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招标人)现就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保洁、车辆驾驶、食堂餐饮、市分行机关大楼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等服务。
采购有效期:一年
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资金来源:自筹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条件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以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总公司书面授权;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注册地不在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在六盘水市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分、子公司),若参与本项目时暂未设立,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署前设立,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
9.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物业管理和餐饮服务、家政或保洁、劳务派遣等;
10.投标人在六盘水地区有固定经营场所;
11.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之日,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1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13.业绩案例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绩50万元(含)以上。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下午17:30时。在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山路24号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办公大楼6楼0609室)现场报名。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六、说明
投标供应商报名同时须自行登录农行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经审核通过,登录网址“https://e.abchina.com/jcgys/”。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山路24号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
邮箱:chaizuofugz@abchina.com
八、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授权书)当面报名,不接受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
(二)报名材料制作及封面要求。材料纸张规格统一采用A4并胶装,封面标明“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报名单位:XXX公司”等字样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材料内页要求。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材料内容要求如下: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以分公司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工总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5.注册地不在六盘水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提供在六盘水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参与本项目时暂未设立,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署前设立(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证及有关资质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之日,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0.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绩50万元(含)以上。(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声明
1. 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接受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 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3. 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及准备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4.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行对其资格审核之用,恕不退还。
5.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内。
6. 供应商通过报名审核或接受项目邀请后,未参加项目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与当年其他项目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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