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金属低压燃气锅炉招标公告
多金属低压燃气锅炉招标公告
珲春多金属低压燃气锅炉邀请招标文件HCDJS-121108
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邀请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低压燃气锅炉
招标编号:HCDJS-********
招标单位: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08日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四、合同一般条款
五、合同特殊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附件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1 投标书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附件1-3 设备说明一览表
附件1-4 规格偏离表
附件1-5 设备详细清单
附件1-6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附件1-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附件1-8 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10 投标回执表
附件2: 法人资格资料表
附件3: 投标单位情况表
附件4: 其他资料
一、投标邀请
1、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复杂多金属金精矿综合回收利用,注册资金2亿元,是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现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在近期对低压燃气锅炉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具备资质和有设计、制造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家或供货商前来密封投标。
2、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合同格式
(7)附件
3、凡获得本招标信息并自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文件(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公章)于开标七日前到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包,售后不退。
4、通过招标单位传真、网上下载(www.zjky.cn)或电子邮件形式取得本邀请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无须按上述规定前来购买标书即可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时缴纳200元/包元的邀请招标文件成本费。
5、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按下述方法与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联系。
商务联系人:钟治寰 TEL:****-******* FAX:****-*******
技术联系人:方树刚 TEL:****-******* FAX:****-*******
6、此次招标时间定于2012年11 月26 日,投标人应于招标当日09:00前按邀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至或送至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监察审计室收。
监察审计联系人:周磊 TEL :****-*******
招标单位将于2012年11 月26 日09:00在投标人自愿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开标。为方便现场答疑,建议投标人派出技术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7、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若有效标书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采用竞争性商务谈判的形式处理。
9、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招标单位: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邮 编:133300
开标地点: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0、本招标文件中所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08日
二、投标人须知
目 录
招标人须知前附表
A、说明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写
D、投标文件的递交
E、开标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G、授予合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内容内 容
1适用范围项目名称:低压燃气锅炉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金额的2%
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60天
4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和商务标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电子版本1份(U盘),另提供开标一览表及报价详细清单一份(单独密封)。
5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
“正本、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6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 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2年11 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7投标文件评估其他评标考虑因素:付款条件与商务优惠
8数量的变更数量变更:
9注意事项请将开标一览表及报价详细清单单独密封,技术标书正本和副本均不能含有报价或商务条款,技术标书正本或副本含有报价或报价条款的按废标处理;商务标书中提供一份针对本次招标产品的资质材料。
若需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认真填写附件1-10中的投标回执表后盖章回传真至****-******* 钟治寰收。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中所叙述的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只有具备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的投标人,才允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
3、定义
3.1“招标单位”系指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3“设备”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系统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取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5“买方”系指购买设备的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买方是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3.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单位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送达到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把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补充和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8.1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附件1):
(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设备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设备详细清单、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含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安装基础图纸)和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及单价;
