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水支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沅水支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源县沅水支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桃发改许【2020】432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桃源县大美文化旅游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桃源县沅水支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桃源县境内
2.3 规模:本项目对桃源县境内 23 条中小河流进行治理,涉及河流总长度 87500 米;清淤*******m3、砂垫层19262m3、模板制安9574m2、干砌石30824m3、土方开挖189170m3、土方回填166746m3、浆砌石32925m3、砼及钢筋砼2990m3、连锁式砌块182700m3、草皮护坡109230m2、格宾55358m3、雷诺83643m2,河流堤防等级为 4 级。
2.4项目总投资概算32541.50万元
2.5工期要求:36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6个月,施工工期为30个月。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设计;(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条款。
2.8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浆砌挡墙护脚、连锁生态砖护岸工程:对项目区域自然河道岸坡进行护砌;河道疏浚工程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4项目总负责人(须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5.2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1月25日-2020 年12月01日 17:00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angde.gov.cn)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必须派拟任本项目施工总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 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源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并单独包装、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
10.2请投标单位代表于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领取制作暗标所需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源县大美文化旅游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桃源县漳江镇建设东路洞庭宫社区004 号
联 系 人:姚金玲
电 话 :135*****2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与龙港路交汇处芙蓉家园B栋2508号
联 系 人:傅 燚
电 话 :****-*******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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