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铁路龙游站站房改扩建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既有铁路龙游站站房改扩建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既有铁路龙游站站房改扩建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J200457-01WZ-02WZ-03WZ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既有铁路龙游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发改交通〔2018〕62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既有铁路龙游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9〕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游县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建管甲供物资(信息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既有铁路龙游站站房改扩建工程位于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既有铁路龙游站。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拆除龙游站既有站房及雨棚;新建三层建筑面积15785 平方米站房,其中下部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上部屋顶结构为钢网架,站房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丙类(两侧子站房乙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新建10.8米跨线天桥1座。其它室内给排水、电气、暖通、通信、信息及附属工程同新建。

2.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3)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0

@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3)。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上午09:0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3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指定区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7.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9.其他

无。

10.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8号

联 系 人:梁晓成

电 话: ****-********

传 真: ****-********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 系 人 :黄涛

电 话 :****-********

邮 箱 :********0@qq.com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既有铁路龙游站站房改扩建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信息设备)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编号:TZJ200457-01WZ-02WZ-03WZ

包件号

包件名称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标书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备注

01WZ

安检设备

1

安检设备(含安检仪、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防爆罐、防爆毯、安检主机、安检桌椅、安检监控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配件)

3

200

2

02WZ

自动售取票机

2

自动售取票机(全功能)

3

200

2

3

自动取票机

6

03WZ

自动检票机

4

自动检票机

14

200

4


附件1:


一、安检设备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1.2.许可认证: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投标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1.3.财务能力:

①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1.4.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2017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 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铁路站房项目的安检仪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 2017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安检仪运用良好的证明材料。

1.6.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1.7.其他要求: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2 个及2 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1.9.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二、自动售取票机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2.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必须经过铁科院联机测试合格,并提供测试报告(原件带投标现场复查)。

2.5.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2.6.其他要求: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2 个及2 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8.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三、自动检票机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必须经过铁科院联机测试合格,并提供测试报告(原件带投标现场复查)。

3.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5年在铁路系统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投入使用的产品在售后维护及设备故障率等方面未出现严重不良反映),并提供销售合同(提供复印件)及铁路局客运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使用证明。

3.6.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2 个及2 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9.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附件2:

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我公司关注贵单位发布了既有铁路龙游站站房改扩建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信息设备)招标公告,经研究,决定参与本次招标。

我公司已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登记手续,请将招标文件发送到___________邮箱。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无误,由于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附件3:

开票信息表

单位名称

请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请与税务局认证系统信息一致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无误,由于开票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名称:

(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标签: 信息 甲供物资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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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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