(2)按第13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按第14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4)按第15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设备投标规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设备进行全部投标或分包投标。
10、投标书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以及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11、投标价格
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拟提供的设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分项报价为准。
11.2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未到达买方前的费用)、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税金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11.4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系统调试、验收取证等。
(2) 运输方式:汽运至安装现场,买方提供起重设备,由卖方负责卸车及现场保管。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应采用人民币。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上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为说明13.1款的其他证明文件。
14、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证明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可补充说明。
14.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基本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个别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的
开户名称: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延边珲春市支行
银行账号:2200 1686 4380 5959 9999
银行代码:PCBCCNBZZLY
1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起投递,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额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加计利息)。
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15.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终止之前撤回投标;
(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 或
B、按第36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本1份(U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正本、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8.4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8.5注意事项:“技术标”中不能附有报价单或报价条款。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可邮寄或派人送交。递交时间以招标人接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19.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所涉及修改或撤销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 标
22、开标
23.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选。
22.2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代表可自愿出席。
22.2开标时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与其投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为准。若投标人的撤销投标通知按第21条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F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3、评标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若大写与数字间有出入,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废除。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4.3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24.4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5评标小组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5.1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5.2评标的主要内容是:设备的技术参数、设备质量和价格、设备性能、互换性及标准、设备先进性、可靠性、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安装工程质量指标和企业信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确定最优性价比评标中标
26.1确定最优性价比中标的评估原则:
A、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C、在买方承受能力内,价格性能比最为合理;
D、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
E、“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2最优性价比中标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报价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开标后,参与招标的评委及工作人员的手机关机后将统一收到监察审计人员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中标候选
本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或投票结果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提交本单位定标委员会定标。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可根据情况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G 授予合同
30、资格后审
30.1评标小组将审查所选择的最优性价比中标的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0.2审查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评标小组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30.3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当作废标处理,评标小组将对下一个最优性价比投标作出类似的审查。
31、授予合同的准则
31.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1.2评标小组有权将设备全部授予一个投标人。
32、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2.1评标小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设备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3、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3.1评标小组有权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由此造成给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亦不作任何解释。
34、中标通知
34.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4.2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随即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4.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5、签订合同
3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6、履约担保
