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化工产品招标公告

2021年化工产品招标公告



兰州铝业有限公司就2021年化工产品采购(1-6月)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请资格合格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及要求 :

1.1招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规格

单位

预估数量

使用单位

1

凝结水精处理粉末离子交换树脂及纤维粉

TON

2

自备电厂

2

联氨 工业品40%

KG

2000

自备电厂

3

盐酸 31%

TON

40

自备电厂、动力厂

4

抛光树脂 AMBER JETMUP 6150

KG

500

动力厂

5

高效聚合氯化铝

KG

80000

自备电厂、动力厂

注:(1)本次所有材料投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核实,如不核实,产生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2)本次招标供货周期:20211月至20216月;

3)实际送货以当月采购计划为主。

1.2技术要求

1.2.1凝结水精处理粉末离子交换树脂及纤维粉指标:

(1)产品执行“DL/T 1138-2009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用粉末离子交换树脂”标准;

(2)自备电厂凝泵出口凝结水铁含量按照18ug/L考虑,投运凝结水精处理后,过滤器出口铁含量降至5-8ug/L;

(3)投标方需提供铺膜一次树脂粉配比及使用量,同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2.2联氨 工业品40%指标:

(1)外观

水合肼为无色透明或微带混浊的液体。

(2)产品指标

40%水合肼(一级)

水合肼(N2H4?H2O)含量/% ≥ 40.0;N2H4质量分数% ≥ 25.6

氯化物(以Cl 计)质量分数% ≤ 0.05

硫酸盐(以SO42-计)质量分数% ≤ 0.005

总有机物(mg/l):5

PH(1%水溶液): 10-11

按工业水合肼化工行业标准(HG/T 3259-2004)标准进行检验。

(3)标志与包装

<1>标志

出厂的工业用合成水合肼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商标、执行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及GB 190中规定的“腐蚀品”和“剧毒”标志。塑料桶包装的工业用合成水合肼外包装上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有:批号或生产日期、净质量。

<2>包装

工业用合成水合肼用塑料桶包装时,其注料口应盖好。

参考标准: HG/T 3259-2004工业水合肼化工行业标准

1.2.3工业用合成盐酸指标:

(1)外观:工业用合成盐酸为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

(2)工业用合成盐酸应符合下表给出的指标

项目

优等品

总酸度(以HCl计)的质量分数 ≥

31.0

铁(以Fe计)的质量分数 ≤

0.002

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 ≤

0.05

游离氯(以Cl计)的质量分数 ≤

0.004

砷的质量分数 ≤

0.0001

硫酸盐(以SO4计)的质量分数 ≤

0.005

注:砷指标强制。

(3)标志与包装

<1>标志

出厂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商标、执行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及GB 190中规定的“腐蚀品”标志。塑料桶或陶瓷坛包装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外包装上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有:批号或生产日期、净质量及GB/T 191中规定的“向上”标志。

<2>包装

工业用合成盐酸用塑料桶或陶瓷坛包装时,其注料口应盖好。陶瓷坛密封,装入木箱中,箱口应高于注料口至少20mm。工业用合成盐酸用专用槽车或贮槽包装应加密封盖。

参考标准: GB 320—2006 工业用合成盐酸国家标准。

1.2.4罗门哈斯树脂 UP6150抛光树脂指标:


型号

罗门哈斯树脂 UP6150

性能指标

使用时参考指标

外观

琥珀色颗粒

PH范围

0-14

出货时之离子型态

H型/OH型

使用温度

≤60℃

出厂形式

H+/OH-

湿视密度g/ml

0.69

转型膨胀率(Na+ H+)

≤10%

总交换容量

阳树脂≧2.0eq/L,阴树脂≧1.3eq/

树脂最小高度

900 mm (3 feet)

体积交换容量

1.70/1.30

入口总有机碳

<20 ppb

阳树脂组合比率

38~44%

工作流量(工作混床)

20 to 30 BV/h

阴树脂组合比率

56~62%

工作流量(抛光混床)

30 to 40 Bv/h

范围粒度(0.60-1.25mm)

≥95%

均匀系数

≤1.20

≤1.25

包装

50L/桶

进口硅化合物

<5ppb

化学稳定性

不溶于水、稀酸、碱

运行流速

8-20m/h

抛光混床应用推荐进水水质

>16 MΩ

再生液流速

5-8m/h

1.2.5高效聚合氯化铝指标:

(1)外观

固体:白色至黄褐色颗粒或粉末

(2)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

固体

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 ≥

29.0

盐基度/%

40.0~90.0

密度(20℃)/(g/cm3) ≥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6

PH值(10g/L水溶液)

3.5~5.0

砷(As)的质量分数/% ≤

0.0002

铅(Pb)的质量分数/% ≤

0.001

镉(Cd)的质量分数/% ≤

0.0002

汞(Hg)的质量分数/% ≤

0.00001

六价铬(Cr+6)的质量分数 ≤

0.0005

注:表中所列As、Pb、Cd、Hg、Cr+6、不溶物指标均按Al2O310%计算,Al2O3含量≥10%时,应按实际含量折算成Al2O310%产品比例计算各项杂质指标。

备注:饮用水净水剂产品按聚氯化铝国家标准(GB 15892—2009)标准进行逐项检验。

(3)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固体)的外包装上应有涂刷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净质量、批号和生产日期、标准编号以及GB/T191规定的“标志7怕湿”。

<2>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固体)采用双层包装,内包装采用聚乙烯薄膜袋,厚度不小于0.05mm,包装容积应大于外包装,外包装的性能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T8946的规定。每袋净质量25kg50kg(或依顾客要求而定)。

<3>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避免雨淋、受潮;并保持包装完整、标志清晰。

<4>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固体产品保质期12个月。

参考标准:GB 15892—2009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

2、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单位;盐酸 31%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相关资质;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经营异常;

(3)具有安全管控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4)具有相应资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每天9:00-11:30,13:00-16:00。

5、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同开标地点。

7、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

8、开标地点:兰州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一厂区办公楼。

9、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联系人:邵作繁

邮编:730089

E-mail: ********9@qq.com

电 话:****-*******

传 真:****-*******

电话:86-****-*******传真:86-****-*******邮编:730086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河湾村兰州铝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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