21.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5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

2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2.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3.确定中标人

23.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3.2如果评审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技术、商务等评审因素确定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23.3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评标过程保密

24.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公示,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1. 评标无效和重新评标

    25.1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25.2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2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六、授予合同

    26.中标通知

    26.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6.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在中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第14条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27.履约保证金

    28.签订合同

    2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8.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附件,构成合同内容。

    七、废标

    29.废标

    29.1废标是针对整个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八、投诉与处理

    30.投诉与处理

    30.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0.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0.3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九、其他事项

31.解释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智能监视前端设备

1、★适用靶型:头环靶、胸环靶、身环靶,其他靶型可根据需要拓展;

2、★可适用弹径:5.8毫米、7.62毫米、9毫米;

3、报靶原理:自动采集靶面图像、智能分析,全天候自动报靶,视频图像定位弹孔;

4、★平均定位精度:2mm,漏报率1/1000;

5、图像传感器:500万像素星光级图像传感器,全天候工作,无可见光补光具备夜间高精度报靶能力;

6、★环境适应性:昼间、夜间(无可见光补光)、雨天、雪天、风速不大于6级均可正常进行实弹射击报靶,设备具备三防功能;

7、★无需在武器和普通靶杆、靶纸、靶板上加装传感器、触发开关等额外设备,即可全时进行实弹射击报靶;

8、通信距离:使用无线通信方式传输,与显示设备间通信传输距离≮1500米;

9、★架设或撤收时间:小于2分钟;

10、★带有无线通信和远程控光端口,可根据远程控制指令自动补人眼不可见红外光,昼夜连续射击

10、靶纸(板)寿命:自然散布情况下,单张靶纸射击≮200发子弹,或每平方厘米≮4发,不影响识别准确率,不需要更换靶纸或糊靶;

11、供电方式:集成电池供电模块供电和220V交流供电两种方式兼容,支持充电放电管理,供电时间≮8小时,LED数码管显示电池电量检测;

12、★工作温度:-20℃~+50℃;

13、防水等级:IPX5;

14、★抗风压性能:6级;

15、具备防潮、防尘、防雷、防电磁干扰功能;

16、★设备便携,箱体外无连线,重量≮3公斤。

10

2

靶位显示控制终端设备

1、射手终端设备为定制三防平板电脑,主频≮1.4GHz,内存≮2GB,硬盘≮32GB,分辨率≮1280*800,尺寸≮10英寸;

2、主要功能:显示弹着点、环数、弹着偏向,可在视频图像上圈定弹孔,自动计算射击成绩,语音报环。同时还可显示点环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报靶精度更高);

光线变暗可一键切换至夜间模式,实现昼夜连续射击。

3、运行内存:2G及以上,报靶响应时间:≯0.5秒,既可对单发射击成绩报靶,还可对点射射击成绩报靶。设备重量:≯1千克;

4、具备夜间显示功能,可用于夜间训练,屏幕背光可自行控制开关;

5、电源正常使用时间:≮8小时;

6、防护等级:IP65;

7、工作温度:产品在-10-+50℃环境试验下能正常工作;

10

3

通信控制器

1、系统采用远距离无线通信模块;

2、通讯距离:在通视条件下,≮1.5km;

3、具备多条信道可选,抗干扰能力强;

4、支持36V以下锂蓄电池供电与220V市电供电2种方式兼容;

5、一次充满电后可连续工作时间:≮12小时。充电时间:≯4小时。

6、工作温度:产品在-10-+50℃

1

4

集中控制系统

1、配备1个集中控制系统终端平板电脑,主频≮1.4GHz,内存≮2GB,硬盘≮32GB,分辨率≮1280*800,尺寸≮10英寸。

2、能够同步设置靶机参数、显示单一靶位、靶场全局,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等;

3、产品在-10-+50℃环境试验下能正常工作。

1

5

靶位显示控制终端软件

★1、显示对应靶位靶面实时视频图像、靶面实时视频上标识弹孔的图像信息,以及模拟靶显示中弹弹序、射击用时、单发弹点点环成绩及位置信息;

2、系统具备射击结果按时间自动保存功能。

3、系统支持语音报靶;

4、可选昼间或夜间射击模式;

5、射击成绩可导入、导出;

6、可自动消隐上轮射击成绩和弹着点标记。还可以通过模拟靶点检验设备报靶状态。

10

6

集中控制系统软件

1、由加固型终端及无线通信模块构成;
2、能够实现对射击任务的管理,包括任务的新增、修改、删除、导出等功能;
3、能够实现射手信息的手动录入及Excel格式的射手信息文件导入功能;
4、能够根据射击任务,可以快速选择参加当前任务的射手,并可将选择的任务及任务包含的射手信息下发给显靶报靶软件;
5、能够提供射击成绩看板功能,在射击过程中,能够实时图形化查看所有靶位射击成绩,提供中弹顺序显示,并可对单一靶位进行放大显示;
6、能够实现对射击成绩的离线导入和查询功能,并提供个人胸环靶成绩模拟示意图,可给每个射手打印一张胸环靶打靶成绩图片。

1

备注

带★为重要指标,其他为一般指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设备 训练 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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