36.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供了所有的设备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1、招标设备一览表
名 称低压燃气锅炉规格型号WNS10-1.0-Q,卧式
Q=10t/h,额定压力:1.0MPa,饱和蒸汽
数 量2台套供货方式成 套
到货时间2013年06月15日前,所有设备到达安装现场
技术参数
及
订货要求1、招标设备一览表;
2、基础条件 ;
3、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要求;
4、供货范围;
5、反馈技术资料内容清单及技术要求;
6、技术服务与培训;
7、其他要求与说明;
资料
要求需提供电子版光盘(文档为word格式,图纸为CAD.dwg格式, 4套)、纸质版6套
备 注1、卖方包安装,安装费用单独报价(含安装所需的原、辅料),并提供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说明:
1.1 投标人必须注明所供设备的型号、材质牌号、生产厂家、重量、外形安装尺寸及各项性能指标等参数。
1.2 投标人必须注明所供设备的主要属部件的型号、材质、生产厂家、重量、外形尺寸等各项性能参数,并分项报价。
1.3 投标人必须注明所供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1.4 投标人必须注明所供设备的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
1.5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的总装图及部件图。
1.6 投标人必须按附件1-8提供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及价格,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
低压燃气锅炉技术要求及订货要求
2、基础条件
该低压燃气锅炉属于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配套设备,此项目位于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内,厂区距珲春市8km,距连接俄罗斯的珲春火车站1km,紧靠珲春通往俄罗斯的长岭子二级公路,距珲春河8km。
2.1 气象、自然条件:
珲春属中纬度中湿近海洋季风气候区 ;
极端最高气温 36.3℃
极端最低气温 -32.5℃
多年平均气温 6.5℃
空气湿度 70%
多年平均降水量 604.6mm
一日最大降水量 176.1mm
多年平均气压 101.09KPa
多年平均蒸发量 1311.9mm
多年平均风速 2.4m/s
冬季主导风向北 偏西风
夏季主导风向 东南风
最大雪深 91cm
最大冻土深度 172cm
地震基本烈度 Ⅵ度
海拔 ~50m
2.2 供电条件:
频率:50Hz±0.5Hz
电压:
2.2.1 高压:AC10kV三相三线不接地系统
2.2.2 低压:AC380V/220V三相四线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
3、技术规格、使用参数(条件)及技术要求
3.1 技术规格:
3.1.1 WNS卧式内燃室燃锅炉,全湿背结构
3.1.2 额定蒸发量Q=10t/h,额定压力1.0MPa,饱和蒸汽,给水温度为20℃(投入初期)/104℃,应考虑到锅炉投入运行后(至少半年),除氧器未投入运行的工况
3.1.3 锅炉用途为生产工艺提供0.6MPa饱和蒸汽
3.1.4 锅炉布置形式:室内布置
3.2 燃料参数(天然气LNG,供气压力0.02-0.03MPa,仅供参考)
成分甲烷乙烷丙烷异丁烷正丁烷异戊烷正戊烷二氧
化碳氮气高位热值(kJ/m3)
体积分数%93.490.760.270.100.100.040.062.832.3035912
3.3 锅炉补给水水质:
锅炉水质应符合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中规定的水质标准。
3.4 投标单位提供的锅炉须是技术成熟及先进的全新定型产品,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的设计选型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腐、防尘、防干扰的有关要求。锅炉的制造按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选型、设计和制造,并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验和认证。
3.5 锅炉负荷调节范围:30%~110%,在该范围内主蒸汽温度、压力应能达到额定参数,且能长期稳定燃烧。
3.6 锅炉热效率应≥90%
3.7 锅炉烟气排放符合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排烟温度≤160℃
3.8 锅炉运行时外包表面温度≤45℃
3.9 工作制度:本锅炉为备用锅炉,每年使用时间不确定
3.10 设备、管路布置合理,节省占地,工艺符合要求,管线连接简捷;能够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安全生产
4、供货设备清单、技术规格(型号)参数及技术要求
4.1 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4.1.1 成套设备,配带锅炉本体、设备支撑钢结构、平台扶梯、燃烧器组、成套燃气调压、保护装置、汽水系统(包括汽水取样装置,排污扩容器)、加药装置、省煤器、烟风系统、地脚螺栓、烟囱、保温、成套测量和控制系统、电气及控制电源系统、成套工艺管道、阀门、挡板、膨胀节、电气和仪表安装材料、配件等;即界区外1米以内的部分。
4.1.2 与两台燃气锅炉配套的全自动进口水处理设备及系统设备、水箱、变频给水泵等,整套水处理系统、给水泵要有分项报价;
4.1.3 中标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包括安装前的告知、锅炉监检、本体及附属设备、管道仪表、控制系统、烟囱的安装调试,无损探伤检测、操作培训、单体整体试车、安全阀定压、压力仪表安全阀二次检定、系统运行调试、整体验收等(即交钥匙工程);
4.2 提供接口成对法兰、常用备品备件、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
4.3 燃烧器组要求采用原装进口世界知名品牌燃烧器及附件(包括消音器),并有燃烧器组的分项报价;
4.4 燃烧器的选型应保证与锅炉技术参数相匹配,火焰粗细、长短与炉膛形状相适应,不得冲刷受热面;
4.5 锅炉上锅筒至少应装设2只全启弹簧式安全阀,1只板式水位计,1只双色水位计(或两只双色水位计);
4.6 省煤器要求采用钢管式省煤器(ND钢),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造、检验;
4.7 所有排污、疏水、放气、加药、充氮气、取样及仪表管反冲洗管道等,每根管道上应串联2 只阀门;
4.8 炉膛承压能力应按国家相应规范要求设计,并应装设自动复原(重力或弹簧)式防爆门,防爆门不少于2个,总排放面积不少于0.4m2;
4.9 锅炉主蒸汽出口应串联装有1只手动阀和1电动隔离阀门 (能远方操作);
4.10 本锅炉设独立的烟囱,烟气通过引风机(如果有)排至烟囱。投标单位应负责锅炉的排烟系统设计并供货(包括烟囱、防爆装置、钢烟道等);
4.11 为保证定期排污效果,应设两个以上手动定期排污点,汇集后进入定排扩容器,应装设连续排污装置,排污水经节流后直接进入定排扩容器,不另设连排扩容器;
4.12 安全阀、液位计及各种阀门要求选用国内知名产品并注明生产厂家;
4.13 锅炉及附属设备应采取可靠的降噪音措施,使锅炉正常运行时噪声不大于85dB(A);
4.14 锅炉安装应符合GB50273《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15 锅炉的结构和受压元件的材料选用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规定;
4.16 卖方应提出锅炉的启动清洗方案和停炉保护方案,有关接口设备由卖方设计并供货(如阀门,管座或法兰等);
4.17 控制系统:运行方式按全自动控制。随锅炉供货的控制系统应完成整个锅炉的启、停、联锁保护等功能。
4.17.1 电气控制系统:包含PLC控制系统,给水泵变频控制系统、燃烧器鼓风机控制系统及电源进线,电源AC380/220V±10%,50HZ。
4.17.2 锅炉控制系统:
卖方要提供一套完整的锅炉房控制系统及一套完整的现场仪表及控制设备,实现锅炉启/停控制、正常运行的监视和控制以及异常与事故工况的处理。
锅炉房控制系统采用西门子(S7-300系列)PLC+操作站(至少19"液晶显示器),进行全自动微机控制、独立完成监视、操作、控制、联锁、报警和历史记录等功能。带控制柜和操作台,主要电气元件推荐使用德国西门子、施耐德等品牌。PLC要带PROFIBUS-DP通讯接口,与用户的DCS系统通讯,将设备运行的参数送用户的DCS系统监视。锅炉控制系统要带UPS电源,供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当AC220V外部供电电源断电时,系统会发出“外部供电电源断电”信号。
锅炉自动监视及控制的主要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a、自动控制功能,并可手动、自动切换,带相应的开/停机按钮、紧急停机按钮和指示灯;
b、显示功能及非正常情况下的预警,故障报警,显示锁定功能;
c、自动停机保护功能;
d、负荷自动调节功能;
e、锅炉出口温度显示功能;
f、燃气系统燃气泄漏检测和泄漏报警;
g、燃气压力过高、过低报警及安全保护显示报警;
h、锅炉汽包液位采用三冲量调节,自动给水,水位报警及低水位联锁保护;
i、燃气锅炉的风机故障停运,自动点火、熄火,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
j、燃气和燃烧风的自动控制,达到最佳燃烧效果,并控制蒸汽压力;
k、给水流量、压力和温度测量,蒸汽流量和压力测量,以及其它所必须的压力、温度测量、自动控制和保护装置。
4.17.3 仪表选型及安装调试要求
a、采用两套自动测量液位计进行锅炉汽包液位测量,4~20mA输出信号。锅炉汽包液位测量采用电容液位计;
b、差压和压力变送器采用日本横河EJA系列或美国罗斯蒙特(ROSEMOUNT)等国际知名品牌;
c、给水流量和蒸汽流量采用美国罗斯蒙特(ROSEMOUNT)的8800系列法兰连接型涡街流量计或日本横河的DY型法兰连接型涡街流量计或德国E+H公司的72F或73F系列法兰连接型涡街流量计,其中蒸汽流量要带温度压力自动补偿功能。
d、因安装投运时无压缩空气源,在自动调节中需选用防爆智能型电子式电动调节阀
e、提供整个锅炉的仪表和控制系统的所需的所有安装材料及附件,如电缆桥架、保护管、电缆、仪表阀门、导压管、气源管、接地系统、控制盘、箱、盒等等,并负责安装调试。所供电缆均为阻燃,高温场合应为耐高温电缆,仪表信号电缆采用屏蔽电缆。仪表阀门及导压管为不锈钢(1Cr18Ni9Ti)配置。提供的控制盘、箱、盒应为防尘、防水、防潮、防结露、其防护等级符合IP56防护等级,所有电缆线须注明型号及品牌厂家;
f、所选仪表需全部为防爆型。
4.17.4卖方负责配合将燃气锅炉自动化数据上传至DCS中控室,并配合完成组态、调试。
4.18 不在招标范围内的内容:
4.18.1 土建工程:投标单位仅提供所需的土建条件(包括防腐要求),甲方负责土建设计与施工
4.18.2 外部动力管线:外部供电、供水、供气、供汽以界区外1米分界,投标单位提供接口条件,甲方负责外部动力管线设计与施工
4.18.3 辅助设施:站区照明、采暖通风与空调、通信等不包括在招标范围内,投标单位仅提出工艺要求,甲方负责辅助设施和管线设计与施工
5、供方需要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
5.1 合同范围内的全套生产制造图纸
5.2 外购辅机设备的清单及技术规格说明书等
5.3 锅炉安装申报所需的图纸资料
5.4 根据劳动部门法规,提供压力部件的测试报告和验收证书
5.5 提供技术参数一览表、物料消耗表、设备总图、基础条件图、接管方位图
5.6 提供带仪表测点的工艺流程图(P&ID图)、仪表设备清单、联锁逻辑图、仪表说明书、接线图及PLC控制系统的应用软件等
5.7 提供本体、辅机设备、阀门、常用备品备件、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的详细清单,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重量、数量、生产厂家等
6、技术服务与培训
6.1 为保证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作联系,供货方方应派若干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投标时应将服务人月数计划列出
6.2 供货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及买卖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务为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等,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6.3 在安装和调试前,供货方技术服务人员向买方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实行每个工序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如因供货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供货方的技术服务应满足现场的安装进度要求。
6.4 供货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接到通知后要求在2小时内答复,服务人员要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6.5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供货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6.6 在设备安装及调试和投运期间,供方应派工艺技术人员到场,对设备工艺进行培训,投标时应提供培训时间计划表。
6.7 供方培训应能使参加培训人员熟练掌握锅炉、配套设备和系统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能够进行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处理一般的锅炉故障。对锅炉和系统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6.8 培训安排:由供方提供培训方案,买方确认后实施。
7、其它要求与说明
7.1 投标时要提供初步设计方案
7.2 投标时要提供带仪表测点的工艺流程图(P&ID图)和所配置仪表设备清单(注明生产厂家)
7.3 投标时要提供本体、辅机设备、阀门、常用备品备件、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的详细清单,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重量、数量、生产厂家等
7.4 投标报价除报出总价外,还应有分项报价,如:设备单价、管道附件报价、安装报价、调试费以及合理利润等,报价中应含锅炉无损探伤、锅炉监检、安全阀仪表检定等费用
7.5 投标人要确认此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买方如有遗漏,不作为买方的责任,卖方应提供完整的设备供货范围)
7.6最终技术参数、订货要求及资料提交时间在技术谈判时确定
四、合同一般条款
目 录
1、定义
2、技术规范
3、专利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志
6、装运通知
7、保险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技术资料
10、质量保证
11、检验
12、安装与调试
13、索赔
14、拖延交货
15、违约赔偿
16、不可抗力
17、税费
18、履约担保
19、纠纷的解决
20、违约终止合同
21、破产终止合同
22、通知
23、变更
24、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6、适用法律
27、合同生效及其他
28、 廉政责任
1、定义
1.1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设备”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系统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设备的单位。这里是指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设备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这里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动力中心。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技术规格规定判定合同项下的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技术规范
2.1提交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提交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设备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设备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通知
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设备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7、保险
如果设备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设备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设备。受益人为买方。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
9、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9.1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技术资料内容详见“合同特殊条款”)包装好随同每批设备一起发运。另以快件邮寄3套技术资料到买方市场部。
9.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
10、质量保证
10.1卖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满意的性能。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整机,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0.2按10.1条规定,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应作出明确答复,提出补救措施并及时处理,否则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3质量保证期限不同产品在不同时间,最短不短于一年。
11、检验
11.1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1.2设备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按检验标准根据自行检验结果或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现场检验规则见“合同特殊条款”。
11.3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具体见合同特殊条款规定;买方监造人对设备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11.4卖方对所供设备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2、安装与调试
卖方负责安装和系统调试。
13、索赔
13.1根据合同第9条和第10条规定,如果卖方对设备与合同不符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和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损坏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13.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履约担保中或和未付的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拖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未得到买方同意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从履约担保中赔偿,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取得买方同意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按迟交货或未提供服务的交货总价的每周0.5%计收。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买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1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7.3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卖方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和买方认可的正式税务发票。
18、履约担保
18.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了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18.2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纠纷的解决
19.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在起诉期间,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当卖方出现如下情况下: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或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在发生以上(1)或(2)情况下,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20.2在买方根据第20.1款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设备。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变更
23.1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按第22条规定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设备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交货地点;
卖方必须提供的服务。
23.2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5.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6、适用法律
26.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7、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担保后即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写,各执三份。
27.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28、 廉政责任:
28.1买方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卖方索要财物,买方有责任对有索贿行为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调离、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28.2 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不得安排与卖方业务有关人员的亲属在其属下工作。
28.3 卖方若有行贿行为的,买方有权终止与卖方签订的合同,并拒付货款,买方不补偿卖方任何损失。
28.4 卖方为获取不当利益向买方管理人员行贿,造成买方经济损失的,除按前款处置外,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
28.5 卖方遭受买方管理人员敲诈、勒索、故意刁难时,有义务向买方领导及买方有关部门举报,买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卖方通报。举报属实的,买方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五、合同特殊条款
目 录
条款序号 标题
1 定义
6 交货方式
8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 技术资料
10 质量保证
11 检验
11.2 检验规则
11.3 监造
18 履约担保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招标的中标方)
(7)现场:本合同项目下设备安装和运行地点在: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项目工地现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动力中心)
6、交货方式:
6.1本合同项目下的设备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8.1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以后买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若卖方能完全履行合同即作首付款,否则,按合同法规定赔偿买方。货到验收合格以后凭17%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设备总价款的4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取得特检所出具的验收报告且通过考核后支付合同设备总价款的30%和凭建筑安装专用发票支付安装费用。10%为合同设备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七天内支付。
8.2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如有疑义,请投标方在报价表中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9、技术资料:详见“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10、质量保证:
11、检验:
11.2检验规则:
11.3监造:当合同数额或单机价值较大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监造。
18、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和第36条。
六、合同格式
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号: 日期:
签约地:
合 同
(以下简称“买方”)和
(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合同一般条款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合同特殊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填写完毕的投标书 (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文件)
(6)设备说明一览表和设备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
(7)规格偏离表(如果有的话) (投标文件)
(8)合同条款的补充文件及附件(如果有的话)
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
1、合同范围和文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
2、设备和数量
本合同项下所供设备和数量详见设备说明一览表。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其分项价格详见投标价格表。
4、支付条件
货款的支付条件为:
5、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设备说明一览表。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投 标 人:
全权代表:
日 期:
附件1-1 投 标 书
致: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低压燃气锅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U盘)。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3)设备说明一览表
(4)规格偏离表
(5)设备详细清单
(6)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7)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8)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9)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①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②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并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
③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④如果发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5.7款所述情况,本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被招标单位没收将不持异议。
⑤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买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资料,完全理解评标小组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标。
⑥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万元
1234567891011121314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备单价(万元/台)随机备件、附件专用工具费调试、培训、检验、技术协助和技术服务等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现场单项交货总价(万元)安装费用设备总重(T)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期注册资本
低压燃气锅炉WNS10-1.0-Q,卧式Q=10t/h,额定压力:1.0MPa,饱和蒸汽2台套
投标总价(Σ8,设备部分含税税率17%,安装费用建安专用发票):
全权代表签字:
注:1、所有价格应以“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的货币表示。 2、第8栏的价格应包括4、5、6、7栏费用。(8=4+5+6+7)
3、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以单价为准。 4、价格中应包括制造、组装或进口设备过程中的所有税费。
5、第4、5栏的分项价应在附件1-5、1-6中详列。 6、随机备件、附件包括在以上报价中,且应在附件1-6中详列。
7、选购件或选择项价格不包括在以上报价中,如果有,可另附页分项单报。
8、投标总价为第8栏和第9栏之和。
附件1-3 设备说明一览表
设备名称及型号:
数量: 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序号内 容投标方提供设备技术性能数据与卖方配套的主要外购件制造厂,配套厂及其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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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1-4规格偏离表
设备名称规格条目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 离备 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本表详细规格说明栏目可文字补充说明,并紧随表后。
附件1-5 投标设备详细清单
(供货范围表)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分项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主要规格重量(t)材质单价(万元)设备价(万元)运保费(万元)外协件制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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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本设备项下的所有组成单元设备部件内容。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时,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3、此表必须填写。
附件1-6 随机备件、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合计
数量重量(kg)单价(元)总价(元)运保费(元)备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设备项下应提供的随机备件、附件、专用工具。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附件1-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中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和投标人认为还应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包括设备的整机外型尺寸、重量及安装和基础尺寸)。
2、填写时应详细列出资料名称及提供数量。
附件1-8 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合计
数量重量(kg)单价(元)总价(元)使用寿命备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设备项下应提供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其品种及数量应能满足正常运行所需),并分项报价。
2.卖方应承诺:“如果买方需要购买中标设备的备品备件、易损件等,其价格在三年内不得超过上述报价”,此项也作为评标条件之一。
3、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全称:
(公章)
附:投标人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附1-10:投标回执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
投标方式□派员参加 □密封函件报价
备注
如需投标,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后盖章回传至****-******* 钟治寰收 。
附件2:
法人资格资料表
投标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
投标单位情况表
1、投标单位及组织机构
1.1一般情况
注册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济类型: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1.2组织机构
(1)单位简况
(2)单位组织机构
(3)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的情况、人数和组成比例
1.3单位的优势及特长
2、财务状况
2.1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其中: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固定资产:原值 净值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2.2近3年的工业总产值和销售利润,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近3年度审计报表,并提供独立第三方资质文件;
2.3企业开户行、关系行的银行名称、地址:
3、企业质量保证系统机构及人数,曾获得何级、何种质量奖。
4、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生产史:
曾设计制造过与投标设备或类似的产品产品的使用厂家使用厂家地址电 话
5、完成投标设备的生产条件及保证措施(包含工艺方案要点、设备配备、材料来源和检验程序及手段)
其中:应对保证重要零部件及整机的加工精度和质量所采用的重要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和检验程序及手段作出承诺。
附件4:
其他资料
1.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如未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可不必提供。
3.投标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证书(复印件)
4.产品标准
5.投标设备结构特点,达到什么水平?与国内同类产品对比有何优越性?针对常见故障有何优化设计?
6.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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